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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貨物買賣合同

時間:2024-01-02 10:55:56 合同范文 我要投稿

【精品】國際貨物買賣合同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精品】國際貨物買賣合同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1

  合同編號:____

  日期:____

  賣方:____簽約地點:____

  地址:____電報掛號:____

  買方:____

  地址:____電報掛號:____

  茲經賣買雙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訂立條款如下:

  1.商品:_________

  2.規(guī)格:_________

  3.數(shù)量:_________

  4.單價:_________

  5.總價:___u.s.d.(大寫:)。______

  6.包裝:_________

  7.裝運期:____收到信用證后____天。______

  8.裝運口岸和目的地:從__經__至__。

  9.保險:____________

  10.付款條件:___________

  (1)買方須于19__年__月__日前將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證開到賣方。信用證議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裝運期后,__天在__到期。

  (2)買方須于簽約后即付定金_____%。

  11.裝船標記及交貨條件:貨運標記由賣方指定。

  12.注意:開立信用證時請注明合同編號號碼。

  13.備注:__________

  賣方:______買方:______

  注:

 、俑袷胶贤喾Q標準合同(standardcontract)。在國際貿易買賣中,由一個國際組織或外貿商業(yè)組織或律師事務所根據(jù)買賣合同應具有的基本內容而擬定的固定條文,即成固定格式的空白標準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后,才能成為有效的合同,對雙方當事人都有法律的約束力。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9

  買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郵碼:_____電話: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職務:_____國籍: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郵碼:_____電話: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職務:_____國籍: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xié)商一致,達成本協(xié)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產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數(shù)量: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商標: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價格: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包裝: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fā)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guī)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zhí)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應附的單據(jù):賣方向買方提供:

 。薄⑷浊鍧嵦嶝泦;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yè)發(fā)票;

 。、原產地證明書;

 。、裝箱單;

 。、為出口___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jù)。

  第十一條裝船通知:賣方在規(guī)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質量、數(shù)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xù)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jié)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____立方(噸)。

  第十五條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zhí)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本合同于__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__市用____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zhí)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2

  仲裁作為解決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爭議的一種手段是當事人及代理律師要經常采用的,相對于一國之內的訴訟與仲裁,怎樣正確的處理這類問題,是比較復雜的。這幾年我們代理了一些國際貨物買賣爭議仲裁案件,下面通過幾個案例談一點體會,供同行商榷。

  一、國際貿易中有關仲裁的約定及其效力問題

  為什么很多人約定通過仲裁來解決國際貿易糾紛?簡單的說,就是用訴訟的方式會遇到很多程序上的障礙,并且耗費大量時間和精力,仲裁方式已為大多數(shù)國家和當事人所接受,成為一種比較好的解決爭議的方式,特別是在簽訂《承認及執(zhí)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亦稱1958年《紐約公約》)的成員國之間,可以說有了一定的法律保障。我國也是該《公約》的成員國之一,如果雙方所在國都是成員國,那么仲裁裁決將會得到承認和執(zhí)行,我們曾參與的陜西某進出口公司訴香港某公司貨款糾紛案,因為雙方所在國都是《公約》成員國(地區(qū)),勝訴方陜西某進出口公司就在香港申請承認及執(zhí)行,并得到了全部執(zhí)行。如果當事人所在國不是該《公約》成員國,那么仲裁裁決被承認及執(zhí)行就會變得困難,對方所在國法院很可能以不是該《公約》的成員國為理由,對該裁決不予承認與執(zhí)行。因此國際貨物買賣的當事人是否選擇仲裁方式,需要考慮的首要問題就是所在國是否參加了該《公約》。

  在確定選擇仲裁方式后,下一個要解決的問題就是仲裁協(xié)議的效力問題。仲裁協(xié)議的含混不清,不但會導致協(xié)議的無效,而且會造成該爭議投訴無門,形成訴累的情況。曾經有一個爭議案,就是因為仲裁協(xié)議不確定,導致法院不受理,仲裁又無門,最后只有走向法院申請裁定仲裁協(xié)議無效的路子。因此,在訂立仲裁協(xié)議時一定要注意仲裁協(xié)議的明確和有效。對我國的當事人來說,在簽訂合同時一般應明確確定仲裁地點、機構、程序和裁決的效力。

  關于仲裁機構,應盡量爭取選擇在中國的仲裁機構仲裁,這樣可以節(jié)省許多費用,減少仲裁成本。如對方堅持選擇國外或其它的仲裁機構,那么我國的當事人可以考慮選擇較近的仲裁機構,如香港國際仲裁中心。

  二、法律適用問題

  如果雙方當事人營業(yè)地所在國(地區(qū))為《聯(lián)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亦稱《1980年維也納公約》的締約國,在雙方沒有明確表示不適用的情況下,則有關合同的訂立及權利義務須適用該《公約》。此外,當事人還可以選擇處理合同爭議所適用的法律。一般人都愿意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法律,但大多數(shù)人并不了解其它國家的法律規(guī)定,所以當事人盡可能爭取選擇自己國家的法律。我國的當事人在簽訂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時,也應盡量在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適用中國法律。這樣就可以預測行為所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和仲裁所可能做出的裁決。

  對于沒有選擇法律適用的情況,仲裁機構按照最密切聯(lián)系原則確定所應適用的法律,正常情況下是指仲裁機構所在地、合同簽訂地、履行地、賣方當事人營業(yè)所所在地的法律等。我們代理的幾個案子,仲裁機構有的選擇了仲裁機構所在地法律,有的選擇了賣方當事人營業(yè)所所在地法律。如韓國某公司訴我國某進出口公司貨物買賣糾紛仲裁案,我國的當事人不具有外貿經營權,是否導致該合同無效?就面臨適用哪個國家的'法律來解決的問題。最后,仲裁機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就選擇了仲裁機構所在地法律,即適用了中國的法律,裁決該合同無效。

  三、申請仲裁的時效問題

  時效問題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堵(lián)合國際貨物銷售合同時效公約》規(guī)定,提起仲裁和訴訟的時效為四年。但參加這個《公約》的國家有限,我國亦沒有參加這個《公約》。對參加該《公約》國家的當事人而言時效當然為四年,但問題是如果有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所在國不是締約國月p么時效問題就要看沖突規(guī)范所指向的準據(jù)法的規(guī)定。如某韓國公司在韓國商事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被申請人是某中國公司。這家中國公司提出由于對方當事人未在四年的期間內主張過權利,所以該案已過時效。但韓國的仲裁機構則認為該爭議未過時效,原因是該爭議根據(jù)沖突規(guī)范應適用韓國實體法律,而韓國法律規(guī)定的時效為五年,最后該仲裁機構對該案進行了審理并做出裁決。

  我國《合同法》規(guī)定:“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因此,我國的當事人要時刻注意時效問題,應當即時行駛自己申請仲裁的權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對引起時效中斷的法律行為,也應注意保存證據(jù)。

  四、仲裁裁決的承認及執(zhí)行問題

  仲裁裁決得到承認及執(zhí)行才是申請仲裁的當事人最終追求的結果。但是執(zhí)行難是我們所常遇到的。國際貨物買賣爭議貿易仲裁裁決的承認及執(zhí)行因為涉及到外國的執(zhí)行機構,所以難上加難。難歸難,但井不是說沒有解決辦法。針對不同的情況要采取不同的對策。如果雙方當事人所在國都是《承認及執(zhí)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的締約國,那么仲裁裁決的執(zhí)行就相對容易了,只需要向對方當事人所在國的管轄法院申請承認和執(zhí)行就可以了。在第一個問題中我們曾經提到的案例就是一個典型的被承認和執(zhí)行的案例。還有一個成功執(zhí)行的案例是韓國某公司訴中國陜西某進出口公司仲裁案,該案在韓國仲裁委員會仲裁后,韓國公司即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承認和執(zhí)行。最后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承認及執(zhí)行的裁定,予以執(zhí)行。因為韓國和中國都參加了《承認及執(zhí)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

  如果被申請人所在國沒有參加該《公約》,那么承認及執(zhí)行就要根據(jù)兩國之間的司法協(xié)助條約或根據(jù)互惠原則,由當事人向被申請人所在國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承認和執(zhí)行。最后如果是由我國仲裁機構做出的裁決,被申請人有住所或財產在我國境內,當事人可直接向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請承認和執(zhí)行。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3

  xx出口合同合同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

  賣方:

  地址:

  中國北京電話:

  傳真:

  電傳:

  買方:

  地址:

  美國洛杉礬電話:

  傳真:

  電傳:

  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guī)格:

 。2)數(shù)量:

 。3)單價:

 。4)總值:

 。5)交貨條件:FBCFCF除非另有規(guī)定,“FB”,“CF”和“CF”均應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CE 1990)辦理。

 。6)貨物生產標準:

  (7)包裝:

 。8)噴頭:

  (9)裝運期限;

 。10)裝運港口:

  1)目的港口:

  2)保險:當交貨條件為FB或CF時,應由買方負責投保;當交貨條件為CF時,應由賣方按發(fā)票金額110%投保險;附加險;

  3)支付條款:

  3.1信用證(C)支付方式買方應在裝運期前合同生效后____日,在銀行以電傳電信方式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議付信用證。信用證應在裝船完畢后____日內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3.2托收(D或DA)支付貨物發(fā)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付款跟單匯票,按即期付款交單(D)方式,通過賣方銀行及銀行向買方轉交單證,換取貨物。貨物發(fā)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承兌跟單匯票,匯票付款期限為后____日,按即期承兌交單(DA____日)方式,通過賣方銀行及銀行,經買方承兌后,向買方轉交單證。買方按匯票期限到期支付貨款。

  4)單證: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交下列單證:

 。╝)標明通知收貨人受貨代理人的全套清潔的、已裝船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已付到付的海運提單。

  (b)商業(yè)發(fā)票份;

 。╟)在CF條件下的保險單保險憑證;

  (d)裝箱單一式份;

 。╡)品質證明書;

  (f)原產地證明書。

  5)裝運條件

  1在FB條件下,由買方負責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日期洽定艙位。賣方應在合同規(guī)定的裝船期前____日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shù)量、金額、箱數(shù)、總重量、總體積及貨物在裝運港備受待運的日期以電傳傳真通知買方。買方應在裝船期前日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以便賣方安排裝運。如果有必要改變裝運船只或者其到達日期,買方或其運輸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船只不能在買方通知的船期后____日內到達裝運港,買方應承擔從第____日起發(fā)生的貨物倉儲保管費用。

  2在FB,CF和CF條件下,賣方在貨物裝船完畢后應立即以電傳傳真向買方及買方指定的代理人發(fā)出裝船通知。裝部通知應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數(shù)量、毛重、包裝尺碼、發(fā)票金額、提單號碼、啟航期和預計到達的目的港的日期。如貨物系危險品或易燃品,也應注明,F(xiàn)號。

  3允許不允許部分裝運或轉運。

  4賣方有權在%數(shù)量內溢裝或短裝。

  6)質量數(shù)量不符和索賠條款在貨物運抵目的港后,一旦發(fā)現(xiàn)貨物之質量、數(shù)量或重量與合同規(guī)定的不符,買方可以憑借雙方同意的檢驗組織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但是,應由保險公司或XX公司負責的'損失除外。有關質量不符的索賠應由買方在貨物到港后30天內提出;有關數(shù)量或重量不符的索賠應在貨物到港后15天內提出。賣方應在收到索賠要求后3天內回復買方。

  7)不可抗力賣方對由于下列原因而導致不能或暫時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的,不負責任:水災、火災、地震、干旱、戰(zhàn)爭或其它任何在簽約時賣方不能預料、無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賣方應盡快地將所發(fā)生的事件通知對方,并應在事件發(fā)生后幾內將有關機構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寄交對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響超過12天,雙方應協(xié)商合同繼續(xù)簡行或終止簡行的事宜。

  8)仲裁因履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仍不能解決爭議,則應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依據(jù)其仲裁規(guī)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拘束力。仲裁費應由敗訴一方承擔,但仲裁委員會另有裁定的除外。在仲裁期間,除仲裁部分之外的其它合同條款應繼續(xù)執(zhí)行。

  9)特殊條款: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賣方:

  授權代表:(簽字)

  買方:

  授權代表:(簽字)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4

  買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賣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下協(xié)商一致,達成本協(xié)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

  第二條產地:

  第三條數(shù)量:

  第四條商標:

  第五條價格:

  第六條包裝:

  第七條付款條件:買方于簽訂合同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fā)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guī)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 %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總金額%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zhí)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應附的單據(jù):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yè)發(fā)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jù)。

  第十一條裝船通知:賣方在規(guī)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質量、數(shù)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xù)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jié)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立方(噸)。

  第十五條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 載重噸船來說,每天 u.s.d.。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zhí)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本合同于 年月日在 市用 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zhí)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買方:賣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簽約日期: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lián)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lián)系方式:

  甲乙雙方經過協(xié)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購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一、名稱、品種、規(guī)格和質量

  1.名稱: 。

  2.品種: 。

  3.規(guī)格: 。

  4.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zhí)行:

  (1)按照標準執(zhí)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yè)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zhí)行,具體為: (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二、數(shù)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shù)量: 。

  2.計量單位和方法: 。

  3.交貨數(shù)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guī)定及計算方法: 。

  三、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

  四、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 。

  2.交貨地點: 。

  3.運輸方式: 。

  4.保險: 。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 。

  五、驗收

  1.驗收時間: 。

  2.驗收方法: 。

  3.驗收標準: 。

  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 。

  5.驗收如發(fā)生爭議,由 檢驗機構按 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六、損失風險

  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其后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七、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人民幣 元。 總價:人民幣(大寫) (¥ 元)。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 年 月 日。

  貨款的支付方式: 。

  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 。

  3.預付貨款: 。

  八、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fā)現(xiàn)貨物的品種、型號、規(guī)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guī)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 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 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guī)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yǎng)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 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yè)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yè)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yè)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yè)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 %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 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yǎng)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付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guī)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他約定: 。

  十一、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 %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guī)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guī)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jù)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 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guī)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yǎng)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fā)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fā)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guī)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fā)貨前與甲方協(xié)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shù)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xù),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fā)貨。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zhàn)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fā)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 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xié)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jù)本合同需要發(fā)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 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其他事項

  1.按本合同規(guī)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yǎng)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 日內,按銀行規(guī)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五、爭議的處理

  1.本協(xié)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zhí)行過程中出現(xiàn)的、或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xiàn)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jù)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七、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未作規(guī)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xié)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xié)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簽署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zhí)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6

  一、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的風險轉移怎么規(guī)定的

  1、合同中有運輸條款的貨物買賣的風險轉移

  依《聯(lián)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公約》第67條的規(guī)定:

  (1)如該運輸條款規(guī)定賣方有義務在某一特定地點把貨物交給承運人運輸,則賣方履行義務以后,貨物的風險就隨之轉移給了買方;

 。5)如合同中沒有指明交貨地點,賣方只要按合同規(guī)定把貨物交給第一承運人,貨物的風險就轉移給買方了。

  2、對于在運輸中銷售的貨物的風險轉移

  依公約第68條的規(guī)定是自買賣合同成立時起轉移給買方。

  但由于對運輸中的貨物的出險時間不易確定,所以公約又規(guī)定,風險自交給簽發(fā)運輸單據(jù)的承運人時起轉移給買方,這種情況須以賣方在訂立合同時不知道貨物已滅失或損壞的'為限。

  3、其他情況下貨物的風險轉移

  依公約第69條的規(guī)定,其他情況下如在賣方營業(yè)地交貨,或在賣方營業(yè)地以外的地點交貨,此時的風險從買方接受貨物時起或貨物交由買方處置時起轉移給買方。

  二、國際貨物買賣中的風險轉移規(guī)則是怎樣的

  1、以交貨時間確定風險轉移原則

  《公約》規(guī)定在不涉及貨物運輸?shù)那闆r下,從買方接收貨物時起,風險轉移于買方承擔。我國的《合同法》也采用了這一原則,即規(guī)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過失劃分原則

  《公約》規(guī)定,貨物在風險移轉到買方承擔后遺失或損壞,買方支付價款的義務并不因此解除,除非這種損失或損壞是由于賣方的行為或不行為所造成的。這說明,雖然從交貨時間起,風險從賣方轉移于買方,但前提是,風險的轉移是在賣方無違約責任的情況下。假如賣方發(fā)生違約行為,則適用過失劃分原則。

  三、國際貨物買賣中風險轉移時間答疑

  網(wǎng)友提問:

  國際貨物買賣中風險于何時起從賣方轉移至買方呢?

  律師回答:

  風險轉移的時間即風險于何時起從賣方轉移至買方。對于這個問題,各國理論不盡相同。歸納起來,大概有三種:

  1、以合同訂立的時間為轉移時間,羅馬法和現(xiàn)代的瑞士債務法典(第185條)都采取這一原則。

  2、以所有權轉移的時間為轉移時間,英國貨物買賣法和法國民法典體現(xiàn)了這一原則。

  3、以交貨時間為轉移時間。美國、德國的法律、《公約》、《20xx年通則》,以及我國《合同法》均采用了這一原則,即所有權與風險相分離的方法!豆s》第四章對此做了專門規(guī)定。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7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為賣方和______為買方。雙方同意買賣______,其條款如下:

  合同貨物:____________

  產地:____________

  數(shù)量:____________

  合同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裝:____________

  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fā)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guī)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zhí)行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應附的單據(jù):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yè)發(fā)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jù)。

  裝船通知:賣方在規(guī)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其他條款:質量、數(shù)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它證件,其辦理手續(xù)費、領事簽證費應買方負擔。

  裝船時間:當日13:00或次日8:00裝船。

  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jié)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立方噸。

  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____

  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zhí)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出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買方:____________

  證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

  證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8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xié)商一致,達成本協(xié)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數(shù)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條件:

  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 裝船:

  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fā)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guī)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 保 證 金:

  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zhí)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 應附的單據(jù):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yè)發(fā)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 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jù)。

  第十一條 裝船通知:

  賣方在規(guī)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質量、數(shù)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xù)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 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 裝貨效率:

  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jié)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 立方(噸)。

  第十五條 延期費/慢裝卸罰款:

  對于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zhí)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zhí)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9

  合同編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賣方(簽章) : 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

  買方(簽章): 地址 : 電話 : 傳真 : 電子郵箱: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xié)商一致,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并按下列條款履行:

  第一條.品名、規(guī)格: 單位: 數(shù)量: 單價: 總價: 總金額:

  第二條. 原產國別和生產廠:

  第三條. 包裝:

  須用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以宜于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及適應氣候的變化。并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裝不良而引起的貨物損傷或由于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貨物損失,賣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yǎng)、操作使用說明書。

  第四條.裝運標記:

  賣方應在每個貨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標明箱號、毛重、凈重、尺寸、合同號、目的港、收貨人編號并書以“防潮”、“小心輕放”、“此面向上”等字樣和裝運:。

  第五條:交貨條件:

  FOB/CFR/CIF/ ,。 除非另有規(guī)定“FOB”,“CFR”和“CIF”均應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1990)辦理。

  第六條. 裝運日期:

  第七條. 裝運港口:

  第八條. 卸貨港口:

  第九條. 保險:

  當交貨條件為FOB或CFR時,應由買方負責投保。 當交貨條件為CIF時,應由賣方按發(fā)票金額%投保 險;附加險: 。

  第十條.支付條件: (1) 信用證(L/C)支付方式:

  買方收到賣方交貨通知后,應在交貨日前天,由________ 銀行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可撤銷信用證。信用證于裝運日期后 天內有效。

  該信用證適用UCP500/UCP600/的規(guī)定 (2)托收(D/P或D/A)支付:

  A、貨物裝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即期跟單匯票(D/P),連同裝運單據(jù),通過賣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銀行交給買方進行托收。

  B、貨物裝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承兌跟單匯票(D/A),匯付款期限為 后 ,按即期承兌交單(D/A 日)方式,通過買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________ 銀行交給買方進行承兌,買方承兌后,向買方轉交裝運單據(jù),買方按匯票期限到期支付貨款。

 。3)匯付(T/T或M/T):

  買方在收到賣方依本合同第十一條規(guī)定提交的裝運單據(jù)后 日內,以電匯/信匯方式支付貨款。

 。4)直接付款:

  買方收到賣方裝運單據(jù)后天內,以航郵向賣方支付貨款。

  第十一條.單據(jù):

 。1) 賣方按照以下不同運輸方式向買方提供相應單據(jù): A、海運:

  全套清潔海運提單,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作成空白背書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 公司。

  B、空運:

  空運提單副本一份,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寄交買方。

 。2)商業(yè)發(fā)票一式五份,標明合同號和貨運嘜頭(若貨運嘜頭多于一個,發(fā)票需單獨開列),發(fā)票根據(jù)有關合同詳細填寫。

 。3)在CIF條件下的保險單/保險憑證 份。 (4)由廠商出具的裝箱清單一式 份。 (5)由廠商出具的質量和數(shù)量保證書。 (6)原產地證明書

 。7)貨物裝運后立即用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第十二條. 裝運條件: (1)FOB條款:

  A、a、由買方負責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日期租船訂艙。

  b、賣方船運代理________ 公司________ ,(電報:________ ),負責

  辦理租船訂艙事宜。

  B、賣方應在合同規(guī)定的裝運日期前天,用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數(shù)量、價值、箱號、毛重、裝箱尺碼和貨抵裝運港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C、買方應在裝船期前 日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以便賣方安排裝運,要求賣方與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聯(lián)系。

  D、如果有必要改變裝運船只或者其到達日期,買方或其運輸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

  E、如果船只不能在賣方通知的船期后 日內到達裝運港,買方應承擔從第 日起發(fā)生的貨物倉儲保管費用和此期間的貨物保險費用。

  F、若載運船舶如期抵達裝運港,賣方因備貨未妥而影響裝船,則空艙費和滯期費均由賣方承擔。

  G、貨物越過船舷之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賣方承擔;貨物越過船舷之后,一切費用和風險屬買方。

 。2)CFR和CIF條款:

  賣方于本合同第六條規(guī)定的裝運日期前天,以電報/信件把交貨預定期、合同號、品名、發(fā)票金額等通知買方。貨物交辦發(fā)運,賣方即刻以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發(fā)票金額、交辦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及時投保。

  第十三條.允許/不允許部分裝運或轉運。

  第十四條.賣方有權在 %數(shù)量內溢裝或短裝。

  第十五條.質量保證:

  賣方保證:所供貨物,其質量、規(guī)格和工藝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說明,標明商標的貨物包裝為新的和未經使用的。保證期為自貨到目的港卸貨完畢之日起12個月。在質量保證期內,凡因設計、制造工藝和所有材料而產生的缺陷,賣方應自負費用進行修理或更換貨物。

  第十六條.檢驗:

  在貨物運抵最終目的地后,買方有權向向貨物檢驗機構申請對貨物進行檢驗。檢驗機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第十七條. 索賠:

  自貨到目的港起天內,經發(fā)現(xiàn)貨物質量、規(guī)格、數(shù)量、重量、包裝、安全或衛(wèi)生條件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者,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承擔的部分外,買方可憑前條規(guī)定的.檢驗機構所出具的商品檢驗證書,有權要求更換或索賠。賣方應在收到索賠要求后天內回復買方。

  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內,使用過程中由于材料質量和工藝問題而出現(xiàn)的損傷,買方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并出具前條規(guī)定的檢驗機構開列的檢驗證書,提出索賠,賣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賣方應在收到索賠要求后天內回復買方。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1)在貨物制造和裝運過程中,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戰(zhàn)爭、嚴重火災、水災、臺風和地震或其他由雙方認可的事件)致使延期交貨或不能交貨,賣方概不負責。賣方于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應立即通知買方并在事發(fā) 天內,以航空郵件將事故發(fā)生所在地當局簽發(fā)的證書寄交買方以作證據(jù)。

 。2)在此情況下,買賣雙方應當根據(jù)具體情況確定合同是否能夠繼續(xù)履行以及賣方是否仍有責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盡快交貨。

 。3)不可抗力事故發(fā)生后超過 天而合同尚未履行完畢,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九條.合同延期和罰款:

  除本合同十八條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外,賣方若不能按合同規(guī)定如期交貨,應當提前 通知買方,買方可同意延期交貨,且可以同時相應減少議定的貨款支付金額,并通知付款銀行相應減少議定的支付金額。該減少的部分作為合同延期履行的違約金,但違約金數(shù)額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額的5%。賣方若逾期10個星期仍不能交貨,買方有權解除合同,且有權要求賣方如期支付上述違約金。

  第二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zhí)行本合同而發(fā)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不能解決,則可提交中國-西安仲裁委員會根據(jù)該會的仲裁規(guī)則和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將在西安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仲裁庭決定具體承擔。

  第二十一條.附加條款: (1)法律適用: 本合同之簽訂地、或發(fā)生爭議時貨物所在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或被訴人為中國法人時,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除此規(guī)定外,適用《聯(lián)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公約》/ 。

 。2)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為中英文兩種文本,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但兩種文本若有差異,以中文為準。

  賣方: 買方:

  (簽字)(簽字)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10

  合同編號:78121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訂立下列合同條款,共同信守。

  第一條品名、數(shù)量、價格

  品名及規(guī)格:

  數(shù)量:

  單價:

  總價:

  第二條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保險:由買方按發(fā)票金額100%投保。

  第四條嘜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裝運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裝運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可轉讓和分割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jù)在________銀行見單即付。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____前開到賣方。信用證有效期限為裝船后15天在________到期。

  第九條裝運單據(jù):買方應提供下列單據(jù)。

  1、已裝船清潔提單;

  2、發(fā)票;

  3、裝箱單;

  4、保險單。

  第十條裝運條件:

  1、裝運船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shù)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一條索賠:賣方同意受理因貨物的質量、數(shù)量和(或)規(guī)格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的異議索賠,但賣方僅負責賠償由于制造工藝不良或材質不佳所造成的`質量不符部分。有關安裝不當或使用不善造成的索賠或損失,賣方均不予受理。提出索賠異議必須提供有聲譽的、并經賣方認可的公證機構的檢驗報告。有關質量方面索賠異議應于貨到目的地后3個月內提出,有關數(shù)量和(或)規(guī)格索賠異議應于貨到目的地后30天內提出。一切損失凡由于自然原因或屬于船方或保險公司責任范圍內者,賣方概不受理。如買方不能在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將信用證開出,或者開來的信用證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而在接到賣方通知后,不能按期辦妥修正,賣方可以撤銷合同或延期交貨,并有權提出賠償要求。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貨或不能交貨時,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向買方提供有權機構所出具的證明。

  第十三條仲裁:

  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均由雙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方式解決。如不能取得協(xié)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jù)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四條其他: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需雙方商定達成書面協(xié)議經雙方簽字后,方為有效,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對方書面同意前,無權將本合同規(guī)定的權利及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五條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用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買方: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11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xié)商一致,達成本協(xié)議各條款,共同履行:____________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數(shù)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付款條件:____________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裝船:____________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fā)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guī)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保證金:____________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zhí)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應附的單據(jù):____________賣方向買方提供:____________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yè)發(fā)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jù)。

  第十一條裝船通知:____________賣方在規(guī)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____________質量、數(shù)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xù)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裝船時間: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裝貨效率:____________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jié)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立方(噸)。

  第十五條延期費/慢裝卸罰款:____________對于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____________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zhí)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zhí)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14

  編號:

  日期:

  簽約地點:

  賣方:買方: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茲經買賣雙方協(xié)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買下列貨物:

  1關于進口家具、油畫等貨物的具體信息:

  品名

  規(guī)格

  質量

  數(shù)量

  金額

  家具

  油畫

  1.原產地:意大利

  2包裝:用結實的木箱包裝,應適宜長途(海上)運輸,。

  3裝運期限:

  4裝運口岸:

  5目的口岸:

  6保險:由賣方負責投保_____至_____為止的_____險,費用由____方承擔。

  7運輸:由賣方負責訂船并將貨物裝船,貨物運至中國______港,賣方負責辦理相應的運輸手續(xù),費用由____方承擔。

  8裝運條件: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船只、裝船日期及時通知買方。

  9付款情況:買方已經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上述貨物貨款共計______(元)支付給賣方,買方已經先行履行了付款義務。

  10單據(jù):在賣方將貨物裝船后,應將已裝船清潔提單、發(fā)票、裝箱單、原產地證明、檢驗檢疫證明等相關辦理報關手續(xù)的文件及時郵寄給買方。

  11質量保證:貨物質保期為____年。

  12品質與數(shù)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fā)現(xiàn)貨物品質及/或數(shù)量/重量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shù)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13爭議解決: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仍不能解決時,應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jù)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guī)則進行仲載。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4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賣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訂立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12

  合同號: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國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guī)格包裝及嘜頭

  2.數(shù)量

  3.單價

  4.總值

  賣方有權在____%以內多裝或少裝

  5.裝運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裝運口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目的口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保險:

  由賣方按發(fā)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

  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jù)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______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____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jù):

  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或集裝箱運輸?shù)囊蜒b船提單)、發(fā)票、品質證明、數(shù)量/重量鑒定書;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CIF/C&F)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允許轉船、允許集裝箱運輸。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shù)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與數(shù)量、質量的異議與索賠:

  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fā)現(xiàn)貨物品質及/或數(shù)量/重量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shù)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發(fā)生事故的證明文件。

  14.仲裁:

  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xié)商解決。如果不能達成協(xié)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jù)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共2份,采用中、英(略)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后正式生效,雙方各執(zhí)1份為憑。

  賣方 買方

  中國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國____________公司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見證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13

  買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xié)商一致,由買方購進,賣方出售下列貨物,并按下列條款履行: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guī)格、生產國別、制造工廠、包裝及嘜頭。

  每件貨物上用不褪色的涂料標明貨號、毛重、凈重、編號、尺碼、目的口岸,并標明下列嘜頭

  第二條 數(shù)量、單價、總值。

  第三條 裝運期限:

  每月交貨數(shù)量必須一次交清,不得分批裝運。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付款條件:買方在收到賣方關于預計裝船日期及準備裝船的數(shù)量的通知后,應于裝運前20天通過________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即期匯款票及本合同規(guī)定的單據(jù)在開證行付款。

  第七條 單據(jù):各項單據(jù)均須使用與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買方審核查對:

  A.填寫通知目的口岸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船的清潔提單(如本合同為FOB價格條件時,提單應注明“運費到付”或“運費按租船合同辦理”字樣;如本合同為CFR價格條件時,提單應注明“運費已付”字樣)。

  B發(fā)票:注明合同號、嘜頭、載貨船名及信用證號;如果分批裝運,須注明分批號。

  C.裝箱單及/或重量單:注明合同號及嘜頭,并逐件列明毛重、凈重和貨號。

  D.制造工廠的品質及數(shù)量/重量證明書。

  品質證明書內應列入根據(jù)合同規(guī)定的'標準按貨號進行化學成分、機械性能及其他各種試驗的實際試驗結果。數(shù)量/重量證明書應按貨號列明重量。

  單證

  份數(shù)

  寄送A B C D E F

  送交方議付銀行3 4 3 1

  送交議付銀行(副本)

  1

  空郵目的岸外運公司(副本)

  2

  E.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裝運通知電報抄本。

  F.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航行證明書(如本合同為CFR價格條件時,需要此項證明書;如本合同為FOB價格條件時,則不需此項證明書)。

  第八條 裝運條件:

  A.離岸價條款:

  (a)裝運本合同貨物的船只,由買方或賣方運輸代理人________租船公司租訂艙位。賣方負擔貨物的一切費用風險到貨裝到船面為止。

  (b)賣方必須在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期限30天前,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shù)量、裝運口岸及預計貨物運達裝運口岸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安排艙位。并同時通知買方在裝貨港的船舶代理,若在規(guī)定期限內買方未接到前述通知,即作為賣方同意在合同規(guī)定期內任何日期交貨,并由買方主動租訂艙位。

  (c)買方應在船只受載期12天前將船名、預計受載日期、裝載數(shù)量、合同號碼、船舶代理人,以電報通知賣方,賣方應聯(lián)系船舶代理人配合,按期備貨裝船。如買方因故需要變更船只或更改船期時,買方或船舶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

  (d)買方所租船只按期到達裝運口岸后,如賣方不能按時備貨裝船,買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空艙費、延期費及/或罰款等由賣方負擔。如船只不能于船舶代理人所確定的受載期內到達,在港口免費堆存期滿后第16天起發(fā)生的倉庫租費、保險費由買方負擔,但賣方仍負有載貨船只到達裝運口岸后立即將貨物裝船之義務并負擔費用及風險,前述各種損失均憑原始單據(jù)核實支付。

  B.成本加運費價條款:

  賣方負責將合同所列貨物由裝運口岸裝班輪到達目的口岸,中途不得轉船。貨物不得用懸掛買方不能接受的國家的旗幟的船只裝運。載貨船只在駛抵本合同規(guī)定的口岸前不得?縚_______或________附近地區(qū)。

  第九條 裝運通知:賣方在貨物裝船后,立即將合同號、品名、件數(shù)、毛重、發(fā)票金額、載貨船名及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保險:自裝船起由買方自理,但賣方應按本合同規(guī)定通知買方。如賣方未能按此辦理,買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全由賣方負擔。

  第十一條 檢驗和索賠:貨卸目的口岸,買方有權申請____ 國商品檢驗局進行檢驗。如發(fā)現(xiàn)貨物的品質及/或數(shù)量/重量與合同或發(fā)票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有權在貨卸目的口岸后90天內,根據(jù)____ 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證明書向賣方提出索賠,因索賠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用)均由賣方負擔。FOB價格條件時,買方有權同時索賠短重部分的運費。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并以掛號函向買方提出有關政府機關或者商會所出具的證明,以證明事故的存在。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貨延期一個月以上時,買方有權撤消合同,賣方不能取得出口許可證,不得作為不可抗力。

  第十三條 延期交貨及罰款: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如賣方不能如期交貨,買方有權撤銷該部分的合同,或經買方同意在賣方繳納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買方可同意給予賣方15天的優(yōu)惠期。罰款率為每10天按貨款總額的1%。不足10天者按10天計算。罰款自第16天起計算,最多不超過延期貨款總額的5%。

  第十四條 仲裁:一切因執(zhí)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執(zhí),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xié)商解決。如經協(xié)商不能得到解決時,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委員會另有決定外,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五條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國____市用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

  買 方:________ (蓋章)

  代表人:________

  賣 方:________ (蓋章)

  代表人: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14

  合同號:______

  __________(下稱賣方)為一方,__________(下稱買方)為另一方,于___年__月__日簽訂本協(xié)議書。

  經同意:賣方出售、買方購買__________(下稱貨物),其數(shù)量、規(guī)格、價格詳見清單A。

  茲同意如下:

 。保竞贤袟l款,包括了雙方達成的全部協(xié)議,并取代在此以前雙方所達成的一切協(xié)議。除雙方授權主管人或代表同意書入本合同的條款外,其余一律無效。

  2.買方須由賣方確認的銀行,開出不可撤銷的、無追索權的、保兌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允許轉船和分批裝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見票即付信用證。信用證有效期為末批貨物從裝運港啟運后45天。信用證保兌費用由買方支付。

  3.賣方須向議付行提交下列單據(jù):

 。ǎ保┱浊鍧嵑_\提單一式兩份;

  (2)發(fā)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兩份;

  (4)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shù)量/重量檢驗報告一式兩份。

  4.允許的溢短裝數(shù)量為相當于信用證總金額5%的貨物數(shù)量。

 。担回洠

 。ǎ保┙回浧跒開__________;

 。ǎ玻┭b運港____________。

 。叮b運條件:

 。ǎ保⿷u方之要求,買方于每批貨物裝運前20天,將船名、船籍、預計抵達裝運港日期和載重噸位等以書信告知賣方;

 。ǎ玻┵I方可指定_____遠洋運輸代理公司作為其船運代理,并負責支付港口所有費用。買方應分別于船到達裝運港前10天、5天、72小時、24小時,把船到達裝運港的.預計日期和時間,以及船到達裝運港時,該船的吃水量以電報告知其代理;

  (3)買方應在船達裝運港前10天,將該船的詳細情況,包括船名、船籍、預達日期、船長和船員之國籍,呼號、載重噸位、吃水、總長及按國際海運慣例所需的其他資料,以電報告知其代理;

 。ǎ矗┵I方應將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單一份盡快提交給賣方。

  7.貨物裝船后,凡發(fā)生貨物短缺、損壞、變質,其風險均由買方承擔。貨物之投保由買方自理。

 。福I方應通過銀行及時向賣方提供履約按金,金額為合同總值的3%,有效期為末批貨物自裝運港啟運后30天。此按金作為買方部分違約但尚未涉及全部協(xié)議的違約罰金。買方不按第2條開出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時,賣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沒收上述3%按金并寫信給買方告之理由。

 。梗I方須按本合同第2條所規(guī)定的日期前開立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賣方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或對由此而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保埃m用規(guī)則和章程:

 。ǎ保┭b運條款:見清單B;

 。ǎ玻┩廨喸赺____港速遣費和滯期費收取規(guī)定,見清單C;

 。ǎ常谫M率/速遣費率以及裝卸結算法則刊行于_____,_____

  應遵照_____頒布之規(guī)則予以辦理。所有費用均由買方負擔。

 。保保kU公司和船方應承擔的索賠外,凡涉及貨物質量、數(shù)量和重量等爭執(zhí),雙方應通過協(xié)商予以解決。如果協(xié)商不能解決,則提交_____商檢局或其下屬單位進行裁決,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均無權上訴。

  12.賣方因自然的原因而無法控制之因素,諸如不可抗力、政變、禁運、解雇等造成合同貨物推遲交貨或妨礙交貨,賣方不承擔責任。但賣方按買方之要求,應向買方掛號郵寄由_____出具的證書,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主管當局出具的證書。 (某一)

 。保常采婕氨竞贤蛞驁(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雙方通過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能解決,可提交被告方國家根據(jù)該國仲裁規(guī)則和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該仲裁機構另有判定外,則由敗訴方負責。

  清單A

 。保 品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貨物規(guī)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當(shù) 量:(由賣方定,買方同意溢短裝總額之5%)

 。矗畣 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 值:U.S.D._____________________

 。抗珖崈r為_____總值按實際交貨數(shù)量而定)

  6.包 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清單B

  裝運條款

 。保贤(guī)定的每批交貨日前20天,賣方應將合同號、數(shù)量、預定交貨期寫信告訴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玻颗浳镅b運前15天,買方應將: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號、載重噸位等須經賣方認可的項目以信件告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交貨。

 。常I方將委托裝運港_____遠洋運輸公司作為其海運代理,買方承擔一切費用,買方將通過_____獲得該船進出裝運港口的所有簽證。

  買方須于船抵裝運港10天之前,將該船詳情以信件告知賣方。(包括船名、船籍、、船員人數(shù)、船員國籍、呼號、載重、吃水和總長等)。

 。矗_裝運港,賣方不能及時裝貨,由此而引起的空艙費和滯期費,則由賣方承擔。

  若15天裝運期滿而船未達裝運港,則自16天起的倉儲費和滯期費由買方承擔。

 。担u方保證1個工作日連續(xù)24小時每個艙口的裝貨率為_____公噸,滯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規(guī)定計算,_____遠洋運輸公司按外輪?縚____港的有關速遣費和滯期費計算暫行規(guī)定,與買方直接進行結算。

 。叮浹b完畢,賣方將合同號、品名、數(shù)量、載運船名和啟航日期以信件告知買方。

  清單C

  外輪?縚____港裝卸有關速遣費和滯期費計算規(guī)定(附件略)。

  賣方代表: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

  買方代表: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

  注:

  不同的國家和地區(qū)之間,因種種原因尚不能直接往來,但只有通過雙方都能接受民間貿易團體的或個人的名義進行貿易往來,稱之為民間貿易,系非官方的貿易。

  民間貿易是單進、單出亦稱單邊進口和單邊出口,逐筆成交。民間貿易合同的條款中的權利和義務必須對等,即一方的權利是另一方的義務,反之,另一方的權利又是這一方的義務。賣方的義務是交付合同貨物和移交單據(jù),貨物與單據(jù)必須相符;買方的義務是支付價款,驗收貨物。合同經簽字生效。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15

  (一)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及其必要條款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是營業(yè)地處于不同國家境內的買賣雙方當事人之間,買賣貨物、支付貨款的協(xié)議。根據(jù)不同的劃分標準和劃分方法,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可以劃分為若干類型。如本合同范本中就從當事人所在國的角度劃分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將其分為進口合同和出口合同,對我國當事人來說,進口合同就是為購進外國商品而簽訂的合同;而出口合同就是為把我國的商品銷往國外而訂立的合同。此外,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還可依其他標準加以劃分,如依交貨地點的不同劃分為內陸交貨合同、啟運地交貨合同、目的地交貨合同,又如依合同當事人運用的國際貿易術語的不同,分為fca合同、fob合同、cif合同等等。

  雖然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可根據(jù)不同標準分為若干種,但無論分類如何,它們總有許多共同性,這也就決定種種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都應具備一些基本條款(也可稱為必要條款),這些條款主要有:

  合同各方即介紹簽訂合同的各方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如名稱、住址、法定代表人等。

  2.標的物條款

  也就是指特定的合同貨物,是當事人雙方買賣的對象。主要包括商品的名稱、牌號、品質、規(guī)格、數(shù)量、包裝等等。這一部分條款是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重要條款,在具體合同中往往要分為許多詳細的內容,對于我國當事人,在簽訂進口合同中尤其要注意詳細說明貨物的這一部分條款,從而避免在收貨這一問題上處于不利地位。

  3.價格條款

  這是對外簽訂國際貨物合同的又一核心問題,價格條款一般應包括價格的計量單位,單位價格金額,計價的貨幣和標明交貨地點的價格術語。

  4.交貨條款

  通常規(guī)定合同標的物交付的期限(多是定于×年×月×日)以及交付的地點(如目的港、裝運港等)和方式(以陸運、海運、或其他方式)。

  5.支付條款

  主要說明支付工具、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6.商檢條款

  規(guī)定檢驗權、檢驗時間、地點、檢驗的機構、證書以及檢驗的方法、標準等,有時還需規(guī)定復驗權和復驗的期限、機構等。

  7.不可抗力與免責

  規(guī)定不可抗力及免責的范圍及法律后果。

  8.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主要說明履行合同出現(xiàn)爭議時有關索賠的提出,以及爭議應如何解決,一般多以仲裁方式解決,而當時就要明確仲裁地點、機構、適用的法律、仲裁的效力等問題。

  9.合同的文字及效力

  簽訂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因涉及中外雙方當事人,因此多以中、英兩種文字簽訂,而且多規(guī)定近兩種文字有同等效力。

  (二)有關條款的解釋與說明

  1.價格條件

  價格條件是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的主要內容。而在國際貨物買賣實務中,確定價格條件時多用國際貿易術語,這有利于簡化交易程序,節(jié)省交易時間和費用,減少合同糾紛。因此,在進行國際貨物買賣時,當事人必須熟練掌握有關國際貿易術語。

  根據(jù)《199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1990)有13種貿易術語,按賣方義務由小到大分為四組。e組為發(fā)貨,f組為運費未付,c組為運費已付,d組為貨到。而在我國的國際貨物買賣實踐中,最常用的有兩種:fob與cif,下面就簡單介紹一下這兩種術語。

  (1)f.o.b合同條件

  f.o.b.即free on board.又稱裝運港船上交貨條件或離岸價格條件。根據(jù)fob,賣方要在指定的裝運港將貨物裝船越過船舷后,履行其交貨義務。而買方則必須從貨物裝船越過自己船舷時起承擔一切費用以及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這一術語要求賣方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xù)。而且這一術語只能適用于海運或內河運輸。

  (2)c.i.f.合同條件

  cif即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也稱為成本加保險費加運費條件或到岸價格條件。根據(jù)這一術語,賣方必須支付成本費和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運費,以及辦理貨物在運輸途中應由買方承擔的貨物嘜頭或損壞風險的'海運保險,而且賣方要訂立保險合同并支付保險費。在這里,買方要注意,根據(jù)該術語只能要求賣方取得最低的保險險別。另外,cif術語要求賣方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xù)。且該術語只能用于海運和內河運輸。

  上述可以看出,國際貿易術語不僅含有價格條件,而且涉及裝運條款及風險轉移等內容,所以在訂立國際貨物負責合同中使用這些術語時一定要弄清其具體含義,以避免因此而遭受損失。

  2.支付條款

  在支付條款中最主要的也是最復雜的問題就是支付方式的確定。在國際貨物買賣的實踐中比較常見的支付方式有:①匯款(remittace),它包括票匯(d/d)、信匯(m/t)及電匯(t/t)三類。②托收(collec-

  tion)分為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兩類,而跟單托收又分為付款交單(d/d)和承兌交單(d/a)兩種。一般來說,承兌交單的風險比付款交單的風險要大,因此,當事人一定要注意這一問題。③信用證(l/c)。這一方式在國際貨物買賣中運用較多,而且因其引入銀行信用,所以對賣方來說是最安排迅捷的方式。信用證也有許多類,當事人可以根據(jù)需要開立不同種類的信用證,另外,當事人雙方為統(tǒng)一認識,還可以在這一條款中設定依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tǒng)一規(guī)則》(第400號出版物)進行解釋。

  3.合同適用的法律

  關于合同適用的法律的問題,是所有涉外經濟合同都要涉及的問題,根據(jù)我國《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涉外經濟合同,原則上允許當事人選擇適用法律,而當事人來作選擇時,應適用與合同有密切聯(lián)系的國家的法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作為一種涉外經濟合同,也不例外地運用該原則。而根據(jù)這一原則,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當事人在選擇適用法律時則一定要注意選擇自己較熟悉,并且對自己較有利的法律。另外,由于在國際貨物買賣領域有《聯(lián)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公約》,而且我國也已加入了該公約,所以我國當事人在與其他締約國的當事人簽訂貨物買賣合同時,也可以協(xié)議適用該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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