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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離職和解聘的一些事
我是一名業(yè)務員。
今年生意不好,也有可能是工作做的不好。。
公司想讓我離開,但是又不想解聘,想勸退,讓我自己主動離職,如果不離職就裝備給我調崗調薪,意思就是逼我自動離職。
2011年做了10W的業(yè)務提成,是根據回款來拿提成的,目前回款比例有50%,拿了5萬現(xiàn)金。
年初的時候,為了買車,和公司預借提成了,把剩余的5萬提前預借了,當時寫了借款單,還款時間是2013年6月30日。
目前我的疑問是,如果我自己離職,結算帳的話,我需要要還款5萬給公司。
如果是公司解聘會是一種什么情況呢?
不知道解聘的話,是不是可以用剩余的提成(未到期的)來抵借款呢?
不知道有沒有朋友遇到類似的情況,,不太懂勞動法,也不懂法律。望大俠能支招,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