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的合同(集錦12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鄲腊,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信托的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信托的合同 篇1
財托字第____號
協(xié)議單位:供貨單位(簡稱甲方)______
需貨單位(簡稱乙方)______
受托單位(簡稱丙方)______
承兌單位(簡稱丁方)______
乙方為______事需向甲方訂購______貨價______元。因暫時缺少資金,而甲方要求及時收回貨款。
現(xiàn)根據(jù)財產信托業(yè)務的有關規(guī)定,甲方特將上述乙方訂購的設備(物資)信托給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應提供融資,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乙方延付貨款的承兌責任。為此,四方共同訂立本協(xié)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訂貨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訂購上述設備(物資),甲、乙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了______號供貨合同。雙方確認供貨合同的各項規(guī)定。
丙方受理上述設備(物資)的信托后,對有關交貨日期、數(shù)量、質量、維修保養(yǎng)等事項概不負責,由甲、乙雙方按原供貨合同的規(guī)定處理。
第二條信托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財產信托總金額為______元,信托期限為______年______月。
甲、丙雙方有關財產信托的具體事項,另訂“財產信托合同”。第三條延付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財產信托后,負責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擔相應的利息。
丁方同意擔保乙方到期付款責任。有關延期付款事項,由乙、丙、丁三方另訂“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條融資上述信托財產的交付,仍按甲、乙雙方原訂供貨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由甲方直接發(fā)運乙方。但甲方應將發(fā)票、運單等交易單證交付丙方,由丙方轉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規(guī)定辦妥銀行承兌手續(xù),丙方在收到銀行承兌匯票二天內,按承兌匯票的總金額一次向甲方墊付貨款。
第五條還償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貨款,視同丙方對乙方的貸款,以月息______‰按季計收利息。延付的貨款采用銀行承兌匯票結算方式,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日前將承兌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日主動向丁方收取承兌票款。
乙主如不按規(guī)定向丁方交存承兌票款,丁方除應于到期日憑票支付外,即按銀行承兌契約的有關規(guī)定,對乙方執(zhí)行扣款,并處以罰金、罰息。第六條費用甲方向丙方支付財產信托手續(xù)費為信托金額的______‰,共計______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墊付財產信托貨款后二天內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手續(xù)費______元,于丁方簽發(fā)銀行承兌匯票時付清。第七條附則本協(xié)議經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簽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約,違約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辦理。
甲方______(公章)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簽章)代表人______(簽章)
丙方______(公章)丁方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簽章)代表人______(簽章)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信托的合同 篇2
借款單位_____根據(jù)信托貸款有關規(guī)定出具借款契約,向人民銀行信托部申請信托貸款,并約定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人民幣___萬元,用于___項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萬元,設備____萬元。
第二條、保證將貸款用于上列項目,并按計劃于____年__月__日全部完工投產,并實現(xiàn)預定的經濟效果:新增產值___,產量___,利潤____,稅金___、第三條、借款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厘____毫計息,每次還款同時計收利息。
第四條、借款單位如果未經銀行同意而改變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銀行有權進行信貸制裁。
第五條、貸款到期,借款單位主動歸還,如不按期歸還借款,除按規(guī)定加收利息外,
銀行有權在借款單位的存款帳戶中扣還,借款單位和擔保單位不得提出異議。
第六條、借款單位如果停建或沒有達到經濟效果,不能按規(guī)定歸還貸款時,借款單位愿用固定資產變價收入款和固定資產折舊基金或基金存款歸還。
第七條、擔保單位保證借款單位恪守契約規(guī)定的條款、如果借款單位不能按本契約規(guī)定還清本息,愿承擔經濟責任,由擔保單位負責歸還。
第八條、本契約經借款單位,擔保單位確認無誤并加蓋公章和負責人章后生效,借款本息還清后自動生效。
借款單位:______(公章)
擔保單位:____(公章)
負責人:_______(簽章)
負責人:_____(簽章)
立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單位_________
根據(jù)信托貸款有關規(guī)定出具借款契約,向_________申請信托貸款,并約定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項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_____元,設備_________元。
第二條保證將貸款用于上列項目,并按計劃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全部完工投產,并實現(xiàn)預定的`經濟效果:新增產值_________,產量_________,利潤_________,稅金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厘_________毫計息,每次還款同時計收利息。
第四條借款單位如果未經銀行同意而改變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銀行有權進行信貸制裁。
第五條貸款到期,借款單位主動歸還,如不按期歸還借款,除按規(guī)定加收利息外,銀行有權在借款單位的存款帳戶中扣還,借款單位和擔保單位不得提出異議。
第六條借款單位如果停建或沒有達到經濟效果,不能按規(guī)定歸還貸款時,借款單位愿用固定資產變價收入款和固定資產折舊基金或基金存款歸還。
第七條擔保單位保證借款單位恪守契約規(guī)定的條款、如果借款單位不能按本契約規(guī)定還清本息,愿承擔經濟責任,由擔保單位負責歸還。
第八條本契約經借款單位,擔保單位確認無誤并加蓋公章和負責人章后生效,借款本息還清后自動生效。
借款單位(蓋章):_________
擔保單位(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信托的合同 篇3
委托人: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營業(yè)地址或住址: 營業(yè)地址:
聯(lián)系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傳 真: 傳 真:
為投資于________外環(huán)隧道項目,委托人與受托人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簽訂本合同,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 定義和解釋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釋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本合同:指《________外環(huán)隧道項目資金信托合同》及對該合同的任何修訂和補充。
2、本信托:指根據(jù)本合同設立的________外環(huán)隧道項目資金信托。
3、資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運用和處分的行為。
4、外環(huán)隧道項目:指________外環(huán)隧道工程項目,即《________市外環(huán)隧道投資建設運營專營權合同》項下的________外環(huán)隧道工程項目。
5、外環(huán)隧道項目公司:指在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的________外環(huán)隧道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
6、指定管理資金信托:指委托人設立信托時,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財產的運用方式、運用項目、運用期限等明確指定,由受托人根據(jù)信托文件管理、運用、處分信托財產的資金信托業(yè)務。
7、信托資金:指委托人設立本信托時交付的資金。
8、信托計劃:指受托人對信托資金集合管理、運用、處分的安排。
9、信托專戶:指受托人在 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市武進路支行開立信托計劃資金專用賬戶。
10、信托利益:指受托人根據(jù)信托文件的規(guī)定,計算并分配給受益人的現(xiàn)金。
11、總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據(jù)信托文件的規(guī)定,集合管理、運用、處分信托財產時產生收益。
12、信托計劃資金:指信托計劃項下,信托資金的總和。
13、收付代理機構:指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市分行
14、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計劃、信托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
第二條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將其合法所有的資金委托給受托人進行經營管理,由受托人本著"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的理念集合運用:
(1)投資于外環(huán)隧道項目公司,通過外環(huán)隧道項目的建設、運營獲取收益;
(2)信托期間的出資收益,存放于銀行,或用于購買國債。
第三條 信托類別
本信托為指定管理資金信托。委托人指定信托資金由受托人管理并與其他信托資金共同運用,投資于外環(huán)隧道項目公司。
委托人同意加入信托計劃。
第四條 受益人
本信托為自益信托,委托人與受益人是同一人。
第五條 信托資金及其交付
本信托項下的信托資金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小寫金額¥: 萬元 )。
受托人在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市武進路支行開立信托專戶。
委托人為自然人應在本合同簽訂時,將信托資金交納至:(填寫說明:劃"√"表示選擇)
1、受托人營業(yè)場所
2、收付代理機構營業(yè)場所
委托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在本合同簽訂時,將信托資金劃款至受托人以下銀行賬號: ________ ;
開戶行:____________ 。
第六條 信托生效
信托計劃的推介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推介期結束信托計劃即成立。
本信托在委托人足額交付信托資金后,自信托計劃成立之日生效。
第七條 信托期限
信托期限為____年,自信托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八條 信托財產的構成
信托財產包括下列一項或數(shù)項:
(1) 受托人因承諾信托而取得的財產是信托財產,此處指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資金;
(2) 受托人因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也歸入信托財產;
(3)因前述一項或數(shù)項財產滅失、毀損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財產。
第九條 信托財產的管理和運用
本信托項下的信托財產,由受托人按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與信托計劃項下其他信托財產集合管理和運用。
委托人和受益人,對本信托項下的信托財產,按信托資金占信托計劃資金的比例,在信托計劃中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本信托項下的信托資金單獨記賬。
本信托項下的信托財產可以按公平市場價格與受托人的固有財產或其管理的其他信托財產進行交易。
第十條 信托財產承擔的費用
(一)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處理信托事務發(fā)生的下述費用與稅費由信托財產承擔:
(1) 信托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fā)生的稅費;
(2) 文件或賬冊制作、印刷費用;
(3) 信息披露費用;
(4) 審計費、律師費、信用評級費等中介費用;
(5) 收付代理機構代理費用;
(6) 信托報酬;
(7) 按照有關規(guī)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稅費和費用。
(二) 費用計提
信托存續(xù)過程中實際發(fā)生的費用從信托財產中支付,列入當期費用。受托人以固有財產先行墊付的,受托人有權從信托財產中優(yōu)先受償。
信托報酬由受托人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提取。
第十一條 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委托人的權利
1、有權了解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并有權要求受托人作出說明;
2、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二) 委托人的義務
1、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交付信托資金;
2、保證其所交付的信托資金來源合法,是該資金的合法所有人;
3、保證已就設立信托事項向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并保證設立信托未損害債權人利益;
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 受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受托人的權利
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據(jù)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
2、收取信托報酬;
3、根據(jù)情況將信托事務委托他人代為處理;
4、以信托財產名義所有人的身份,作為外環(huán)隧道項目公司的股東行使股東權利;
5、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二) 委托人和受益人對受托人的特別授權
1、在外環(huán)隧道項目公司可分配利潤全部分配的條件下,受托人有權在本信托終止時按歷史成本價格轉讓外環(huán)隧道項目公司的股權,委托人及受益人承認受托人的轉讓價格符合公平市場價格。
2、根據(jù)本合同第十八條計算的信托資金收益率可以達到7%時,受托人有權在本信托期限屆滿前將外環(huán)隧道項目公司股權轉讓給其他人,并提前終止本信托。
(三) 受托人的義務
1、根據(jù)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托事務,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2、對委托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
3、妥善保管信托業(yè)務交易的完整記錄、原始憑證及資料,保存期為自本信托終止之日起十五年;
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 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
除根據(jù)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外,受益人還享有下列權利、承擔下列義務:
(1) 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據(jù)本合同享有信托受益權;
(2) 受益人不得以信托受益權用于償還債務;
(3) 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可以根據(jù)本合同的規(guī)定轉讓和繼承。
第十四條 風險揭示與風險承擔
受托人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包括投資對象和投資項目的風險、法律與政策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等。
受托人根據(jù)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導致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由信托財產承擔。
受托人違反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處理信托事務,致使信托財產遭受損失的,受托人應予以賠償。
第十五條 信托報酬
(一)信托報酬的提取
受托人收取的信托報酬每年按信托資金的____%從信托財產中預提,信托終止時按照本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計算方法進行一次性調整。
(二)信托報酬計算方法
(1) 若信托資金的年平均收益率為____%以下(包括本數(shù)),受托人的年信托報酬=信托資金×____%;
(2) 若信托資金的年平均收益率在____%(不包括本數(shù))至____%(包括本數(shù))之間,受托人的年信托報酬=信托資金×(信托資金的`年平均收益率-____%);
(3) 若信托資金的年平均收益率超過____%(不包括本數(shù)),受托人的年信托報酬=信托資金×[(信托資金的年平均收益率-____%)×____%+____%]。
(三)信托報酬計算的特別情形
信托資金的年平均收益率達到____%、且受托人行使本合同第十二條第(二)款第2項規(guī)定的特別權利時,受托人的總信托報酬=總信托收益-(信托資金×____%×信托存續(xù)天數(shù)÷365天)。
(四)本條所稱信托資金的年平均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十八條計算。
第十六條 信托受益權的轉讓
受益人可通過轉讓信托合同形式轉讓信托受益權。但不得分割轉讓。
受益人轉讓信托受益權,應持信托合同和信托受益權轉讓申請書與受讓人共同到受托人處辦理轉讓登記手續(xù)。未到受托人處辦理轉讓登記手續(xù)的,不得對抗受托人。
受益人轉讓信托受益權,應當將本信托項下委托人與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全部轉讓給受讓人。
受益人轉讓信托受益權,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按照信托資金的____%分別向受托人繳納轉讓手續(xù)費。
第十七條 信托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本信托設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未經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變更、撤消、解除或終止信托。
本信托因下列原因而終止:
(1) 信托期限屆滿;
(2) 信托計劃終止;
(3) 信托當事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信托;
(4) 信托目的已經實現(xiàn)或者不能實現(xiàn);
(5) 本合同與信托計劃另有規(guī)定,或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法定事項。
委托人和受益人在本信托終止時有權優(yōu)先加入外環(huán)隧道項目的下一個信托計劃,但應在本信托期限屆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受托人。
第十八條 信托利益與信托收益率的計算
(一) 信托利益的計算
信托利益來源于信托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產生的收入,包括外環(huán)隧道項目公司分配的利潤、轉讓外環(huán)隧道項目公司股權所獲得的全部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的總和,扣除按本合同第十條規(guī)定應由信托財產承擔的費用的余額部分。
受益人按信托資金占信托計劃資金的比例享有信托利益。
(二) 信托收益率的計算
信托期間的總信托收益=信托利益-信托計劃資金。
信托資金年平均收益率的計算方法:信托資金的年平均收益率=(總信托收益÷信托計劃資金)÷信托期間存續(xù)天數(shù)×365×100%。
第十九條 信托利益的分配與信托財產的歸屬
(一)利益的分配
(1) 以現(xiàn)金方式進行分配;
(2) 受益人按信托資金占信托計劃資金的比例,享有信托利益;
(3) 受托人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4) 信托期限屆滿后第十個工作日為信托利益分配日。
(二)信托財產的歸屬
信托終止,信托財產歸屬于受益人。
受益人為自然人,憑本合同及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自行到本合同第五條規(guī)定的原認購地點領取信托利益;受益人自信托利益分配日起六十日內未在原認購地點領取的,一律到受托人營業(yè)場所領取信托利益。
未被取回的信托財產由受托人負責保管。保管期間受托人不得運用該財產,只能存于銀行。保管期間的收益屬受益人所有,發(fā)生的保管費用由受益人承擔。保管費用的計算方法為:保管期間的全部資金收益與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的差額。
受益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在信托利益分配日,由受托人將信托財產劃款至受益人的以下銀行帳號: ;
開戶行: 。
第二十條 稅收
受益人與受托人應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依法納稅。
應當由信托財產承擔的稅費,按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國家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辦理。
第二十一條 違約與補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一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嚴重失實或不準確,視為該方違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導致信托被撤銷、被解除或被確認無效,視為委托人違約。由此給信托計劃項下其他信托的受益人和信托計劃的財產造成損失的,由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二十二條 通知
委托人與受托人在本合同填寫的聯(lián)系地址為信托當事人同意的通訊地址。
一方通訊地址或聯(lián)絡方式發(fā)生變化,應自發(fā)生變化之日起十五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果在信托期限屆滿前夕發(fā)生變化,應在二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受托人按在通訊地址或聯(lián)絡方式以掛號信件或傳真、電傳或電報等有效方式,就處理信托事務過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項通知委托人或受益人。
如果通訊地址或聯(lián)絡方式發(fā)生變化的一方(簡稱"變動一方"),未將有關變化及時通知另一方,除非法律另有規(guī)定,變動一方應對由此而造成的影響和損失負責。
第二十三條 其他事項
1、糾紛解決與法律適用
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解釋、修改和終止等事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
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爭議,各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若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2、整體合同
信托計劃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規(guī)定的,以信托計劃為準;如果本合同與信托計劃所規(guī)定的內容沖突,優(yōu)先適用本合同。
3、期間的順延
本合同規(guī)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項或支付款項的日期如遇法定節(jié)假日,應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4、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自然人委托人簽字(法人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章,并加蓋單位公章、其他組織的負責人簽章,并加蓋單位公章),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章,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5、申明條款
委托人和受益人在此申明: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閱讀了本合同和信托計劃,對本合同和信托計劃的所規(guī)定的所有條款均無異議。
6、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人持一份,受托人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信托的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
姓名(名稱)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營業(yè)執(zhí)照號)_______________
住址(營業(yè)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郵 政 編 碼:_______________
聯(lián) 系 電 話: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
開 戶 行:_______________
賬 號: 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 年______月 ______日
甲、乙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友好協(xié)商,達成本合同。
第一條 信托目的
甲方自愿將其合法所有的資金委托給乙方,同意并授權乙方利用其在金融、投資領域的人才、信息及管理優(yōu)勢,通過理財專家專業(yè)、有效的運作,采用貸款的運用方式,以最大限度地為受益人獲取利益。
第二條 受益人或受益人范圍 姓名(名稱)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營業(yè)執(zhí)照號)_______________
受益信托資金(元)_______________
受益賬號 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信托資金及交付
1、本合同項下信托資金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 , (小寫)__________元。
2、甲方保證上述信托資金為其合法所有的資金。
3、甲方為自然人,應在本合同簽訂時將信托資金交納至乙方營業(yè)場所或收付代理機構營業(yè)場所。
甲方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在本合同簽訂時將信托資金劃款至乙方指定銀行賬戶。
第四條 信托生效
信托計劃的推介期自______ 年 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推介期結束信托計劃成立。
本信托在乙方收到甲方足額交付的信托資金后,自信托計劃成立之日生效。
第五條 信托期限
信托期限______年,自信托生效之日計算。
第六條 信托財產的構成
1、乙方因承諾信托而取得的財產是信托財產,指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交付的信托資金。
2、乙方因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也歸入信托財產。
第七條 信托資金管理運用和受托人權限
1、乙方按甲方指定以貸款方式將信托資金運用于 貸款,對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資金與信托計劃項下其他信托資金進行集合管理、運用。
2、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財產可以按公平市場價格與乙方管理的其他信托財產或乙方的固有財產進行交易。
第八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了解信托財產的管理、處分及收支情況,并有權要求乙方就信托事務的處理做出說明。
2、甲方應保證已就設立信托事項向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并保證設立信托未損害債權人利益。
3、甲方有義務依據(jù)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管理傭金。
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九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據(jù)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
2、乙方有權依據(jù)本合同約定取得管理傭金。
3、乙方有權根據(jù)專業(yè)化管理原則,委托第三方管理信托財產。
4、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與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托事務,管理信托財產,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5、乙方必須將信托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
6、乙方應對甲方、受益人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
7、乙方應妥善保存處理信托事務的全部資料以備查閱,保存期限自本信托終止之日起 年。
8、乙方除取得本合同規(guī)定的管理傭金外,不得利用信托財產為自己謀取利益。
9、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條 受益人權利與義務
1、受益人有權根據(jù)本合同享有信托受益權。
2、受益人可以根據(jù)本合同的規(guī)定轉讓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權。
3、受益人不得以信托受益權用于償還債務。
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 風險揭示與承擔
乙方在管理、運用信托資金時,存在但不限于如下風險:利率風險、法律與政策風險、償債風險、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風險、其他不可預見風險等。
乙方根據(jù)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管理、運用信托資金導致信托資金受到損失的,由信托財產承擔;乙方違反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處理信托事務,導致信托資金受到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第十二條 信托收益的計算及交付的時間、方法
1、本合同項下信托資金采用貸款的運用方式,貸款期限分別為:一年期、兩年期。根據(jù)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貸款利率的規(guī)定產生的貸款利息及其它收入在扣除信托管理費用和乙方管理傭金后的余額作為信托收益由受益人享有,年預期收益率分別為一年期 %,二年期 %.
2、上述收益以現(xiàn)金形式每年分配一次,自信托生效日開始計算(此后年度內對應日期為收益分配日)
3、乙方在收益分配日后 個工作日內,將收益劃入受益人設定的賬戶。
4、最后一年(包括信托期限為一年)的信托收益與信托資金在信托終止日后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分配。
第十三條 信托財產稅費的繳納
1、受益人、乙方應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依法納稅。
2、應當由信托財產承擔的稅費、按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第十四條 管理費用及管理傭金
1、乙方處理信托事務所產生的管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信托推介費用,信托計劃信息披露費用,與信托相關的會計師費用和律師費用,信托終止清算時所發(fā)生費用,及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費用,以上費用不超過 %,由該信托財產承擔。乙方以固有財產先行支付上述費用和對第三人所負債務的,對信托財產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
2、乙方管理傭金 %,包括乙方對信托財產的管理和托管費用。
第十五條 信托事務的報告
1、乙方應將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每年在甲方加入本信托的乙方營業(yè)場所、收付代理機構營業(yè)場所予以公示。
2、在信托合同期限內如發(fā)生影響信托業(yè)務的重大事項,乙方應將有關情況在甲方加入本信托的乙方營業(yè)場所、收付代理機構營業(yè)場所作臨時通報。
第十六條 信托受益權的轉讓
1、在信托生效三個月后,委托人(受益人)可轉讓信托受益權。
2、轉讓信托受益權,轉讓人應持信托合同與受讓人共同到乙方處辦理轉讓手續(xù)。未辦理轉讓手續(xù)的,不得對抗乙方。
3、轉讓信托受益權,轉讓人應與受讓人簽訂受益權轉讓協(xié)議,將本合同項下轉讓人的相關權利和義務轉讓給受讓人,轉讓協(xié)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4、轉讓信托受益權,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按照信托資金的 %分別向乙方繳納轉讓手續(xù)費。
第十七條 信托終止與信托財產的歸屬及分配
1、未經本合同全體當事人一致同意,任何當事方無權變更、解除本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信托終止:
a 經合同全體當事人一致同意。
b 信托期滿。
c 信托計劃另有規(guī)定,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本信托終止,信托財產以現(xiàn)金形式全部或按各自在信托資金中所占比例歸受益人所有。乙方于信托終止日后7個工作日內將上述信托財產劃入受益人設定的賬戶。
第十八條 違約責任
若甲乙雙方未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一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嚴重失實或不準確,視為該方違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非因乙方原因導致信托被撤銷、被解除或被確認無效,視為甲方違約,由此給信托計劃項下其他信托的受益人和信托計劃的財產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的違約方應承擔因其違約給守約方造成全部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糾紛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甲、乙雙方當事人和解或調解不成,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新受托人的選任方式
在信托期限內,乙方如出現(xiàn)法律規(guī)定的受托職責終止的情形,新受托人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確定。
第二十一條 其他
1、信托計劃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規(guī)定的,以信托計劃為準;如本合同與信托計劃所規(guī)定的內容沖突,優(yōu)先適用本合同。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甲方、受益人在此申明: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閱讀了信托計劃和本合同,對信托計劃和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無異議。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章)
信托的合同 篇5
供貨單位(以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
需貨單位(以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
受托單位(以下稱丙方)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
承兌單位(以下稱丁方)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
乙方為____需向甲方訂購____貨價____元。因暫時缺少資金,而甲方要求及時收回貨款,F(xiàn)根據(jù)國家財產信托業(yè)務的有關規(guī)定,甲方將上述乙方訂購的設備(物資)信托給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應提供融資,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乙方延付貨款的承兌責任。為此,四方共同訂立本協(xié)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訂貨
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訂購上述設備(物資),甲、乙雙方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____號供貨合同。雙方確認供貨合同的各項規(guī)定。丙方受理上述設備(物資)的信托后,對有關交貨日期、數(shù)量、質量、維修保養(yǎng)等事項概不負責,由甲、乙雙方按原供貨合同的規(guī)定處理。
第二條信托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財產信托總金額為____元,信托期限為____年____月。甲、丙雙方有關財產信托的具體事項,另訂“財產信托合同”。
第三條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財產信托后,負責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暫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擔相應的利息。丁方同意擔保乙方到期付款責任。有關延期付款事項,由乙、丙、丁三方另訂“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條融資
上述信托財產的交付,仍按甲、乙雙方原訂供貨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由甲方直接發(fā)運乙方。但甲方應將發(fā)票、運單等交易單證交付丙方,由丙方轉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規(guī)定辦妥銀行承兌手續(xù),丙方在收到銀行承兌匯票2天內,按承兌匯票的總金額一次向甲方墊付貨款。
第五條還償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貨款,視同丙方對乙方的貸款,以月息____‰按季計收利息。延付的貨款采用銀行承兌匯票結算方式,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日前將承兌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日主動向丁方收取承兌票款。乙方如不按規(guī)定向丁方交存承兌票款,丁方除應于到期日憑票支付外,即按銀行承兌契約的有關規(guī)定,對乙方執(zhí)行扣款,并處以罰金。
第六條費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財產信托手續(xù)費為信托金額的____‰,共計____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墊付財產信托貨款后2天內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手續(xù)費____元,于丁方簽發(fā)銀行承兌匯票時付清。
第七條附則
本協(xié)議經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簽字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約,違約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處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托的合同 篇6
個人信托合同
甲方(受托方):五里霧 住址:
乙方(委托方): 住址:
為使乙方的個人財產穩(wěn)定持續(xù)保值、增值,特在平等協(xié)商的基礎上甲乙雙方訂立如下信托協(xié)議:
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管理信托財產,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二,向乙方提供相關計劃、思路及帳戶明細
三,根據(jù)實際收益提取管理費用的權利,甲方以投入資金付有限責任!
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需將個人合法財產打入帳號,并授權甲方全權處置、管理財產
二,乙方有權了解其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并有權要求甲方作出說明
三,按規(guī)定獲取收益的權利
具體操作
一,甲方的操作品種為證券相關金融產品,甲方有權在深滬兩交易所任意選擇投資品種,以一年為一個操作周期.
二,證券公司的.選擇:甲乙雙方一方選擇證券公司所在城市,另一方選擇具體證券公司,乙方具有優(yōu)先選擇權!
三,為保障雙方權利,將于證券公司做如下協(xié)議:
乙方帳戶的操作人是甲方,關閉乙方帳戶的一切形式的對外轉帳功能(即一個操作周期內鎖定資金),資金的取出需要甲乙雙方同時簽字(達到平倉標準除外)!
四,資金來源:乙方打入帳戶5萬現(xiàn)金,甲方預付保底收益5%,并打入10%的波動風險金(既將5w*15%=7500)。甲方時刻保持帳戶的總資金在5.25萬以上,否則乙方有權利單獨終止協(xié)議,整個帳戶所得都歸乙方。甲方擁有追加波動風險金的權利
五:收益分配:
1,帳戶總額<5.25w,乙方可強行平倉,所得歸乙方所有
2,5.75w>帳戶總額>5.25w,乙方到期后可終止協(xié)議,5.25w歸乙方所有。虧損由甲方承擔
3,帳戶總額>5.75w,大于5.75w的部分由甲乙雙方平分。(即:乙方得5.25w+總帳戶收益的一半,甲方得7500+總帳戶收益的一半)
4,以一年為一個結算周期(到達平倉標準除外),相關稅費、交易費用以總帳戶承擔。甲方應有收益以現(xiàn)金支付,若不延期,甲方取回剩余的波動風險金。
5,以上現(xiàn)金皆以人民幣為計量標準
六:風險揭示:雖然條款的是從減少乙方投資風險的角度的設計的,但乙方仍然存在下列風險:
1,條件符合平倉條件,而沒有對手盤的情景。以及網上交易技術、電力、通訊等風險
2,從事其他投資可能獲得更大收益的機會風險
七:違約責任及糾紛處理:依據(jù)本信托合同規(guī)定管理資金所產生的風險,由信托財產承擔,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資金以及由受托人對該資金運用后形成的財產承擔;受托人違背信托合同、處理信托事務不當使信托資金受到損失,由受托人賠償.
信托的合同 篇7
甲方:×××地方稅務局
乙方:杭州金融清算中心
為方便納稅人稅費的繳納,加快資金清算速度,實現(xiàn)“一戶通”扣繳稅費,甲、乙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根據(jù)納稅人授權地稅機關與其開戶銀行鑒訂委托扣繳協(xié)議的要求,就甲方通過“一戶通”系統(tǒng)委托扣繳稅費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方根據(jù)納稅人的授權委托乙方通過 “一戶通”系統(tǒng)辦理地方稅、費、基金的收取并進行資金清算。
二、雙方承諾共同遵守《“一戶通”系統(tǒng)業(yè)務處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接受中國人民銀行××××支行對委托繳稅業(yè)務的管理。
三、為確保該項業(yè)務的'正常運行,雙方承諾嚴格履行各自的職責。
(一)甲方職責:
1、負責與納稅人簽訂扣款協(xié)議書,負責分戶扣款協(xié)議書信息的采集、維護工作。
2、按乙方提供的技術規(guī)范和標準建設、管理本單位的扣繳網絡系統(tǒng),并與乙方聯(lián)網,保證本單位扣繳網絡系統(tǒng)的正常運行。
3、負責向納稅人發(fā)放納稅通知和提供完稅憑證;受理納稅人投訴,負責解釋有關扣繳數(shù)據(jù)的查詢;對確認應減收或補收的,負責處理退款或補收等相關事宜;對通過“一戶通”系統(tǒng)辦理委托繳稅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4、通過“一戶通”系統(tǒng)辦理的委托扣款款項必須經過付款授權。甲方生成的電子數(shù)據(jù)必須符合系統(tǒng)規(guī)定的要求,并在當期扣繳期限開始前,向乙方提供規(guī)定格式的委托扣款數(shù)據(jù)信息。
5、因業(yè)務發(fā)展等原因要求變更業(yè)務需求時,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經甲、乙雙方共同研究后,制定落實應用開發(fā)和調試計劃。
(二)乙方職責:
1、負責“一戶通”系統(tǒng)的技術規(guī)范和標準的制定。技術規(guī)范和標準調整時,應提前通知甲方。
2、協(xié)助甲方進行用戶端程序(包括通信程序或接口程序)的開發(fā)。
3、負責與浙江省金融機構間有關委托繳稅業(yè)務及技術的協(xié)調。
4、負責“一戶通”系統(tǒng)收費數(shù)據(jù)信息的接收、轉發(fā)。
5、負責制定并落實相應的內控管理制度,維持系統(tǒng)的安全運行,資金清算的順利進行。
6、負責協(xié)調扣繳稅款的資金劃轉事宜。
四、費用標準及付款方式。甲方在正式運行“一戶通”系統(tǒng)后,按核定支付標準在每年9月30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五、本協(xié)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且長期有效。但因繳款業(yè)務等外部環(huán)境變化,雙方經協(xié)商同意,可以對本協(xié)議的有關條款進行修改,在雙方對有關條款的修改未達成一致前,仍按原條款執(zhí)行。
六、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七、本協(xié)議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報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日期: 日期:
信托的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信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自然人身份證明文件與號碼 :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業(yè)務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則基礎上,簽訂《_______電力資金信托合同》。
第一條 釋義
在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釋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本合同:指《_______電力資金信托合同》及對該合同的任何修訂和補充。
2.本信托:指根據(jù)本合同設立的_______電力資金信托。
3.信托當事人:指受本信托關系約束,根據(jù)本信托合同享受權利并承擔義務的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
4.指定管理資金信托:指委托人向受托人交付資金而設立的信托,委托人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財產的運用方式、運用項目、運用期限等進行明確指定,由受托人根據(jù)信托文件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
5.信托計劃:指受托人制定的《_______電力資金信托計劃》。
6.信托資金:指委托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guī)定數(shù)額向受托人交付的資金。
7.信托計劃資金:指信托計劃項下信托資金的總和。
8.信托貸款:指受托人對_______市電力開發(fā)公司的信托貸款。
9.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計劃和信托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
10.工作日: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規(guī)定的金融機構正常營業(yè)日。
第二條 信托目的
受托人為發(fā)揮在電力開發(fā)領域的投融資優(yōu)勢,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交付給予受托人經營管理的信托資金,以信托貸款的方式運用于_______市電力開發(fā)公司的融資項目。
第三條 信托類別
本信托為指定管理資金信托。
第四條 受益人
本信托為自益信托,委托人與受益人是同一人。
第五條 信托資金及其交付
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資金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萬元(小寫金額___________萬元)。
委托人如為自然人,應在受托人營業(yè)場所交付信托資金,并簽署本合同。
委托人如為機構,應至受托人營業(yè)場所辦理合同簽署手續(xù),并在簽署本合同后的兩個工作日內,將信托資金劃至受托人指定的資金托管專用賬戶。
第六條 信托期限
信托計劃推介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推介期結束日為信托計劃成立之日,信托期限為_____年,自本信托計劃成立日起計算。
第七條 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 有權了解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 并有權要求受托人作出說明;
2.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交付信托資金;
3.保證其所交付的信托資金來源合法,必須是其合法所有的財產;
4.保證其享有簽署包括本合同在內的信托文件的權利,并就簽署行為已履行必要的批準或授權手續(xù);
5.保證設立本信托未損害債權人利益;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八條 受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據(jù)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
2.收取信托報酬;
3.根據(jù)情況將信托事務委托他人代為處理;
4.以信托財產名義所有人的身份,作為___________市電力開發(fā)公司的債權人行使債權人權利;
5.根據(jù)本合同的規(guī)定,恪盡職守,本著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原則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托事務;
6.根據(jù)本合同的規(guī)定,以信托財產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凈收益;
7.對委托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
8.妥善保管信托業(yè)務交易的完整記錄、原始憑證及資料,保存期為自本信托終止之日起十五年。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九條 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據(jù)本合同享有信托受益權;
2.受益人不得以信托受益權用于償還債務;
3.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可以根據(jù)本合同的規(guī)定轉讓和依法繼承;
4.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十條 信托財產的構成
信托財產包括下列一項或數(shù)項:
1.受托人因接受信托而取得的信托資金;
2.受托人因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
3.因前述一項或數(shù)項財產滅失、毀損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財產。
第十一條 信托財產的管理和運用
本信托項下的信托財產,由受托人按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與信托計劃項下的其他信托財產集合管理和運用。
委托人簽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加入信托計劃。
受托人對本信托項下的信托財產單獨記帳,與受托人的固有財產分別管理。
本信托項下的信托財產可以按公平市場價格與受托人的固有財產或其管理的其他信托財產進行交易。
第十二條 信托財產承擔的費用
(一)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委托人因處理信托事務發(fā)生的下述費用由信托財產承擔。
1.信托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fā)生的稅費;
2.文件或賬冊的制作及印刷費用;
3.信息披露費用;
4.律師費、審計費等中介費用;
5.收付代理機構的代理費用;
6.受托人的信托報酬;
7.信托終止時的清算費用;
8.按照有關規(guī)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費用。
本款所稱費用,是指按信托資金占信托計劃資金之比例分攤的信托計劃項下的信托財產承擔的費用。
。ǘ┵M用計提
本信托設立和存續(xù)過程中實際發(fā)生的費用從信托財產中支付,列入當期費用。受托人以固有財產先行墊付的,受托人有權從信托財產中優(yōu)先受償。
受托人的信托報酬根據(jù)本合同第十四條的規(guī)定計算和提取。
第十三條 信托收益、信托收益率與信托凈收益的計算
信托收益的計算
信托收益指信托貸款利息扣除按本合同第十二條規(guī)定應由信托財產承擔的費用(不含信托報酬)后的余額部分。
本款所稱信托貸款利息,是指按信托資金占信托計劃資金之比例分攤的信托計劃資金的貸款利息。
信托收益率的計算
信托收益率=信托收益÷信托計劃資金×100%
信托凈收益的計算
信托凈收益=信托收益-信托報酬
第十四條 受托人的信托報酬
。1) 信托報酬的提取
受托人在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每滿一年末按本條第二項規(guī)定的`計算方法進行結算及劃撥。
。2) 信托報酬計算方法
1.若信托資金的當年信托收益率為4%以下(包括本數(shù)),當年信托報酬的計算方法為:信托資金×0%;
2.若信托資金的年平均收益率在4%至于4.6%(含4.6%)之間,當年信托報酬的計算方法為:信托資金×(當年信托收益率-4%)。
3.若信托資金的當年信托收益率超過4.6%,當年信托報酬的計算方法為:信托資金×[0.6%+(當年信托收益率-4.6%)×50%]。
。3) 本條所稱信托收益率按照本合同
。4) 第十三條計算。
第十五條 信托凈收益的分配與信托財產的歸屬
。1) 信托凈收益的分配
受益人按信托資金占信托計劃資金的比例享有信托凈收益;
信托存續(xù)期間,受托人僅就信托凈收益部分進行信托利益的分配;
信托凈收益以現(xiàn)金形式分配,由受益人憑身份證明文件、法人授權文件、信托合同到受托人指定的地點領取信托凈收益。
信托凈收益分配時間為信托計劃成立之日起每滿一年后的10個工作日內。
。ǘ┬磐胸敭a的歸屬
信托終止,扣除第十二條規(guī)定的信托費用后的信托財產歸屬于受益人。
受托人在信托終止后的10個工作日內將信托財產返還受益人,由受益人到受托人指定的地點領取信托終止日至信托財產返還日期間的銀行存款利息歸屬于受益人,與信托財產一并返還。
第十六條 信托受益權的轉讓
在信托期限內,受益人可以通過轉讓信托合同的形式轉讓信托受益權。但不得分割轉讓。
受益人轉讓信托受益權,應持身份證明文件、信托合同、信托受益權轉讓申請書與受讓人共同到營業(yè)場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xù),未到受托人處辦理轉讓登記手續(xù)的,不得對抗受托人。
受益人轉讓信托受益權,應當將本信托項下委托人與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全部轉讓給受讓人。
受益人轉讓信托受益權,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按照信托資金的0.1%分別向受托人繳納轉讓手續(xù)費。
第十七條 信托的變更、解除、終止與新受托人選任
(一) 本信托設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未經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變更、撤銷、解除或終止信托。
。ǘ┍拘磐幸蛳铝性蚨K止:
1.信托期限屆滿;
2.信托計劃終止;
3.信托當事人協(xié)商同意提前終止信托;
4.信托目的已經實現(xiàn)或者不能實現(xiàn);
5.本合同與信托計劃另有規(guī)定,或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法定事項。
。ㄈ┬率芡腥说倪x任方式按照《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八條 稅收
受益人與受托人應按有關法律規(guī)定各自依法納稅。
應當由信托財產承擔的稅費,按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國家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辦理。
第十九條 風險揭示與風險承擔
受托人在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的過程中,可能會面臨融資對象和融資項目的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和其他風險等。
受托人根據(jù)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導致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其損失部分由信托財產承擔。
受托人違反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處理信托事務,致使信托財產遭受損失的,受托人予以賠償。
第二十條 違約與補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一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嚴重失實或不準確,視為該方違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導致信托被撤銷、被解除或被確認無效,視為委托人違約,由此給信托計劃項下其他信托的受益人和信托計劃項下的信托財產造成損失的,由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的違約方當事人應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二十一條 通知
地址變化通知
委托人與受托人在本合同填寫的住所地為信托當事人同意的通訊地址。
一方通訊地址或聯(lián)系方式發(fā)生變化,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另一方。
受托人按其在本合同中登記的通訊地址或聯(lián)絡方式以掛號信件或傳真、電傳或電報等有效方式,就處理信托事務過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項通知委托人或受益人。
因委托人未及時通知受托人聯(lián)系地址信息而導致任何損失,受托人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其他事項
。1) 糾紛解決與法律適用
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解釋、修改和終止等事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
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爭議,各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若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2) 本合同的組成
信托計劃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規(guī)定的,以信托計劃為準;如果本合同與信托計劃所規(guī)定的內容相沖突,優(yōu)先適用本合同。
。3)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蓋章(或簽名)并由委托人交付信托資金后生效。
。4)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簽署本合同前,受托人提示:委托人委托給受托人的信托財產必須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財產,同時請委托人仔細閱讀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全部內容,并對各當事人之間的信托關系、有關權利、義務的條款的法律含義進行準確無誤的理解。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___________
受托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___________
簽署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信托的合同 篇9
委 托 人: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受 托 人:xxx省xx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住 所 地:
受 益 人:xxxxx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住 所 地: 為委托人擁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信托事宜,委托人與受托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簽訂本合同,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將其合法所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市 區(qū) 街道 村 街北側地塊〈溫土資掛20xx-1號宗地〉)信托給受托人進行經營管理,獲取收益。
第二條 受益人
委托人指定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是 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第三條 信托生效及信托合同的登記
本信托在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后即生效。本信托的登記由委托人負責辦理。
第四條 信托資產的交付
本信托項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在委托人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之時起予以交付。
第五條 信托期限
信托期限為 月,自委托人取得關于上述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之時起計算。
第六條 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ㄒ唬 委托人的權利
有權了解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并有權要求受托人作出說明。
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ǘ 委托人的義務
保證已就設立信托事項向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并保證設立信托未損害債權人利益;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第七條 受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ㄒ唬┦芡腥说臋嗬
自信托期限開始之日起,根據(jù)本合同全權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包括但不限于籌集建設資金、房地產開發(fā)、對開發(fā)房產的維護管理等。
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ǘ 受托人的義務
根據(jù)本合同的規(guī)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托事務,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對委托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
第八條 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
除根據(jù)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外,受益人還享有下列權利、承擔下列義務:
。1) 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據(jù)本合同享有信托受益權。
。2) 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可以根據(jù)本合同的規(guī)定轉讓和繼承。
第九條 風險揭示與風險承擔
受托人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包括投資對象和投資項目的風險、法律與政策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等。
受托人根據(jù)本合同的規(guī)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導致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由信托財產承擔。
第十條 信托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本信托設立后,除本條下一款情形外,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變更、撤消、解除或終止信托。
本信托在受益人同意解除的情況下,可以提前解除;本信托因信托期限屆滿而終止。
第十一條 信托利益的分配與信托財產的歸屬
利益的分配:受托人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信托解除之日或者期限屆滿后第十個工作日為信托利益分配日。
信托財產的歸屬:信托終止,信托財產歸屬于受益人。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合同項下的任何爭議,若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受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五份,每方各持一份,其余用于辦理審批、登記等。
委托人: 受托人: 受益人:
年 月 日
信托的合同 篇10
供貨單位:(以下稱甲方)
地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需貨單位:(以下稱乙方)
地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信托單位:(以下稱丙方)
地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承兌單位:(以下稱丁方)
地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為需向甲方訂購貨價元。因暫時缺少資金,而甲方要求及時收回貨款,F(xiàn)根據(jù)國家財產信托業(yè)務的有關規(guī)定,甲方將上述乙方訂購的設備(物資)信托給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應提供融資,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乙方延付貨款的承兌責任。為此,四方共同訂立本協(xié)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訂貨
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訂購上述設備(物資),甲、乙雙方已于20xx年XX月XX日簽訂了號供貨合同。雙方確認供貨合同的各項規(guī)定。丙方受理上述設備(物資)的信托后,對有關交貨日期、數(shù)量、質量、維修保養(yǎng)等事項概不負責,由甲、乙雙方按原供貨合同的規(guī)定處理。
第二條、信托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財產信托總金額為XX元,信托期限為20xx年XX月。甲、丙雙方有關財產信托的具體事項,另訂“財產信托合同”。
第三條、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財產信托后,負責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暫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擔相應的利息。丁方同意擔保乙方到期付款責任。有關延期付款事項,由乙、丙、丁三方另訂“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條、融資
上述信托財產的'交付,仍按甲、乙雙方原訂供貨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由甲方直接發(fā)運乙方。但甲方應將發(fā)票、運單等交易單證交付丙方,由丙方轉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規(guī)定辦妥銀行承兌手續(xù),丙方在收到銀行承兌匯票2天內,按承兌匯票的總金額一次向甲方墊付貨款。
第五條、還償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貨款,視同丙方對乙方的貸款,以月息‰按季計收利息。延付的貨款采用銀行承兌匯票結算方式,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日前將承兌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日主動向丁方收取承兌票款。乙方如不按規(guī)定向丁方交存承兌票款,丁方除應于到期日憑票支付外,即按銀行承兌契約的有關規(guī)定,對乙方執(zhí)行扣款,并處以罰金。
第六條、費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財產信托手續(xù)費為信托金額的XX‰,共計XX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墊付財產信托貨款后2天內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手續(xù)費XX元,于丁方簽發(fā)銀行承兌匯票時付清。
第七條、附則
本協(xié)議經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簽字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約,違約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處理。
甲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丁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信托的合同 篇11
委托人(自益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地址或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他益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1、委托人與其他投資人共同出資,委托_________信托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托投資公司”)設立了“_________國資退出股權轉讓資金信托計劃”(以下簡稱“股權收購信托計劃”);
2、委托人在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下,根據(jù)其分別與信托投資公司簽署的《_________國資退出股權轉讓資金信托項目C類資金信托協(xié)議(特定受益類)》(以下簡稱“特定受益信托協(xié)議”)以及相關信托文件的規(guī)定,交付了信托資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成為該信托項下的特定受益人(以下簡稱特定受益人),享有包括對該項目項下信托收益的特定信托收益權(以下簡稱“特定信托收益權”)在內的信托受益權;
3、根據(jù)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下《上海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經營者遴選標準》,遴選產生了_________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_公司”)總經理候選人,并將依照法定程序由_________公司董事會聘任。
為在股權收購信托存續(xù)期間,在_________公司建立對經營者的良好的激勵機制,委托人共同與受托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簽訂本財產信托協(xié)議(以下簡稱“本協(xié)議”)。
第一條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共同自愿將其在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下根據(jù)其與信托投資公司分別簽署的《特定受益類信托協(xié)議》和其他信托文件的規(guī)定,所取得的特定信托收益權,共同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本著“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理念,根據(jù)本協(xié)議的規(guī)定,以本協(xié)議受益人利益最大化為原則,管理、運用和處分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權及其收益,以建立對_________公司經營者的有效激勵機制,從而促進委托人投資收益的實現(xiàn)。
為實現(xiàn)上述信托目的,全體委托人共同確認并同意,按照本協(xié)議規(guī)定給予經營者信托受益權,并共同指定、委托受托人按照本協(xié)議的規(guī)定,執(zhí)行上述信托受益權。
第二條 受益人
本信托為自益與他益相結合的信托。
本信托協(xié)議的受益人包括:
1、自益受益人,即為委托人;和_________。
2、他益受益人,即經營者,即為_________公司先生。_________公司先生為在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下,根據(jù)《經營者遴選規(guī)則》遴選產生,并將依照法定程序通過_________公司董事會聘任的_________公司總經理候選人,在獲聘后,將成為_________公司在信托存續(xù)期間的經營者。
第三條 委托的財產及其交付
本信托項下委托人委托給受托人管理和運用的財產,為委托人根據(jù)股權收購信托項下信托文件規(guī)定的特定信托收益權。其權利范圍和交付如下:
1、特定信托收益權
本協(xié)議項下委托人共同委托給受托人管理、運用和處分的財產,為委托人在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下分別與信托投資公司簽署的特定受益信托協(xié)議第十二條(1)項所規(guī)定的特定信托收益權,即在優(yōu)先受益人的優(yōu)先收益權和普通受益人的普通收益權均得到滿足后,總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時,受益人對剩余部分之全部信托收益享有的分配請求權,包括委托人根據(jù)股權收購信托計劃及相應信托協(xié)議通過收購優(yōu)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所取得的特定信托收益權。
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權及其限制,按照《特定受益信托協(xié)議》及股權收購信托之信托計劃確定。
2、特定信托收益權的交付
本協(xié)議生效即為委托人向受托人交付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權。
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權在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下取得的信托收益,由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下之信托投資公司于分配時直接劃轉至受托人根據(jù)本協(xié)議開立的信托資金專用帳戶。
受托人開立的信托資金專用帳戶信息如下: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本協(xié)議的生效
本協(xié)議在以下條件滿足時生效:
1、本協(xié)議經各方當事人簽署;
2、_________公司董事會經審議決定,聘任經營者為_________公司總經理;
3、委托人在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下,與信托投資公司簽訂的特定受益信托協(xié)議已經生效;
4、特定受益信托協(xié)議項下之信托投資公司作為受托人,以書面形式對委托人以特定收益權設立本協(xié)議項下信托予以確認。
第五條 信托期限
本協(xié)議項下信托的期限為股權收購信托計劃之存續(xù)期間。
第六條 特定信托收益權的管理、運用的基本原則
受托人應當按照以下原則管理、運用和處分作為本協(xié)議之特定信托收益權及其收益:
1、受托人應當按本協(xié)議的規(guī)定,對特定信托收益權及其收益,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并進行單獨核算;
2、受托人可以以本協(xié)議項下的特定信托收益權所產生的收益,與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下信托投資公司持有的信托財產進行交易或受讓各類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
3、按照第七條的規(guī)定,運用和處分特定信托收益權所產生的收益;
4、受托人不得將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權轉讓給他人。
第七條 受托人對特定信托收益權及其收益的具體運用:
受托人應當按照以下方式運用本協(xié)議之特定信托收益權及其收益:
1、自益受益人收益的確定與分配
受托人取得特定信托收益權之信托收益時,應按照不超過_________信托投資收益率提取,并于取得上述信托收益之日起________日內,以現(xiàn)金方式分別分配給本協(xié)議項下之自益受益人(上述分配之收益以下簡稱“受益人收益”);
當年度實際提取和分配的自益受益人收益不足_________%年信托投資收益率的,以次年度之特定信托收益權分配取得之信托收益彌補,然后再按照不超過_________%(含_________%)的年信托投資收益率提取次年度年自益受益人收益。在信托有效期內,以此類推。
上述年信托投資收益率按照委托人在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下投入信托資金為基數(shù)計算確定。
2、在提取上述自益受益人收益后為剩余收益(上述收益以下簡稱“剩余收益”)。對全部之剩余收益,在股權收購信托計劃終止并清算完畢前,受托人應當按照以下方式運用:
。1)由受托人在股權收購信托計劃存續(xù)期間,作為委托人指定的人,于優(yōu)先受益人要求委托人受讓其信托受益權時,根據(jù)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下信托文件的規(guī)定,受讓其信托受益權;
。2)由受托人在股權收購信托計劃存續(xù)期間,作為委托人指定的人,根據(jù)股權收購信托計劃之信托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受讓普通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受益權;
。3)受托人在根據(jù)上述(1)、(2)項的規(guī)定,受讓股權收購信托項下的A類信托協(xié)議或B類信托協(xié)議的信托受益權,其根據(jù)有關信托文件的規(guī)定享有特定信托收益權。受托人基于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權所產生的收益,應當按照前述第(1)項和第(2)項的規(guī)定,進行運用。
3、委托人在此確認,委托人根據(jù)本協(xié)議的規(guī)定,確定受托人為其根據(jù)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下收購優(yōu)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信托受益權的唯一指定人。委托人未經受托人同意,不得指定或委托其他第三方收購上述信托受益權。
第八條 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托人享有如下權利:
。1)有權了解特定信托收益權及其收益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并有權要求受托人作出說明;
。2)有權查閱、抄錄或者復制與其特定信托收益權有關的信托帳目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其他文件;
。3)因設立信托時未能預見的特別事由,致使特定信托收益權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實現(xiàn)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時,委托人有權要求受托人調整該特定信托收益權的管理方法;
。4)受托人違反信托目的處分特定信托收益權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托事務不當致使特定信托收益權受到損失的,委托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處分行為,并有權要求受托人恢復特定信托收益權的原狀或者予以賠償;
。5)本協(xié)議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2、委托人的義務
。1)按本協(xié)議的規(guī)定交付特定信托收益權;
。2)保證已就以股權收購信托計劃特定信托收益權設立本信托事項向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并保證設立信托未損害債權人利益;
(3)委托人以其自有、自籌資金運用于本協(xié)議第七條第2項規(guī)定的范圍時,應當征得他益受益人的同意。他益受益人不同意的,不得進行上述資金的運用;
。4)在他益受益人通過受托人提出以剩余收益,受讓信托計劃之普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時,向普通受益人提出受讓要求,指定受托人為指定受讓人;
。5)本協(xié)議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第九條 受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受托人的權利
。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據(jù)本協(xié)議的規(guī)定,管理、運用和處分特定信托收益權及其收益;
。2)收取信托報酬;
。3)本協(xié)議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2、受托人的義務
。1)根據(jù)本協(xié)議的規(guī)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托事務,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2)不得向本協(xié)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轉讓特定信托收益權;
。3)對委托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并按照本協(xié)議的有關規(guī)定,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供信托資金管理報告和信托資金運用及收益情況表,并保存處理信托事務的完整記錄、原始憑證及資料,保存期為自本信托終止之日起十五年;
(4)將信托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
。5)本協(xié)議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條 受益人的權利
1、自益受益人享有如下信托受益權:
(1)對本協(xié)議第七條第1項的規(guī)定,在年信托投資收益率不超過_________%、三年累計信托投資收益率不超過_________%的.范圍內,享有自益受益人收益。自益受益人收益分配前,不得按照本協(xié)議第七條第2項的規(guī)定進行資金運用,或向他益收益人進行信托財產或收益的分配;
(2)在信托終止后,在他益受益人作為經營者未能達到本協(xié)議第11條規(guī)定的經營指標時,對經營者未能完成上述經營指標年度的剩余利益及其形成的信托財產享有請求權;
。3)本協(xié)議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2、他益受益人享有如下信托受益權: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在他益受益人作為經營者達到本協(xié)議第11條規(guī)定的經營指標時,享有對受托人按照本協(xié)議第七條第2項的規(guī)定,運用當年剩余收益及其所形成的信托財產;
。2)有權要求委托人、受托人向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下之普通受益人提出受讓其持有之《_________公司國資退出股權轉讓資金信托項目B類資金信托協(xié)議》之信托受益權,以使其能夠受讓上述信托受益權;
。3)本協(xié)議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他益受益人應根據(jù)本協(xié)議的規(guī)定,承擔對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權所作的相應的限制。
第十一條 他益受益人經營目標
為進一步完善_________公司現(xiàn)代企業(yè)法人治理結構,對經營者進行激勵,經過平等協(xié)商,委托人與他益受益人即經營者約定建立并實施《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經營者激勵機制》(以下簡“《經營者激勵機制》”)。該《經營者激勵機制》為本信托的有效組成部分。經營者經營期間完成《經營者激勵機制》設定指標的,他益受益人始能享有本協(xié)議規(guī)定的信托受益權。
1、根據(jù)約定,信托期間,經營者將完成的指標包括但不限于:
。1)_________企業(yè)所得稅后股東每年可分配利潤達到_________萬元以上;
。2)_________公司每年開發(fā)面積不少于_________萬平方米;
(3)公司合并報表資產負債率連續(xù)三個月不超過_________%,無重大債務訴訟或違約事宜;
。4)公司合并報表對外擔保余額(包括反擔保)不超過_________億。
2、股權收購信托計劃期間,若_________公司未達到本條第1項規(guī)定各項指標,該年度剩余收益由上海國投監(jiān)督管理、運用,直到達到相應的指標。若股權收購信托計劃期滿,_________公司尚未達到本條第1項規(guī)定的各項指標,未達到年度剩余收益及其所形成的信托財產歸屬于自益受益人。
第十二條 信托收益分配的時間
1、自益受益人信托收益分配的時間
受托人應當于取得特定信托收益權項下收益后_________日內,按照本協(xié)議第七條第1項的規(guī)定,向自益受益人支付自益受益人收益。
在前次自益受益人收益未能按照年信托投資收益率或累計信托投資收益率進行分配時,受托人在下次取得特定收益權的收益時,應當首先對前次未獲分配部分的自益受益人收益進行彌補。進行上述彌補后,方得按照第七條第1項的規(guī)定,進行當期收益的分配和運用。
2、他益受益人信托收益的分配時間
他益受益人的信托收益于本協(xié)議項下信托終止后,與信托財產一并分配。
第十三條 信托財產應承擔的稅費和費用
1、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處理信托事務發(fā)生的下述費用與稅費由信托財產承擔:
。1)信托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fā)生的稅費;
。2)文件或賬冊制作、印刷費用;
(3)信息披露費用;
。4)審計費、律師費、信用評級費等中介費用;
。5)收付代理機構代理費用;
。6)信托報酬;
。7)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分配時的股份過戶等費用;
。8)按照有關規(guī)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稅費和費用。
2、費用計提
信托存續(xù)過程中實際發(fā)生的費用從信托財產中支付,列入當期費用。受托人以固有財產先行墊付的,受托人有權從信托財產中優(yōu)先受償。
信托報酬由受托人按本協(xié)議第十三條的規(guī)定提取。
第十四條 信托報酬
受托人的信托報酬_________元。上述信托報酬由受托人在本協(xié)議項下信托成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在信托財產中預提。
第十五條 信托受益權的轉讓
本協(xié)議項下自益受益人和他益受益人不得轉讓本信托協(xié)議項下的信托受益權。
第十六條 信托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本信托設立后,除本協(xié)議另有規(guī)定,未經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一致同意,不得變更、撤消、解除或終止本信托。
2、本信托因下列原因而終止:
。1)本協(xié)議信托期限屆滿;
(2)_________公司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目提前終止;
(3)他益受益人在股權收購信托計劃期間,經_________公司董事會審議決定,免去總經理職務的;
本信托因本項原因終止的,不影響他益受益人因本協(xié)議之履行已經取得的信托利益。
(4)本信托當事人各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信托;
。5)信托目的已經實現(xiàn)或者不能實現(xiàn);
。6)本協(xié)議另有規(guī)定,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法定事項。
第十七條 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的分配
1、本協(xié)議項下信托財產終止后信托財產的確定
本協(xié)議項下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包括:
(1)受托人根據(jù)本協(xié)議第七條第2項的規(guī)定運用剩余收益受讓股權收購信托項下優(yōu)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
。2)除前述(1)項以外的其他信托財產。
2、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的歸屬
本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由受托人按照第十條第1項第(2)小項和第2項第(1)項分別歸屬于自益受益人和他益受益人。
3、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的領取及其期限:
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以維持信托終止時信托財產原狀的方式進行分配。
以_________公司股份進行信托財產的分配的,受托人應當于信托終止后4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將上述股份過戶至相應受益人名下,并辦理必要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xù)。
以現(xiàn)金方式進行信托財產分配時,受托人將上述信托財產劃撥至受益人的以下銀行帳號: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風險揭示與風險承擔
受托人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包括投資對象和投資項目的風險、法律與政策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等。
受托人根據(jù)本協(xié)議的規(guī)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導致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由信托財產承擔。
受托人違反本協(xié)議的規(guī)定處理信托事務,致使信托財產遭受損失的,受托人應予以賠償。
在本信托終止后,受托人根據(jù)本信托規(guī)定向他益受益人分配股權,并將_________公司股權從受托人名下轉出期間,受益人承擔其可能遭受的所有風險。
第十九條 稅收
受益人與受托人應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依法納稅。
應當由信托財產承擔的稅費,按照法律、法規(guī)及國家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辦理。
第二十條 違約與補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協(xié)議項下的義務,視為該方違反本協(xié)議。
除非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導致信托被撤銷、被解除或被確認無效,視為委托人違約。由此給信托財產造成損失的,由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本協(xié)議的違約方應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二十一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本協(xié)議的訂立、生效、履行、解釋、修改和終止等事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
本協(xié)議項下的任何爭議,各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若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申明條款
委托人和受益人在此申明:在簽署本協(xié)議前已仔細閱讀了本協(xié)議和信托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對本協(xié)議及信托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的所規(guī)定的內容已經充分了解并無異議。
第二十三條 期間的順延
本協(xié)議規(guī)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項或支付款項的日期如遇法定節(jié)假日,應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第二十四條 協(xié)議簽署及文本
本協(xié)議需經委托人和受托人雙方簽字蓋章后成立,并在滿足后本協(xié)議規(guī)定的生效條件后生效。
本協(xié)議正本一式六份,委托人各持一份,受托人持一份,他益受益人持一份。上述協(xié)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托的合同 篇12
委托人(自益受益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_________
營業(yè)地址或住址:_________
聯(lián)系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他益受益人: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鑒于:
1.委托人與其他投資 人共同出資,委托_________信托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托投資公司 ”)設立了“_________國資退出股權轉讓 資金信托計劃”(以下簡稱“股權收購 信托計劃”);
2.委托人在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下,根據(jù)其分別與信托投資公司簽署的《_________國資退出股權轉讓資金信托項目c類資金信托合同 (特定受益 類)》(以下簡稱“特定受益信托合同”)以及相關信托文件的規(guī)定,交付了信托資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成為該信托項下的特定受益人(以下簡 稱“特定受益人”),享有包括對該項目項下信托收益的特定信托收益權(以下簡稱“特定信托收益權”)在內的信托受益權;
3.根據(jù)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下《上海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經營者遴選標準》,遴選產生了_________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_公司”)總經理候選人,并將依照法定程序由_________公司董事會聘任。
為在股權收購信托存續(xù)期間 ,在_________公司建立對經營者的良好的激勵機制,委托人共同與受托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 》、《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簽訂本財產信托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共同自愿將其在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下根據(jù)其與信托投資公司分別簽署的《特定受益類信托合同》和其他信托文件的規(guī)定,所取得的 特定信托收益權,共同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本著“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理念,根據(jù)本合同的規(guī)定,以本合同受益人利益最大化為原則,管理、 運用和處分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權及其收益,以建立對_________公司經營者的有效激勵機制,從而促進委托人投資收益的實現(xiàn)。
為實現(xiàn)上述信托目的,全體委托人共同確認并同意,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給予經營者信托受益權,并共同指定、委托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執(zhí)行上述信托受益權。
第二條 受益人
本信托為自益與他益相結合的信托。
本信托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1.自益受益人,即為委托人;和_________.
2.他益受益人,即經營者,即為_________公司先生。_________公司先生為在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下,根據(jù)《經營者遴選規(guī)則》遴選產生, 并將依照法定程序通過_________公司董事會聘任的_________公司總經理候選人,在獲聘后,將成為_________公司在信托存續(xù)期間的 經營者。
第三條 委托的財產及其交付
本信托項下委托人委托給受托人管理和運用的財產,為委托人根據(jù)股權收購信托項下信托文件規(guī)定的特定信托收益權。其權利范圍和交付如下:
1.特定信托收益權
本合同項下委托人共同委托給受托人管理、運用和處分的財產,為委托人在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下分別與信托投資公司簽署的特定受益信托合同第十二條(1)項 所規(guī)定的特定信托收益權,即在優(yōu)先受益人的優(yōu)先收益權和普通受益人的普通收益權均得到滿足后,總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時,受益人對剩余部分之全部信托收益享 有的分配請求權 ,包括委托人根據(jù)股權收購信托計劃及相應信托合同通過收購優(yōu)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所取得的特定信托收益權。
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權及其限制,按照《特定受益信托合同》及股權收購信托之信托計劃確定。
2.特定信托收益權的交付
本合同生效 即為委托人向受托人交付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權。
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權在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下取得的信托收益,由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下之信托投資公司于分配時直接劃轉至受托人根據(jù)本合同開立的信托資金專用帳戶。
受托人開立的信托資金專用帳戶信息如下:
戶名: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第四條 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條件滿足時生效:
1.本合同經各方當事人 簽署;
2._________公司董事會經審議決定,聘任經營者為_________公司總經理;
3.委托人在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下,與信托投資公司簽訂的特定受益信托合同已經生效;
4.特定受益信托合同項下之信托投資公司作為受托人,以書面形式對委托人以特定收益權設立本合同項下信托予以確認。
第五條 信托期限
本合同項下信托的期限為股權收購信托計劃之存續(xù)期間。
第六條 特定信托收益權的管理、運用的基本原則
受托人應當按照以下原則管理、運用和處分作為本合同之特定信托收益權及其收益:
1.受托人應當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對特定信托收益權及其收益,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并進行單獨核算;
2.受托人可以以本合同項下的特定信托收益權所產生的收益,與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下信托投資公司持有的信托財產 進行交易或受讓各類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
3.按照第七條的規(guī)定,運用和處分特定信托收益權所產生的收益;
4.受托人不得將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權轉讓給他人。
第七條 受托人對特定信托收益權及其收益的具體運用:
受托人應當按照以下方式運用本合同之特定信托收益權及其收益:
1.自益受益人收益的確定與分配
受托人取得特定信托收益權之信托收益時,應按照不超過_________信托投資收益率提取,并于取得上述信托收益之日起_______
__日內,以現(xiàn)金方式分別分配給本合同項下之自益受益人(上述分配之收益以下簡稱“受益人收益”);
當年度實際提取和分配的自益受益人收益不足_________%年信托投資收益率的,以次年度之特定信托收益權分配取得之信托收益彌補,然后再按照不超 過_________%(含_________%)的年信托投資收益率提取次年度年自益受益人收益。在信托有效期內,以此類推。
上述年信托投資收益率按照委托人在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下投入信托資金為基數(shù)計算確定。
2.在提取上述自益受益人收益后為剩余收益(上述收益以下簡稱“剩余收益”)。對全部之剩余收益,在股權收購信托計劃終止并清算完畢前,受托人應當按照以下方式運用:
(1)由受托人在股權收購信托計劃存續(xù)期間,作為委托人指定的人,于優(yōu)先受益人要求委托人受讓其信托受益權時,根據(jù)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下信托文件的規(guī)定,受讓其信托受益權;
。2)由受托人在股權收購信托計劃存續(xù)期間,作為委托人指定的人,根據(jù)股權收購信托計劃之信托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受讓普通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受益權;
(3)受托人在根據(jù)上述(1)、(2)項的規(guī)定,受讓股權收購信托項下的a類信托合同或b類信托合同的信托受益權,其根據(jù)有關信托文件的'規(guī)定享有特定信托收益權。受托人基于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權所產生的收益,應當按照前述第(1)項和第(2)項的規(guī)定,進行運用。
3.委托人在此確認,委托人根據(jù)本合同的規(guī)定,確定受托人為其根據(jù)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下收購優(yōu)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信托受益權的唯一指定人。委托人未經受托人同意,不得指定或委托其他第三方收購上述信托受益權。
第八條 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托人享有如下權利:
。1)有權了解特定信托收益權及其收益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并有權要求受托人作出說明;
。2)有權查閱、抄錄或者復制與其特定信托收益權有關的信托帳目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其他文件;
。3)因設立信托時未能預見的特別事由,致使特定信托收益權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實現(xiàn)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時,委托人有權要求受托人調整該特定信托收益權的管理方法;
。4)受托人違反信托目的處分特定信托收益權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托事務不當致使特定信托收益權受到損失的,委托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處分行為,并有權要求受托人恢復特定信托收益權的原狀或者予以賠償;
。5)本合同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2.委托人的義務
。1)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交付特定信托收益權;
。2)保證 已就以股權收購信托計劃特定信托收益權設立本信托事項向債權人 履行了告知義務,并保證設立信托未損害債權人利益;
。3)委托人以其自有、自籌資金運用于本合同第七條第2項規(guī)定的范圍時,應當征得他益受益人的同意。他益受益人不同意的,不得進行上述資金的運用;
。4)在他益受益人通過受托人提出以剩余收益,受讓信托計劃之普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時,向普通受益人提出受讓要求,指定受托人為指定受讓人;
(5)本合同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第九條 受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受托人的權利
。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據(jù)本合同的規(guī)定,管理、運用和處分特定信托收益權及其收益;
。2)收取信托報酬;
。3)本合同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2.受托人的義務
(1)根據(jù)本合同的規(guī)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托事務,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2)不得向本合同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轉讓特定信托收益權;
。3)對委托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并按照本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供信托資金管理報告和信托資金運用及收益情況表,并保存處理信托事務的完整記錄、原始憑證及資料,保存期為自本信托終止 之日起十五年;
。4)將信托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
。5)本合同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條 受益人的權利
1.自益受益人享有如下信托受益權:
(1)對本合同第七條第1項的規(guī)定,在年信托投資收益率不超過_________%、三年累計信托投資收益率不超過_________%的范圍內,享有 自益受益人收益。自益受益人收益分配前,不得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第2項的規(guī)定進行資金運用,或向他益收益人進行信托財產或收益的分配;
(2)在信托終止后,在他益受益人作為經營者未能達到本合同第11條規(guī)定的經營指標時,對經營者未能完成上述經營指標年度的剩余利益及其形成的信托財產享有請求權;
。3)本合同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2.他益受益人享有如下信托受益權: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在他益受益人作為經營者達到本合同第11條規(guī)定的經營指標時,享有對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第2項的規(guī)定,運用當年剩余收益及其所形成的信托財產;
(2)有權要求委托人、受托人向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下之普通受益人提出受讓其持有之《_________公司國資退出股權轉讓資金信托項目b類資金信托合同》之信托受益權,以使其能夠受讓上述信托受益權;
。3)本合同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他益受益人應根據(jù)本合同的規(guī)定,承擔對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權所作的相應的限制。
第十一條 他益受益人經營目標
為進一步完善_________公司現(xiàn)代企業(yè)法人 治理結構,對經營者進行激勵,經過平等協(xié)商,委托人與他益受益人即經營者約定建立并實施 《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經營者激勵機制》(以下簡“《經營者激勵機制》”)。該《經營者激勵機制》為本信托的有效組成部分。經營者經營期間完成 《經營者激勵機制》設定指標的,他益受益人始能享有本合同規(guī)定的信托受益權。
1.根據(jù)約定,信托期間,經營者將完成的指標包括但不限于:
。1)_________企業(yè)所得稅 后股東每年可分配利潤達到_________萬元以上;
。2)_________公司每年開發(fā)面積不少于_________萬平方米;
(3)公司合并報表資產負債率連續(xù)三個月不超過_________%,無重大債務訴訟或違約事宜;
。4)公司合并報表對外擔保 余額(包括反擔保 )不超過_________億。
2.股權收購信托計劃期間,若_________公司未達到本條第1項規(guī)定各項指標,該年度剩余收益由上海國投監(jiān)督管理 、運用,直到達到相應的指標。若 股權收購信托計劃期滿,_________公司尚未達到本條第1項規(guī)定的各項指標,未達到年度剩余收益及其所形成的信托財產歸屬于自益受益人。
第十二條 信托收益分配的時間
1.自益受益人信托收益分配的時間
受托人應當于取得特定信托收益權項下收益后_________日內,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第1項的規(guī)定,向自益受益人支付自益受益人收益。
在前次自益受益人收益未能按照年信托投資收益率或累計信托投資收益率進行分配時,受托人在下次取得特定收益權的收益時,應當首先對前次未獲分配部分的自益受益人收益進行彌補。進行上述彌補后,方得按照第七條第1項的規(guī)定,進行當期收益的分配和運用。
2.他益受益人信托收益的分配時間
他益受益人的信托收益于本合同項下信托終止后,與信托財產一并分配。
第十三條 信托財產應承擔的稅費和費用
1.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處理信托事務發(fā)生的下述費用與稅費由信托財產承擔:
。1)信托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fā)生的稅費;
。2)文件或賬冊制作、印刷費用;
。3)信息披露費用;
。4)審計費、律師費、信用評級費等中介費用;
(5)收付代理 機構代理費用;
(6)信托報酬;
(7)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分配時的股份過戶等費用;
。8)按照有關規(guī)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稅費和費用。
2.費用計提
信托存續(xù)過程中實際發(fā)生的費用從信托財產中支付,列入當期費用。受托人以固有財產先行墊付的,受托人有權從信托財產中優(yōu)先受償。
信托報酬由受托人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的規(guī)定提取。
第十四條 信托報酬
受托人的信托報酬_________元。上述信托報酬由受托人在本合同項下信托成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在信托財產中預提。
第十五條 信托受益權的轉讓
本合同項下自益受益人和他益受益人不得轉讓本信托合同項下的信托受益權。
第十六條 信托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本信托設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未經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一致同意,不得變更、撤消、解除或終止本信托。
2.本信托因下列原因而終止:
(1)本合同信托期限屆滿;
。2)_________公司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目提前終止;
(3)他益受益人在股權收購信托計劃期間,經_________公司董事會審議決定,免去總經理職務的;
本信托因本項原因終止的,不影響他益受益人因本合同之履行已經取得的信托利益。
。4)本信托當事人各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信托;
。5)信托目的已經實現(xiàn)或者不能實現(xiàn);
。6)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法定事項。
第十七條 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的分配
1.本合同項下信托財產終止后信托財產的確定
本合同項下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包括:
。1)受托人根據(jù)本合同第七條第2項的規(guī)定運用剩余收益受讓股權收購信托項下優(yōu)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
。2)除前述(1)項以外的其他信托財產。
2.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的歸屬
本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由受托人按照第十條第1項第(2)小項和第2項第(1)項分別歸屬于自益受益人和他益受益人。
3.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的領取及其期限:
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以維持信托終止時信托財產原狀的方式進行分配。
以_________公司股份進行信托財產的分配的,受托人應當于信托終止后4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將上述股份過戶至相應受益人名下,并辦理必要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xù)。
以現(xiàn)金方式進行信托財產分配時,受托人將上述信托財產劃撥至受益人的以下銀行帳號:
戶名: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第十八條 風險揭示與風險承擔
受托人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包括投資對象和投資項目的風險、法律與政策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等。
受托人根據(jù)本合同的規(guī)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導致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由信托財產承擔。
受托人違反本合同的規(guī)定處理信托事務,致使信托財產遭受損失的,受托人應予以賠償。
在本信托終止后,受托人根據(jù)本信托規(guī)定向他益受益人分配股權,并將_________公司股權從受托人名下轉出期間,受益人承擔其可能遭受的所有風險。
第十九條 稅收
受益人與受托人應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依法納稅。
應當由信托財產承擔的稅費,按照法律、法規(guī)及國家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辦理。
第二十條 違約與補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視為該方違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導致信托被撤銷、被解除或被確認無效,視為委托人違約。由此給信托財產造成損失的,由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二十一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解釋、修改和終止等事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
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爭議,各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若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申明條款
委托人和受益人在此申明: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閱讀了本合同和信托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對本合同及信托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的所規(guī)定的內容已經充分了解并無異議。
第二十三條 期間的順延
本合同規(guī)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項或支付款項的日期如遇法定節(jié)假日,應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第二十四條 合同簽署及文本
本合同需經委托人和受托人雙方簽字蓋章后成立,并在滿足后本合同規(guī)定的生效條件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委托人各持一份,受托人持一份,他益受益人持一份。上述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 受托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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