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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時間:2024-10-21 11:31:46 財務管理 我要投稿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5篇[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泛指以規(guī)則或運作模式,規(guī)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guī)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5篇[薦]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guī)范村級集體財務管理,規(guī)范會計行為,提升我街道村級財務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制度。

  1、報賬制度。村設報賬員1人,報賬員原則上由婦女主任兼任。負責日常開支的結算及備用金的管理。報賬員必須按時結賬,原則上是業(yè)務往來多的村必須按月報賬,村主任審批,村支部書記審核。正常報賬時間為3、6、9、12月份。報賬員必須設現金日記賬,以備與會計核對。

  2、備用金管理制度。村月撥款實行備用金制,原則上備用金1萬元以下,用于村正常公用開支。

  3、資金管理制度。報賬員負責備用金現金的發(fā)放、保管及現金收入的繳存專戶。辦事處在指定銀行為報賬員設立賬號,此賬號為村集體賬號。嚴格執(zhí)行收支兩條線,所有收入必須先入銀行專戶,嚴禁坐收坐支,禁止公款私存、私借、挪用。

  第二條推行村級會計委托代理制度,各村必須實行村賬辦事處代理(即資金代理、財務代理),同時嚴格遵循村賬鎮(zhèn)代理的有關要求。并規(guī)定以下基本原則:

  村級財務實行“六不變”、“六統(tǒng)一”,即村級集體資金使用權不變、資金管理權不變、財務審批權不變、資金監(jiān)督權不變、債權債務關系不變、收益權不變;實行統(tǒng)一財務制度、統(tǒng)一收付票據、統(tǒng)一代理記賬、統(tǒng)一賬務管理、統(tǒng)一財務公開、統(tǒng)一工作考核。

  第二章財務預決算

  第三條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活動要實行計劃管理,各村要本著“量入為出,略有節(jié)余”的原則,不得負債經營。

  第四條建立民主決策和民主監(jiān)督機制,凡涉及重大建設、重要項目、重大支出、重大資產處置必須經支、村兩委集體研究,提請黨員、組長、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報街道辦事處審批備案,方可列入財務計劃。未經審批通過的項目不得實施。凡工程項目預算資金在50萬元以下的必須報批,50萬元以上履行招投標程序。凡不按規(guī)定公開招標或不按程序邀標的工程建設項目,造成惡劣影響的,依法依紀對項目主體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工作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街道辦事處招投標管理委員會機構由紀委書記任主任,主管領導為副主任,紀工委、財政所為成員。

  第五條預算方案一經確定,認真執(zhí)行,并在村務公開欄中公布,報街道辦事處經管站備案。

  第三章財務人員職責

  第六條村報賬員(出納)職責

 。ㄒ唬┘皶r登記現金。

  (二)及時分類整理有關憑證票據、保管庫存現金、有價證券、收款票據。

 。ㄈ┑怯泝炔客鶃砑皯諔犊钆_賬。

 。ㄋ模⿲徍吮敬逯С鲈紤{證,定期辦理報賬工作,協助做好財務公開、財務監(jiān)管工作。

  第七條辦事處代理中心工作人員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律、法規(guī)、政策和財務制度。

 。ǘ﹪栏駡(zhí)行財經紀律,按照主管部門規(guī)定,加強對村村級財務的監(jiān)督和管理。

  (三)辦理各項會計業(yè)務核算工作,真實、準確、及時填寫會計科目,編制財務會計報表,保管會計檔案。

 。ㄋ模﹨f助各村財務公開工作,監(jiān)督管理村集體資金和資產使用。

  (五)拒絕辦理違反財務制度的收、支,遏制侵犯村集體財產的行為。

 。⿲Ω鞔鍒筚~員進行定期、不定期現金盤庫。

  第四章貨幣資金管理

  第八條貨幣資金(現金、存款、有價證券)一律由報帳員(出納)管理,非出納人員不得保管。確因工作需要,由其他人代收款項的,應及時與出納結清,一般不得超過二天,數額較大的應當天結清。

  第九條上級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下撥到村的各類款項,應憑村出納開具的統(tǒng)一收據,通過銀行轉帳辦理結算手續(xù)。無特殊原因不得實行現金結算。

  第十條嚴格遵守財經紀律,集體資產實行收支兩條線,不準坐支現金,凡是村收入的各類現金款項必須存入指定的銀行賬戶。不準擅自出借、不準白條抵庫,不準保留賬外公款、不準未批先報。

  第十一條銀行存款嚴格實行存款賬戶統(tǒng)一管理。嚴禁多頭賬戶。村原有銀行賬戶一律撤銷,現由經管站統(tǒng)一在湘江銀行開設一個總賬戶,賬戶名稱為“攸縣春聯街道辦事處賬務代理中心專戶”,賬號是:xx。所有村財政撥款統(tǒng)一撥在代理中心專戶中,征地款及青苗補償款的撥付必須由各組出具分配方案,并由村書記核實簽字后,由重點工程辦審核后,再由經管站開支票轉到各村各組各農戶。項目資金的撥付2萬元以下由辦事處主管領導審批,2萬元—30萬元的由辦事處主任審批,30萬元以上的報街道聯席會研究。

  第十二條建立現金、存款盤點制度。代理中心每月與出納核對現金、存款,每季進行盤現,發(fā)現差錯,查明原因,以《現金管理條例》進行嚴格處罰到位。

  第五章財務審批制度

  第十三條村級支出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的財經紀律,按照?顚S谩⒘咳霝槌、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辦理。

  第十四條凡需報銷的每筆支出業(yè)務,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白條不得超過公用支出的10—15%入賬。所有單據必須具備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三人或三人以上簽名,各項開支實行由村財務主管一支筆審批,確因客觀情況不能取得正規(guī)發(fā)票的,應由收款方出具自制憑證(收據)代替正式發(fā)票;無法取得外來原始憑證的支出,一律由經手人填寫無據支出證明單,且要有證明人簽字。向農戶購買農副產品(土特產)時,必須由農戶出具收條。

  第十五條凡是支出的憑證必須寫明事由或用途,并由經手人簽名、證明人作證、主管財務審批人審批、支部書記審核,監(jiān)督委員會成員簽章才能由報賬員辦理報銷手續(xù)。

  第十六條在任村干部的工資嚴格按辦事處文件執(zhí)行,原則上由村里發(fā)放,績效考核工資按月考核,按季由辦事處代為發(fā)放并在轉移支付中扣除。年終補貼、開張紅包、交通及通信補貼必須嚴格按照街道黨工委相關文件和考核標準執(zhí)行,不得擅自提高發(fā)放標準。

  第十七條實行村主干(支書、主任)工資與村財務年度消赤減債掛鉤,每年必須在前年負債總額上完成10%,(沖賬不計減債比例)。年度減債未完成目標的村,村主干工資按比例扣除。

  第十八條從嚴控制非生產性開支,嚴格現金開支審批手續(xù),手續(xù)不完備的開支不予付款,不合理開支經辦人有權向監(jiān)督委員會或上級主管部門反映。公用經費是指辦公費、交通費(租車費)、招待費(應酬費)、會議費、培訓費、差旅費等六項,各村公用經費在上年基數基礎上保證不增加基礎爭取調減10%。實行村主干工資與公用經費使用情況掛鉤,超過比例的村主干工資按相應的比例扣除。村土地征收工作經費必須用于村組織活動場所,村干不能違規(guī)分配,否則追究相應的責任。

  第十九條因工程項目、爭取幫扶、洽談業(yè)務的經營性、公益性事業(yè)需要購買禮品或其他進行交際的,金額較小的由支、村兩委會議討論決定;金額較大的須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并將會議記錄復印件報街道辦事處代理中心備案。

  第六章票據管理

  第二十條存折、收款收據(以下簡稱票據)由出納保管,其他任何人無權保管,各村必須統(tǒng)一使用財政部門監(jiān)督的收據,統(tǒng)一票據嚴禁轉讓、出借、贈送、代開、代用、盜用等行為。

  第二十一條“統(tǒng)一票據”必須連號使用,作廢票據要全份保存,并應注明“作廢”字樣。票據不得跨年度使用,年末應對多余票據作剪角作廢。

  第二十二條“統(tǒng)一票據”由街道辦事處經管站專管,村出納向代理中心領用和調換,一次一本,以舊換新,代理中心做好“統(tǒng)一票據”的領用、收回、審驗、銷號、調換的登記工作,并歸檔保存。如發(fā)現票據遺失,要立即報經管站,及時查清原因,作出妥善處理。

  第七章財物管理

  第二十三條固定資產、庫存資金應分別建立明細賬薄,并有專人負責管理。每年要對財產、物資進行盤點,對盤盈、盤虧要查明原因,調整賬面,使帳實相符;屬于因故造成損失的,要追究相應的經濟責任。集體財務租賃、出租、出借必須堅持有償使用原則,收取租金或占用費。堅決杜絕無償占用集體財產的行為。

  第八章財務監(jiān)督委員會與村務公開

  第二十四條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項及村級重大事項必須向村民公開,村務公開的重點是財務公開。凡涉及重大基建工程、村集體資產承包或租賃的事項必須及時公開,實行一事一公開和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公開。

  第二十五條村成立3—5人組成的財務監(jiān)督委員會。財務監(jiān)督委員會成員必須具有代表性、財務知識比較熟悉、公道正派,且由村民代表會議推舉確認,報辦事處主管領導同意后經管站備案。

  第二十六條財務監(jiān)督委員會負責監(jiān)督集體資金運行情況和村務公開制度的落實。每半年召集一次村民代表、財務監(jiān)督小組成員開會,公開村級財務狀況。財務監(jiān)督委員會有權審核、檢查收支憑證、財務賬目及相關的經濟活動,有權否決不合理開支。財務監(jiān)督委員會印鑒必須由村財務監(jiān)督委員會人員掌管,決不能由村自行管理,所有的支出發(fā)票、合同及其他結算必須由財務監(jiān)督委員會成員集體審核,蓋章簽字方可入賬。

  第二十七條各村應設置固定的村務公開欄,必須在村務公開欄中及時向村民公布村務及財務運行情況。

  第二十八條財務公開的基本要求:必須按每次做賬的會計報表及時、如實公開。

  第九章會計檔案管理

  第二十九條會計年度終結時,會計人員應將各種財會資料分類管理,及時歸檔。

  第三十條代理中心建立檔案室,配齊檔案柜,確保村檔案完整無缺,配置防濕、防蛀、防潮、防盜等設施,實行專人管理。

  第三十一條對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經由會計機構提出銷毀意見,編制銷毀清冊,村主要領導在銷毀清冊上簽字同意后,由檔案機構和財政部門共同派員監(jiān)督,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字。保管期滿后但未結清債權、債務憑證和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立卷,并在銷毀清冊和保管清冊上列明,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由春聯街道辦事處、財政所和經管站負責解釋,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社區(qū)建設,規(guī)范財務管理,提高理財水平,結合社區(qū)居委會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計、出納要分設。由一名副主任或職業(yè)社區(qū)工作者兼任會計、一名職業(yè)社區(qū)工作者兼任出納。社區(qū)居委會主任不得兼任出納。

  二、財會人員要認真學習財經法規(guī)、財務管理及會計制度,社區(qū)居委會的所有財務活動必須自覺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嚴格收支手續(xù),做到收有憑,支有據,所有收支必須入賬管理,認真填寫各類報表,建立健全賬簿。各社區(qū)要建立鍵全總帳、明細帳,全面、準確、完整的反映社區(qū)經濟活動情況。

  三、嚴格執(zhí)行“帳款分離、日清月結、收支審批、定期審計”制度。帳、款、物實行專人管理,原始單據和收據須由經辦人、主任、書記三人以上簽字(社區(qū)居委會主任、書記一人兼的,在經辦人、主任簽字的基礎上,要有一名副主任簽字)方可報銷,禁止使用白條下帳。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支出項目,財會人員有權拒絕支付或報銷,必要時可向街道辦事處或區(qū)有關部門反映。

  四、嚴格經費支出的審批權限。xx元以內的經費開支需由社區(qū)居委會主任審批;xx元以上開支除社區(qū)居委會主任審批外,還必須由社區(qū)黨委書記簽字。xxx元以上的開支須經社區(qū)成員代表大會討論決定,或臨時召開社區(qū)成員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并經街道辦事處分管主任同意,同時備案。

  五、實行民主理財,定期審計。社區(qū)居委會應成立社區(qū)居務監(jiān)督小組(社區(qū)居委會成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財務監(jiān)督小組成員),財務監(jiān)督小組審核財務收支憑證,檢查監(jiān)督財務計劃、財務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和物資管理、財務公開情況,聽取和反映群眾對社區(qū)居委會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與建議。社區(qū)居務監(jiān)督小組每季度要對帳務賬目進行一次清理審查,要及時公布清查結果,并上報街道辦事處備案;街道辦事處成立社區(qū)居委會財務督察小組,每半年對社區(qū)居委會財務進行檢查并隨時進行抽查,對存在問題要督促社區(qū)居委會及時糾正。

  六、掌管社區(qū)經費的社區(qū)居委會正、副主任和職業(yè)社區(qū)工作者離崗時要接受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的審計,并辦理財務交接手續(xù)。

  七、社區(qū)居委會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物資登記及保管制度,明確管理的責任人,做到帳,款,物相符,保證其安全和完整。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3

  為規(guī)范村級財務管理,強化村級財務監(jiān)督,嚴肅財經活動紀律,管好用活集體資財,提高集體資金使用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根據有關財經法規(guī)和政策,結合本鄉(xiāng)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一)各類資金的收、支管理

  1、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由財政機關按照有關政策轉入農經專戶按村記帳,開支時按照鄉(xiāng)政府確定的方案支出不足部分。

  2、“一事一議”籌集的資金:嚴格按照《甘肅省村級范圍內籌資籌勞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進行籌集、管理和使用,其開支范圍主要用于村級道路建設、植樹造林和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籌集體生產性公益事業(yè),籌集資金實行上線控制,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5元,嚴禁自立項目或提高標準向群眾籌資,加重農民負擔。

  3、專業(yè)承包合同收入的資金:無論是公地、園林、房屋,還是其它集體資產,只要是承包經營,就必須簽訂合同,依照合同收承包費,壯大集體積累,用于擴大再生產或其它公益性支出。

  4、外來投資和撥付資金(包括捐款、各種贊助款、補助等):要做到專款專用,按時交存農經專戶管理,不得隨意亂花亂用,做到物盡其能,財盡其用。

  5、經營性收入和其它收入資金:做到應收盡收、不準隱瞞虛報,更不得設置帳外帳。

  6、各種結算類資金:要及時清理應收、應付款和內部往來款項,往來款項,積極催收欠款,清償債務,提高資金的周轉利用率。

  (二)核算方法:各村財務收支由村報帳員具體經辦,款項的撥付有政府鄉(xiāng)長審簽,支出票據由村主任審批,大額支出由村民主理財小組和村主任分別審批,鄉(xiāng)經管站統(tǒng)一管理帳務的記載和核算。同時,實行全鄉(xiāng)統(tǒng)一報帳日,對村社收支憑證進行報銷。

  二、現金管理制度

  1、建立崗位責任制:各村現金由村報帳員(文書)負責管理,其它人員一律不得插手經管現金。

  2、向單位和個人收款,必須開據統(tǒng)一收據,不得用白條和以表代據收款,用完的收款收據必須及時銷號交存。

  3、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平調、挪用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頂庫,不瞞報收入,收入現金及時入帳。

  4、備用金實行限額,村一級不得超過500元,社一級不得超過200元。

  5、村級建立現金日記帳,準確核算現金收支,及時清點現金,并在每月報帳日和鄉(xiāng)上進行帳面余額的核對。

  三、票據管理制度

  1、必須使用統(tǒng)一收據,即財政統(tǒng)一的收據和經管站監(jiān)制、提供的票據。

  2、收據不得隨意涂改、撕毀、轉讓、代開、倒賣、丟失和拆本使用,收據存根必須及時銷號、妥善保存,并建立備查登記薄,不得私自銷毀收據、存根。

  3、填寫錯的收據應加蓋作廢章后保存各聯并及時銷號,不得私自銷毀。

  4、各村票據使用情況必須無條件接受檢查并如實提供有關資料,反映情況,不得弄虛作假,欺上瞞下。

  5、村級財務負責人和出納員要認真審核憑證,如發(fā)現手續(xù)不完備,內容不齊全應及時補辦;如發(fā)現有涂改、偽造票據等不合規(guī)的票據,出納人員有權拒絕付款。由于審核不認真,造成經濟損失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財務公開制度

  1、村委會應成立3-5人的理財小組,理財小組要有群眾代表參加。

  2、村財務公開每年2次,公開要嚴格按照鄉(xiāng)紀委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即:財務開支情況先由村民主理財小組簽字之后,報鄉(xiāng)紀委和鄉(xiāng)農經站審核后,在村社公開欄和村、社會議上分別公開,保留公開依據并記好記錄,以備監(jiān)督檢查。

  3、重大財務收支項目應隨時公開,對向農民的加項收費要堅持“一事一議”的原則,先拿出預算方案,報經鄉(xiāng)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后,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后執(zhí)行,否則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統(tǒng)一請款報帳制度

  1、全鄉(xiāng)各村請款報帳時間統(tǒng)一定為每月25日進行,過期不候,責任自負。

  2、各村報帳前應將當月的收入、支出票據進行全面整理和匯兌,清點手頭現金,同時對下月支出進行分項目預算,制定預算方案,報帳時首先和鄉(xiāng)總出納核實當月收入,填寫進帳單將款項交存銀行專戶,同時按照支出預算方案填寫請款書,報政府鄉(xiāng)長進行審批后由鄉(xiāng)總出納開具現金支票,由村出納到銀行提取現金,其次將當月村主任審批后的支出票據交鄉(xiāng)出納進行審核報帳。

  3、所有收支票據填寫必須完整、規(guī)范、支出票據必須經村主任簽字,大額支出要有村民主理財小組和村主任分別審批,嚴禁用白條或其它不規(guī)范票據收款和支款。

  4、嚴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私設小金庫,虛報冒領等違紀行為,一旦發(fā)現,將追究村主任和相關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六、集體財產管理制度

  1、管理辦法:

  (1)經管站建立資產臺帳,各村建立登記簿和備查帳簿。

  (2)村社所有集體財產要由專人保管并由財務主管領導負責監(jiān)督。

  (3)財產物資丟失、損壞、盤盈、盤損時,必須查明原因進行帳務處理,并追究主要領導、保管員及當事人責任。

  (4)財產借用須經村主管領導批準,要注明用途、期限,并由借用人員簽章。

  2、計價方法:

  (1)原購置財產及閑置財產,設立評估小組,以重估價值入帳。

  (2)新購置財產,以實際價值及時入帳。

  3、財產物資的租賃及變賣,須經村兩委會及理財小組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并報鄉(xiāng)經管站審查備案。

  七、違反財務管理的處罰辦法

  為規(guī)范村級財務帳款“雙代管”的正常運行,確保集體資財不受侵犯,減輕農民負擔,促進農村合作經濟健康發(fā)展,根據有關財務制度,特制定本處罰辦法:

  (一)對違反有關財經紀律的款額,應區(qū)別情況做如下處理:

  1、追還被侵占資金和挪用資金;

  2、補交占用期間的資金占用費(利息);

  3、補辦有關手續(xù);

  4、沖轉有關帳務。

  (二)對貪污公款的,除追回貪占資金、補交資金占用費外(按銀行同期最高利率)并處以本息金額20%的罰款;二人以上共同貪污的,按照個人所得金額分別處罰,對主要負責人按貪污的總金額處罰;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累計金額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追究行政和刑事責任。

  (三)利用職務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私利,在經濟往來中違反規(guī)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xù)費等歸個人所有的,按本辦法第二條處罰。

  (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的,除追回挪用的資金、補交資金占用費外,并處以本息金額10-15%的罰款。

  (五)私設小金庫的,除沒收小金庫資金外,對有關責任人分別處以總額10%的罰款,對主要責任人處以總額20%的'罰款。

  (六)私分多占集體財物,超越權限擅自提高工資、補助標準、擴大補助范圍的,除歸回私分多占的財物、多領的工資、補助等,對主要負責人處以總額10-15%的罰款。

  (七)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對責任人處以違紀金額1-3%的罰款。

  1、公款私存和收入不按時交入農經專戶超過一個報帳周期但尚未構成挪用或貪污性質的;

  2、越權審批重大開支事項不經理財小組審批或審批借款不合理的;

  3、未經審批白條入帳的`或用不正規(guī)票據報帳的;

  4、把關不嚴,不負責任審批支出單據造成損失的;

  5、無支出預算計劃不按時報帳的;

  6、坐收坐支現金的。

  (八)對借款漏收或不按規(guī)定標準收取利息的,除責成借款人補交利息外,對責任人處以應收利息10%的罰款。

  (九)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其情節(jié)對責任人處以1000-4000元的罰款。

  1、丟失會計檔案資料的(包括收款收據);

  2、私自銷毀會計檔案和資料的;

  3、保管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

  (十)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其情節(jié)對責任人處心200-500元的罰款。

  1、不用統(tǒng)一規(guī)定收據或用廢止收據收款的;

  2、涂改、撕毀、轉讓、代開、倒賣或拆本使用收款收據的。

  3、對收款收據不按期登記、報送和銷號的;

  (十一)對集體財產管理不善,造成損壞、丟失的,由責任人照價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不按規(guī)定的項目和要求按時公布財務的,對報帳員和村主管領導處以20-100元的罰款。

  (十三)違反制度,對承包的經濟(生產)事項不簽訂合同或不按合同結算經濟手續(xù),或不經集體研究,私自簽訂合同的,對責任人和單位主管領導處以違制金額10%的罰款。

  (十四)不按照《甘肅省村級范圍內籌資籌勞管理辦法》進行“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除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籌集的勞、資進行處置外,對有關責任人處以100-500元的罰款。

  (十五)違反財經紀律、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從重處以200-1000元的罰款:

  1、領導人員強制下屬違反財經紀律的;

  2、經辦人員擅自作主或主動策劃違反財經紀律的;

  3、偽造、毀滅帳據憑證的;

  4、屢查屢犯的。

  (十六)對已作出的處罰決定在限定期限內不退賠、不交納的,對問題責任人從期滿之日起按月追加1-3%逾期占用費。

  (十七)違反財經紀律,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輕或免予處罰:

  1、經辦人員抵制無效、被迫執(zhí)行的;

  2、自己主動查出并及時糾正的;

  3、能主動檢舉揭發(fā)他人違紀問題的,

  (十八)對處罰決定不報,當事人可在收到處罰決定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復議,復議期間處罰決定不停止執(zhí)行。

  (十九)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4

  1、為進一步加強村級財務的標準化、制度化管理,對村級財務實行以會計委托制為核心的“五統(tǒng)一”管理工作!拔褰y(tǒng)一”即在堅持村級集體資產所有權、資金使用權、財務審批權、財務監(jiān)視權不變的前提下,受村委會的委托,以鎮(zhèn)為單位實行統(tǒng)一財務制度、統(tǒng)一審核記賬、統(tǒng)一票據、統(tǒng)一財務公布的內容和時間、統(tǒng)一建檔管理。同時逐步推進村級會計電算化工作。

  2、鎮(zhèn)設立村帳鎮(zhèn)代管辦公室,隸屬經管站管理,配備專職代理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負責各村的票據審核和會計核算等工作。會計核算范圍包括各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收支情況,村下屬公司的收支情況。各村必須配備一名報賬員,村報賬員承受鎮(zhèn)經管站的工作管理和業(yè)務指導。

  3、鎮(zhèn)代管會計工作職責:按財政部印發(fā)的《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試行)》的要求建立賬簿,設置會計科目,正確處理會計業(yè)務,把好財務審核關,及時編制會計報表和財務公布單,對村報賬員實行業(yè)務指導,協助各村做好財務工作。

  4、報賬員職責:村報賬員主要負責管理村級財務收支、財物管理、村級統(tǒng)計、各項承包合同管理和土地征用結算等工作,并按季做好財務上墻公布,承受村民監(jiān)視。

  5、財務人員要堅持原則、廉潔奉公,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經濟政策、法律、法規(guī),遵守財經紀律,按時處理賬務,定期核對現金、盤點物資,做到賬實、賬款、賬證、賬表五相符。

  6、村干部要支持財務人員履行工作職責,保證財務人員行使其工作權利,任何人不得打擊報復堅持原則的'財務人員。同時要保持財會隊伍的相對穩(wěn)定,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撤換。村報賬員的任免和調換,應由鎮(zhèn)經管站提出意見,村兩委會集體討論通過,同時將討論結果報經管站備案,并按規(guī)定辦理交結手續(xù),編制交結清單,并由經管站和村財務主任現場監(jiān)交,在未辦清交接手續(xù)前財會人員不得離職。

  7、會計核算制度應按照《會計法》和《村合作經濟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建立健全會計冊賬及各項登記簿,做到記賬標準及時。各村報賬員設在現金、存款記賬、債權債務備查簿和各種經濟合同賬。記賬做到日清月結,每月5日前各村報賬員向經管站核報收支賬目,同時盤點現金、存款余額。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5

  1、村級財務活動實行預決算管理。各村在編制預決算時必須堅持統(tǒng)籌兼顧,增收節(jié)支、量入為出的原則。要實事求是如實反映經濟情況,并進展財務分析。

  2、財務預決算包括年度綜合預決算和單項預決算。重要工程和工程實施,必須實行單項預決算。財務預決算由村兩委會討論提出,經村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并在公開欄中公布。預算實施過程要在公開欄中一并公布,承受群眾的監(jiān)視。根據預算實施情況,可按編制程序作必要的補充和修改。決算必須向村民公開。

  3、財務預決算必須報經管站備案。鎮(zhèn)經管站要在每月審核的`同時,對預算執(zhí)行情況進展定期專項檢查和分析,年終對決算進展審核。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6

  1、各類票據要有專人保管,建立登記簿,進展登記管理。保管和使用過程中,不得遺失,誰遺失誰負責。

  2、村級收據統(tǒng)一使用“經濟開發(fā)區(qū)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專用收款收據”,各村不得自印或向外購置收款收據。嚴格實行收據領購制度,做到限量領購,原則上各村每次收據領購數量不得超過一本。村報賬員使用收據向經管站領取,收據用完后,采用以舊換新的方法,收據存根由經管站統(tǒng)一存檔保管。

  3、各村的`一切支付必須取得合法的、標準的原始憑證。自制憑證統(tǒng)一使用付款單,工資報銷單和差旅費報銷單,各種付出發(fā)票必須具備經手人、證明人和審批人簽名,并注明用途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對違反財務制度的票據報賬員有權回絕支付,會計不得入賬,對不符合規(guī)定手續(xù)的付出發(fā)票,會計、報賬員有權要求補充更正,另外對所有開支能取得正式發(fā)票的一律憑正式發(fā)票報賬,不得以便條(收據)報賬,嚴禁各村記賬。

  上述各項非生產性開支嚴格執(zhí)行上限控制,遇特殊情況(如:開展集體經濟等)確需超額開支,需按以下程序操作:各村根據自身集體經濟年收入情況按10%比例提取用于超額開支部分,并采取“一事一議”方法處理,即先經過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報鎮(zhèn)蹲點領導以及鎮(zhèn)黨委、政府研究同意后在提取資金中列支。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7

  為規(guī)范村級財務管理,強化村級財務監(jiān)督,嚴肅財經活動紀律,管好用活集體資財,提高集體資金使用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根據有關財經法規(guī)和政策,結合本鄉(xiāng)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一)各類資金的收、支管理

  1、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由財政機關按照有關政策轉入農經專戶按村記帳,開支時按照鄉(xiāng)政府確定的方案支出不足部分。

  2、“一事一議”籌集的資金:嚴格按照《甘肅省村級范圍內籌資籌勞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進行籌集、管理和使用,其開支范圍主要用于村級道路建設、植樹造林和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籌集體生產性公益事業(yè),籌集資金實行上線控制,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5元,嚴禁自立項目或提高標準向群眾籌資,加重農民負擔。

  3、專業(yè)承包合同收入的資金:無論詩地、園林、房屋,還是其它集體資產,只要是承包經營,就必須簽訂合同,依照合同收承包費,壯集體積累,用于擴再生產或其它公益性支出。

  4、外來投資和撥付資金(包括捐款、各種贊助款、補助等):要做到?顚S茫磿r交存農經專戶管理,不得隨意亂花亂用,做到物盡其能,財盡其用。

  5、經營性收入和其它收入資金:做到應收盡收、不準隱瞞虛報,更不得設置帳外帳。

  6、各種結算類資金:要及時清理應收、應付款和內部往來款項,往來款項,積極催收欠款,清償債務,提高資金的周轉利用率。

  (二)核算方法:各村財務收支由村報帳員具體經辦,款項的撥付有政府鄉(xiāng)長審簽,支出票據由村主任審批,額支出由村理財小組和村主任分別審批,鄉(xiāng)經管站統(tǒng)一管理帳務的記載和核算。同時,實行全鄉(xiāng)統(tǒng)一報帳日,對村社收支憑證進行報銷。

  二、現金管理制度

  1、建立崗位責任制:各村現金由村報帳員(文書)負責管理,其它人員一律不得插手經管現金。

  2、向單位和個人收款,必須開據統(tǒng)一收據,不得用白條和以表代據收款,用完的收款收據必須及時銷號交存。

  3、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平調、挪用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頂庫,不瞞報收入,收入現金及時入帳。

  4、備用金實行限額,村一級不得超過500元,社一級不得超過200元。

  5、村級建立現金日記帳,準確核算現金收支,及時清點現金,并在每月報帳日和鄉(xiāng)上進行帳面余額的核對。

  三、票據管理制度

  1、必須使用統(tǒng)一收據,即財政統(tǒng)一的收據和經管站監(jiān)制、提供的票據。

  2、收據不得隨意涂改、撕毀、轉讓、代開、倒賣、丟失和拆本使用,收據存根必須及時銷號、妥善保存,并建立備查登記薄,不得私自銷毀收據、存根。

  3、填寫錯的收據應加蓋作廢章后保存各聯并及時銷號,不得私自銷毀。

  4、各村票據使用情況必須無條件接受檢查并如實提供有關資料,映情況,不得弄虛作假,欺上瞞下。

  5、村級財務負責人和出納員要認真審核憑證,如發(fā)現手續(xù)不完備,內容不齊全應及時補辦;如發(fā)現有涂改、偽造票據等不合規(guī)的票據,出納人員有權拒絕付款。由于審核不認真,造成經濟損失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財務公開制度

  1、村會應成立3-5人的理財小組,理財小組要有群眾代表參加。

  2、村財務公開每年2次,公開要嚴格按照鄉(xiāng)紀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即:財務開支情況先由村理財小組簽字之后,報鄉(xiāng)紀和鄉(xiāng)農經站審核后,在村社公開欄和村、社會議上分別公開,保留公開依據并記好記錄,以備監(jiān)督檢查。

  3、重財務收支項目應隨時公開,對向農民的`加項收費要堅持“一事一議”的原則,先拿出預算方案,報經鄉(xiāng)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后,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后執(zhí)行,否則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統(tǒng)一請款報帳制度

  1、全鄉(xiāng)各村請款報帳時間統(tǒng)一定為每月25日進行,過期不候,責任自負。

  2、各村報帳前應將當月的收入、支出票據進行全面整理和匯兌,清點手頭現金,同時對下月支出進行分項目預算,制定預算方案,報帳時首先和鄉(xiāng)總出納核實當月收入,填寫進帳單將款項交存銀行專戶,同時按照支出預算方案填寫請款書,報政府鄉(xiāng)長進行審批后由鄉(xiāng)總出納開具現金支票,由村出納到銀行提取現金,其次將當月村主任審批后的支出票據交鄉(xiāng)出納進行審核報帳。

  3、所有收支票據填寫必須完整、規(guī)范、支出票據必須經村主任簽字,額支出要有村理財小組和村主任分別審批,嚴禁用白條或其它不規(guī)范票據收款和支款。

  4、嚴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私設小金庫,虛報冒領等違紀行為,一旦發(fā)現,將追究村主任和相關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六、集體財產管理制度

  1、管理辦法:

  (1)經管站建立資產臺帳,各村建立登記簿和備查帳簿。

  (2)村社所有集體財產要由專人保管并由財務主管領導負責監(jiān)督。

  (3)財產物資丟失、損壞、盤盈、盤損時,必須查明原因進行帳務處理,并追究主要領導、保管員及當事人責任。

  (4)財產借用須經村主管領導批準,要注明用途、期限,并由借用人員簽章。

  2、計價方法:

  (1)原購置財產及閑置財產,設立評估小組,以重估價值入帳。

  (2)新購置財產,以實際價值及時入帳。

  3、財產物資的租賃及變賣,須經村兩會及理財小組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并報鄉(xiāng)經管站審查備案。

  七、違財務管理的處罰辦法

  為規(guī)范村級財務帳款“雙代管”的正常運行,確保集體資財不受侵犯,減輕農民負擔,促進農村合作經濟健康發(fā)展,根據有關財務制度,特制定本處罰辦法:

  (一)對違有關財經紀律的款額,應區(qū)別情況做如下處理:

  1、追還被侵占資金和挪用資金;

  2、補交占用期間的資金占用費(利息);

  3、補辦有關手續(xù);

  4、沖轉有關帳務。

  (二)對污公款的,除追回占資金、補交資金占用費外(按銀行同期最高利率)并處以本息金額20%的罰款;二人以上共同污的,按照個人所得金額分別處罰,對主要負責人按污的總金額處罰;對多次污未經處理的按累計金額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追究行政和刑事責任。

  (三)利用職務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私利,在經濟往來中違規(guī)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xù)費等歸個人所有的,按本辦法第二條處罰。

  (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的,除追回挪用的資金、補交資金占用費外,并處以本息金額10-15%的罰款。

  (五)私設小金庫的,除沒收小金庫資金外,對有關責任人分別處以總額10%的罰款,對主要責任人處以總額20%的罰款。

  (六)私分多占集體財物,超越權限擅自提高工資、補助標準、擴補助范圍的,除歸回私分多占的財物、多領的工資、補助等,對主要負責人處以總額10-15%的罰款。

  (七)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對責任人處以違紀金額1-3%的罰款。

  1、公款私存和收入不按時交入農經專戶超過一個報帳周期但尚未構成挪用或污性質的;

  2、越權審批重開支事項不經理財小組審批或審批借款不合理的;

  3、未經審批白條入帳的或用不正規(guī)票據報帳的;

  4、把關不嚴,不負責任審批支出單據造成損失的;

  5、無支出預算計劃不按時報帳的;

  6、坐收坐支現金的。

  (八)對借款漏收或不按規(guī)定標準收取利息的,除責成借款人補交利息外,對責任人處以應收利息10%的罰款。

  (九)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其情節(jié)對責任人處以1000-4000元的罰款。

  1、丟失會計檔案資料的'(包括收款收據);

  2、私自銷毀會計檔案和資料的;

  3、保管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

  (十)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其情節(jié)對責任人處心200-500元的罰款。

  1、不用統(tǒng)一規(guī)定收據或用廢止收據收款的;

  2、涂改、撕毀、轉讓、代開、倒賣或拆本使用收款收據的。

  3、對收款收據不按期登記、報送和銷號的;

  (十一)對集體財產管理不善,造成損壞、丟失的,由責任人照價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不按規(guī)定的項目和要求按時公布財務的,對報帳員和村主管領導處以20-100元的罰款。

  (十三)違制度,對承包的經濟(生產)事項不簽訂合同或不按合同結算經濟手續(xù),或不經集體研究,私自簽訂合同的,對責任人和單位主管領導處以違制金額10%的罰款。

  (十四)不按照《甘肅省村級范圍內籌資籌勞管理辦法》進行“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除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籌集的勞、資進行處置外,對有關責任人處以100-500元的罰款。

  (十五)違財經紀律、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從重處以200-1000元的罰款:

  1、領導人員強制下屬違財經紀律的;

  2、經辦人員擅自作主或主動策劃違財經紀律的;

  3、偽造、毀滅帳據憑證的;

  4、屢查屢犯的。

  (十六)對已作出的處罰決定在限定期限內不退賠、不交納的,對問題責任人從期滿之日起按月追加1-3%逾期占用費。

  (十七)違財經紀律,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輕或免予處罰:

  1、經辦人員抵制無效、被迫執(zhí)行的;

  2、自己主動查出并及時糾正的;

  3、能主動檢舉揭發(fā)他人違紀問題的,

  (十八)對處罰決定不報,當事人可在收到處罰決定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復議,復議期間處罰決定不停止執(zhí)行。

  (十九)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5、村級財務審批管理制度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8

  第一章: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第一條: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必須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第二條: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xù)健全,異常對開支的發(fā)票要注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第三條:村內各項收支必須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zhí)行,做到先算后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第四條: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fā)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第五條:村干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xù),不得拖欠。

  第六條:市、區(qū)、鄉(xiāng)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于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顚S,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后,經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后,并張榜公布,無異議后才能發(fā)放給受災村民。

  第七條: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yè)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后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顚S,并張榜公布,理解群眾監(jiān)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第八條:不得用團體公款發(fā)紅包、贈送重金禮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時,必須要到農戶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報煙酒和進餐廳茶樓高消費。

  第九條:村內爭取項目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供給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團體銀行賬戶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團體資金為個人所有。

  第二章:財務審批制度

  第十條: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fā)票經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后,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第十一條: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501元至20xx元(含20xx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簽;20xx元以上由村兩委團體研究討論審批。

  第十二條:興辦公益事業(yè)及購置固定資產、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蹲點領導審核,遞交鄉(xiāng)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后才能開支。

  第十三條:村內支部書記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職務的村,本人經手的各項開支發(fā)票應由村兩委團體審核簽名才能報銷。

  第十四條:對村內各項開支發(fā)票手續(xù)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第三章:村賬鄉(xiāng)代管制度

  第十五條:“村賬鄉(xiāng)代管”由鄉(xiāng)農經管理站為主體,統(tǒng)一記賬、統(tǒng)一制度、統(tǒng)一審核、統(tǒng)一供給財務,公開資料,統(tǒng)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第十六條:村團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團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占。

  第十七條: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xù)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后,每季度最終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xù)。

  第十八條: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余額,如有發(fā)生錯誤,并及時核查糾正。

  第十九條:在村賬鄉(xiāng)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guī)范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xiāng)代管核算范圍,規(guī)范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xiāng)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第四章: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但有的村報賬員和出納進行分設,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團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guī)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第二十一條: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tǒng)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xù),核對賬戶余額。

  第二十二條:村級報賬員理解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yè)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第二十三條: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第二十四條:村級報賬員嚴格執(zhí)行核算、監(jiān)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jiān)督財政計劃執(zhí)行情景。

  第二十五條: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涂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職責。

  第五章:現金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條:村報賬員(出納)管理村內現金(銀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現金(銀行存款)。

  第二十七條:庫存現金不得白條抵庫,不準私設小金庫和賬外賬,更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公款私存,不準超過規(guī)定庫存限額1000元。

  第二十八條:不準將村內團體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第二十九條:村報賬員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記,登好現金日記賬,日清月結,做到賬款相符,并與主管部門記賬服務中心核對賬款余額,雙方簽字。

  第三十條:各項收據手續(xù)不健全、資料不清、字跡模糊、票據不規(guī)范、開支不合理的,要堅持原則,出納有權拒付。

  第六章:民主理財制度

  第三十一條: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jiān)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村級財務監(jiān)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jiān)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第三十二條: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提議,并將村級財務收支執(zhí)行情景向群眾代表大會公布。

  第三十三條:民主理財小組在監(jiān)督中,發(fā)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guī)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第七章:財務公開制度

  第三十四條:村級財務公開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供給財務公開資料,每年度進行兩次財務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開資料要真實全面。

  第三十五條:公開的方式以公開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第三十六條: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提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第八章:財務收支預算制度

  第三十七條:村級財務收支預算應嚴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現金,勤儉節(jié)儉的原則,確保村內資金正常運轉。

  第三十八條: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村兩委研究決定,經過村民代表大會并報主管部門審核。

  第三十九條:嚴格執(zhí)行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量財而出,合理使用資金,做到增收節(jié)支,不得超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和增加村內債負。

  第四十條:團體興辦公益事業(yè),年度預算籌資籌勞和募捐款要經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并報主管部門審核,遞交鄉(xiāng)黨委、政府批準后才能預算。必須?顚S,鄉(xiāng)榜公布,理解群眾監(jiān)督,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一條:對其他往來應收款預算收回計劃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預算償還債務。村干部工資及補助按照本財務收支管理制度進行預算。

  第四十二條:村內預算爭取資金的應酬費不得超過爭取資金總額的30%,會議費開支預算不得超過村內補助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總合的25%,應逐年壓縮非生產性開支,講究經濟實效。

  第九章:票據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條:村內收款收據一律由經營管理站統(tǒng)一管理,禁止村內購買白條收款收據使用。

  第四十四條:購買物資要開具發(fā)票,報賬員(出納)不得私自開白條證明報銷,發(fā)票經審批簽字才能報銷。

  第四十五條:村向各單位收款,收款方必須使用湖南省村級團體經濟組織往來結算的收據,否則拒付。

  第四十六條:村內上級撥款收入由村報賬員和主管財務村委主任兩人印章及村委會公章,到鄉(xiāng)經管站開具收款收據。

  第四十七條:村內各項收入、支出票據統(tǒng)一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進行保管,并辦理有關交接手續(xù)。、

  第十章:財務審計制度

  第四十八條:對村、組團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有關部門和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單位都必須理解鄉(xiāng)經營管理站財務監(jiān)督管理,并按審計有關程序定期審計或不定期審計,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進行拒絕。

  第四十九條:在審計過程中,被審單位財務人員必須如實供給資料,如有隱瞞,除處以罰款外,并追究職責。

  第五十條:經營管理站審計事務所對村團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單位審計后,審計事務所負責作出審計結論,被審單位在接到審計結論后,如有異議,在15天內向主審單位提出復議。否則,按審計結論執(zhí)行。

  第五十一條:在審計當中發(fā)現有關經濟問題要及時處理整改,對較重的經濟問題要移交鄉(xiāng)黨委、政府及有關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9

  【一】現金存款管理制度

 。1)嚴格執(zhí)行資金代管制度,村級集體資金一律由鎮(zhèn)經管站代為管理,存入指定銀行或信用社,分村單列帳戶核算。

 。2)嚴格執(zhí)行錢賬分管制度。村報帳員負責備用金的管理,現金存款的核實和對帳,鎮(zhèn)經管站負責與村辦理現金收付及轉賬業(yè)務,其他人員不得管理現金。其他人員經手收入現金時,原則上應在3天之內及時交賬,最遲不得跨月份結算,不準白條抵庫。

 。3)向單位和農戶收取現金時,必須填制縣經管站、財政局指定使用的統(tǒng)一收款收據,并及時將現金轉存銀行。不準坐支,不得挪用,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私設“小金庫”。

 。4)嚴格審批手續(xù),對未經審批人審批等手續(xù)不完備的開支,村報帳員不準付款,對不合理開支,村報賬員有權拒絕付款和入賬,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5)庫存現金不準超過規(guī)定限額。庫存現金限額一般為5000元,不準白條抵庫。村干部因公出差需向單位借款的,必須經審批人審批后方可借款,辦完公務后,原則上應在3日內及時交賬,最遲不得跨月結算。

 。6)村報賬員應當逐日對賬,并認真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及時準確地核算現金收入、支出和結存,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發(fā)現長款或短款,要及時登記并查明原因,分別作出處理,查不出原因的長款,應作為收入賬,查不出原因的短款,由當事人限期賠償。

  【二】財產管理制度

 。1)財產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計價,納入賬內核算,并將每件

  財產的規(guī)格、型號、原值、折舊、購進日期、編號記入分類明細賬的固定資產登記簿。

 。2)財產必須確定專人保管、使用,明確責任。

 。3)固定資產必須按規(guī)定計提折舊,所提折舊費必須保證對固定資產損耗價值的賠償。

 。4)每年必須對財產進行一次全面清點,做到賬實相符。如有出入,要查明原因,作出處理。屬于盤盈的,要作價入賬,屬于自然損壞的,要造出清冊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后,沖銷固定資產帳目,屬于人為占用要及時追回,追回有困難的,要照價賠償,閑置的固定資產,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后,可合理估價予以變賣。

  【三】預決算制度

 。1)年初要按照以收定支,量入為出,量力而行的原則,制定財務收支,固定資產購建,農業(yè)基本建設,資源開發(fā)投資,收益分配等計劃,不得制定赤字預算,更不得舉債運行。

 。2)一事一議資金,經營收入,發(fā)包及上交收入等收入預算,村組干部工資、差旅費、辦公費、通訊費、報刊雜志訂閱費、養(yǎng)老保險及獎金等支出預算,必須按照有關法規(guī)、政策并結合本村具體情況,由村民代表會議確定。

 。3)年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預算方案,防止短收超支,如因特殊情況無法執(zhí)行預算方案的,必須及時修改預算方案。

 。4)年終要制定收入、支出、分配的決算方案,可分配收益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順序進行分配。

 。5)年初預算方案,年中修改的預算方案和年終決算方案都必須由村民委員會提出建議經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并報鎮(zhèn)經管站審定。

  【四】財務收支管理和審批制度

  (1)所有收支必須納入賬內核算,嚴禁截留收入搞賬外開支,任何人不得坐支、隱瞞和挪用各項收入。

 。2)一切費用開支都必須符合制度規(guī)定,且有真實的單據作為憑證,嚴禁使用不符合規(guī)定的單據入賬。

  (3)明確費用開支的審批人。財務開支實行村委會主任、村黨支部書記會簽制,村集體經濟組織只設報帳員一名。

 。4)明確費用開支的審批權限。具體審批權限分為:村主任、村黨支部書記會簽審批,村支兩委集體研究,村民代表大會審批三個層次。1000—10000元以內的開支,必須由村支兩委集體討論通過。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開支需經村支兩委集體討論通過后并報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通過簽字,超過20000元以上的開支需經村民代表會議集體決議通過。

  (5)所有報銷憑證,必須具備時間、用途,并由經手人和證明人簽字后方可審批,對于票據不真實、手續(xù)不完備、未經審批或越權審批的憑證,村報帳員應當拒付,拒絕報賬,鎮(zhèn)經管站會計拒絕入賬。村委會主任和村黨支部書記不得經手收支任何票據和錢款,村委會主任和村黨支部書記的開支必須有一名以上村支兩委負責人參加并簽字。

  【五】票證管理制度

  (1)賬簿、憑證、報表、收據等,由鎮(zhèn)經管站和財政所統(tǒng)一添置、領購,各村不得自行印制,更不得自行到市場購買。

 。2)專用收款收據等帶序號的憑證,必須建立“票證登記”制度進行登記管理。領用、繳銷時,都要按憑證種類號碼入簿登記。使用時填錯作廢處理的憑證,要在各聯上加蓋“作廢”戳記,一并保留在票據存根上。

 。3)票證由村報賬員負責領用和管理,實行誰領用、誰保管

  的原則,用完一本方可領用下本,特殊情況需多領用的,最多不超過五本,并限期繳銷,如發(fā)現丟失,要及時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責任。

  【六】村級費用開支標準制度

 。1)村內集體資金的使用必須在制度的.約束下把費用控制在規(guī)定的限額內,年度開支總額一般不得超過年初預算,如特殊情況需要增支必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所有開支標準一律報鎮(zhèn)經管站備案。

  (2)差旅費。村干部因出差、乘坐的交通工具檔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住宿費補助標準等,由村民代表大會決定,超規(guī)格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由出差人自理。

 。3)工資、獎金及福利補貼。村干部工資由鎮(zhèn)政府按標準統(tǒng)一發(fā)放,獎金及福利補貼標準由村民代表大會決定,并報鎮(zhèn)黨委、政府批復,不得由村支兩委自行研究決定。

 。4)通訊費、辦公費用可實行包干,具體標準各村可根據實際情況由村代表大會決定。

 。5)其他。報刊雜志的訂閱以黨報黨刊為主,杜絕濫雜的現象,無經濟業(yè)務聯系的單位和個人慶典不得以村集體名義提供贊助。

  【七】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必須定期搞好財務公開,必須在鎮(zhèn)經管站的結算報表基礎上進行。年初應公布財務計劃,每季度末公布一次各項收入、支出情況,年末公布各項財產、債權債務、收益分配、農民承擔的集資款、水費、電費、勞動積累工和義務工及以資代勞等情況,對于多數村民或民主理財小組要求公開的專項財務活動,應及時單獨公布,重要的財務活動應及時逐項逐筆公布。

 。2)村級財務公開的內容為:財務狀況及執(zhí)行情況;村級各項收支的真實具體情況;專項建設(含一事一議)的資金預決算情況;集體各項財產,債權債務收益分配情況;群眾要求公開的其他財務事項。

 。3)財務公開的形式為:設立固定公開欄,按照規(guī)定的模式進行公布或在黨員大會、村民代表大會上公布。

 。4)嚴格財務公開程序。年度財務公開前,應由村民主理財小組對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全部財產、債權債務和有關賬目等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實,并作出結論意見。季度財務公開,應由民主理財小組對財務收支進行審核,財務公開的內容要有村報帳員、村支兩委負責人、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負責人簽字,報鎮(zhèn)經管站審核認可后公開。

  【八】財務交接制度

 。1)村財務人員離開工作崗位,必須辦理交接手續(xù),任何人在沒有辦妥交接手續(xù)前不得離崗。財務人員應遵循財務準則,離崗時不得扣留任何財務資料及檔案。

  (2)交接手續(xù)必須在監(jiān)交人監(jiān)督下進行,監(jiān)交人對交接工作負全責,如事后發(fā)現交接不清,除追究交接人員責任外,監(jiān)交人應負連帶責任,財務交接的監(jiān)交人為鎮(zhèn)經管站和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

 。3)財務人員離職辦理交接手續(xù)時,必須編制科目余額表和各項相應的明細表,以及有關事項說明材料,并將所經管的帳簿、憑證、報表、業(yè)務印章等列出移交清單,移交給新接任的財務人員。所有移交表和清單,移交人、接交人、監(jiān)交人都必須簽名蓋章,一式四份,移交人、監(jiān)交人、接交人各持一份,另一份會計檔案室入檔備存。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0

  為了做好我鎮(zhèn)村級財務工作,規(guī)范村級財務行為,嚴肅財經法紀,切實保護集體和村民的合法權益,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我鎮(zhèn)村級財務管理規(guī)定:

  一、村級財務的管理形式

  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賬簿、憑證、現金、銀行存款,由鎮(zhèn)農經站代記、代管,其所有權仍屬村集體經濟組織。

  二、村級財務的賬簿設置及管理制度

  1、村集體經濟組織設置現金日記賬、存款日記賬、財產物資登記簿、債權債務登記薄、內部往來登記薄。

  2、鎮(zhèn)農經站設置總賬、明細賬、現金賬和銀行存款賬。

  3、村集體經濟組織各種賬簿、收據、報表由鎮(zhèn)農經站統(tǒng)一整理歸檔。

  三、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會計人員負責辦理村級的財務事項,登記有關賬簿,按要求向農經站報賬、繳款、定期核對相關賬目和盤點庫存現金,做到鎮(zhèn)村兩級賬賬、賬證、賬、款賬物、賬榜相符。

  2、鎮(zhèn)農經站要嚴格財務手續(xù),農經站站長和總會計要認真審核村級的各項收入、支出憑證,不符合規(guī)定的'嚴禁入賬。

  3、村級財務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絕對禁止坐支,凡發(fā)現坐支現金,農經站將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

  4、村級的財務收支憑證,每月必須到鎮(zhèn)農經站報由賬一次,同時核對賬目、清點庫存現金,做到鎮(zhèn)、村兩級賬目余額等、庫存符、手續(xù)清。報賬時間:在每月的20日以前,如果業(yè)務量多時可隨時來報。

  四、財務審批制度

  1、村級財務收支要嚴把審批關,每張票據必須有經手人或領、付款人簽字,必須有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簽字蓋章,必須有理財小組負責人簽字蓋章,同時還要有包村干干部部簽字。如有招待費、車費等特殊開支,除上述審簽手續(xù)外,還需有鎮(zhèn)紀委及鎮(zhèn)主要領導審批。

  2、村集體支取代管資金必須先由村主要干部審批,鎮(zhèn)有關領導逐級審核,再到鎮(zhèn)農經站支取,支取小1000元以內,由鎮(zhèn)農經站站長審核,支取1000-5000元資金由鎮(zhèn)政府主管領導審核,5000元以上由鎮(zhèn)主要領導審核。

  五、村級財務管理責任制度

  1、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是村級財務管理的直接責任人,離任時要接受離任審計。

  2、村干部不得代理會計辦理財會事項,不得直接經手票據現金。

  3、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項收入、支出必須全部納入賬內管理,絕對禁止以收代支、設賬外賬、小金庫等,

  六、民主理財制度

  村級設理財小組,由五至七名成員組成,并定期召開民主理財會議,公布當期村內收支和其他財務事項,接受理財小組人員審理監(jiān)督。

  七、現金、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村會計保留周轉金不超過1000元,其余資金全部上交農經站管理,村收入大的現金1000元以上,當日內必須送交農經站管理。

  2、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由鎮(zhèn)農經站存入銀行管理,一村一戶,發(fā)生業(yè)務時鎮(zhèn)、村同時登記賬薄,并嚴格按照內部控制制度,保證村財村有。

  八、票據管理制度

  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項收入一律入賬,并使用由鎮(zhèn)農經站領取的專用收據,禁止使用其他 收據入賬,否則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收據領取、收回嚴格按手續(xù)辦理。

  九、重大財務事項管理制度

  村級的重大財務事項要按照村政事務“六步決策法”執(zhí)行。村級重大財務事項包括:大中型固定資產購置、變賣和報廢處理,大額的對外投資項目,大額借債,較大的財務項目開支,呆賬、死賬的處理,農業(yè)項目的招標發(fā)包方案,以及其它重大財務事項等,具體規(guī)定如下:

  1、村集體發(fā)包農業(yè)項目、村集體大型購置支出和其他群眾關心的事項,必須民主公開,競價投標。上述項目實施前必須先將方案報鎮(zhèn)政府審批,實施時必須有農經站人員、包村包片領導參加,并簽訂有關合同,否則鎮(zhèn)農經站不予報賬。

  2、村里的大型購建支出報賬,必須開據正式稅票,同時還要有招標承包合同或復印件、工程預算以及驗收合格證明等必備的資料做為附件入賬。

  十、財務公開制度

  村級財務要按區(qū)紀委、民政局的要求公開賬目,公開前要到鎮(zhèn)農經站審核,否則無效。

  十一、集體資產管理制度

  村級應設一名專職或兼職保管員,并設財產、物資出庫登記薄。村會計、保管員、鎮(zhèn)農經站定期盤點財產、物資,發(fā)現虧損、盈余及時做出處理。

  十二、實行“雙代管”,鎮(zhèn)、村兩級財務人員,鎮(zhèn)、村兩級審簽人員,要嚴格按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并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1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xù)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fā)票要注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各項收支一定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zhí)行,做到先算后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4、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fā)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xù),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資經村兩委集體評議,報主管部門審核,經黨委、政府審批才能發(fā)放。但原則上村干部工資不得超過鄉(xiāng)財政撥發(fā)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jié)余時,可以適當增加。

  7、村干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guī)定發(fā)放,不得超規(guī)定發(fā)放。

  8、上級單位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于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后,通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后,并張榜公布,無異議后才能發(fā)放給受災村民。

  9、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yè)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后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并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jiān)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10、村內爭取項目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提供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集體銀行賬戶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集體資金為個人所有。

  二、財務審批制度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fā)票通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后,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權限:

  (1)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501元至1000元(含1000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簽;

  (3)1000元以上由村兩委集體研究討論審批;

 。4)興辦公益事業(yè)及購置固定資產、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蹲點領導審核,遞交鎮(zhèn)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后才能開支。

  3、對村內各項開支發(fā)票手續(xù)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三、村賬鄉(xiāng)代管制度

  1、“村賬鎮(zhèn)代管”由鎮(zhèn)經營管理站為主體,統(tǒng)一記賬、統(tǒng)一制度、統(tǒng)一審核、統(tǒng)一提供財務,公開資料,統(tǒng)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集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占。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xù)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xù)。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余額,如有發(fā)生錯誤,并及時核查糾正。

  5、在村賬鎮(zhèn)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guī)范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xiāng)代管核算范圍,規(guī)范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xiāng)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四、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guī)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tǒng)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xù),核對賬戶余額。

  3、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yè)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5、村級報賬員嚴格執(zhí)行核算、監(jiān)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jiān)督財政計劃執(zhí)行情況。

  6、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涂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五、民主理財制度

  1、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jiān)督管理工作。

  2、村級財務監(jiān)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jiān)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3、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并將村級財務收支執(zhí)行情況向群眾代表大會公布。

  4、民主理財小組在監(jiān)督中,發(fā)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guī)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六、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公開每年度進行四次季度財務收支公布,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

  2、公開的方式以公開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3、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七、財務收支預算制度

  1、村級財務收支預算應嚴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現金,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確保村內資金正常運轉。

  2、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村兩委研究決定,通過村民代表大會并報主管部門審核。

  3、嚴格執(zhí)行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量財而出,合理使用資金,做到增收節(jié)支,不得超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和增加村內債負。

  4、集體興辦公益事業(yè),年度預算籌資籌勞和募捐款要通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并報主管部門審核,遞交鄉(xiāng)黨委、政府批準后才能預算。必須專款專用,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jiān)督,不得挪作他用。

  5、對其他往來應收款預算收回計劃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預算償還債務。村干部工資及補助按照本財務收支管理制度進行預算。

  6、村內預算爭取資金的應酬費不得超過爭取資金總額的30%,會議費開支預算不得超過村內補助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總合的25%,應逐年壓縮非生產性開支,講究經濟實效。

  八、票據管理制度

  1、村內收款收據一律由經營管理站統(tǒng)一管理,禁止村內購買白條收款收據使用。

  2、購買物資要開具發(fā)票,報賬員(出納)不得私自開白條證明報銷,發(fā)票經審批簽字才能報銷。

  3、村向各單位收款,收款方必須使用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往來結算的收據,否則拒付。

  4、村內上級撥款收入由村報賬員和主管財務村委主任兩人印章及村委會公章,到鄉(xiāng)經管站開具收款收據。

  5、村內各項收入、支出票據統(tǒng)一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進行保管,并辦理有關交接手續(xù)。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2

  第一條 村級收入是指經營收入、發(fā)包及上交收入、村級三項資金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收入等。

  第二條 加強和規(guī)范票據管理,發(fā)生收入業(yè)務時,必須使用江蘇省統(tǒng)一監(jiān)制的《江蘇省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內部結算憑證》和《江蘇省農民承擔費用專用票據》,其他票據一律無效。嚴謹收款不開票或打白條,如違反規(guī)定,由此造成損失的,由違紀者個人承擔,并視情節(jié)輕重追究責任。專用票據統(tǒng)一由村會計句鎮(zhèn)農服中心申領、保管、交銷;對保管不善或遺失的視為村會計的失職行為,應承擔其后果責任。

  第三條 在“三權”(即: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基礎上實行“村資鎮(zhèn)管”,由鎮(zhèn)農服中心統(tǒng)一設立“村級”代管資金專戶,集中統(tǒng)一管理。

  第四條 集體經濟組織取得的收入,經手人必須在3天內結賬,收款后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解繳到鎮(zhèn)村賬鎮(zhèn)代理專戶,超過2萬元的大額資金及時解繳。

  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坐支、挪用或者拖欠各項收入款項,不得借其他名義保留現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搞帳外資金循環(huán),不得私設“小金庫”。如違反規(guī)定,鎮(zhèn)農服中心收回票據、停辦資金業(yè)務,報鎮(zhèn)紀委查處,情節(jié)嚴重的,移送上級紀檢部門或者司法機關處理。

  第六條村級支出包括經營支出、管理費用支出、福利支出、其他支出等。

  第七條村社支出必須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審核,并加蓋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專用章方為有效。支出發(fā)票必須正規(guī)合法,內容完備,并且有經辦人、證明人、審核人、審批人。無法取得正規(guī)票據的,應說明原因,完善相關手續(xù)。

  第八條審批權限。村級開支一次在1500元以內(含1500元),由村簽報;開支一次在1500元以上5000元(含5000元),經定村領導審核同意后入賬;開支一次在5000元以上需經鎮(zhèn)紀委和定村領導審核,由鎮(zhèn)紀委同意報鎮(zhèn)長審定,否則不予入賬。對支出資金的真實用途,鎮(zhèn)紀委將定期進行核查,發(fā)現冒領和拆分報賬的,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第九條涉及數額較大的單位工程項目款、土地款、往來款必須以轉賬方式進行賬務處理,不得以現金支付。

  第十條村鎮(zhèn)管干部工資按鎮(zhèn)黨委、政府規(guī)定的標準和考核的結果發(fā)放,社干部工資由村兩委會根據本村實際情況經集體研究報定村領導審核后發(fā)放,并報鎮(zhèn)農服中心備案。

  第十一條 通訊費用報銷,實行定額包干補助,定額補助標準為:村書記960元/年,村主任840元/年,村副書記、村副主任、會計720元/年。以上補助年終由村會計制單,年終一次性報支,平時不得報銷個人的通訊費用。

  第十二條 非生產性開支實行限額管理,各村按政府規(guī)定的年度非生產性開支限額,從緊從嚴控制。非生產性開支的限額按經營收入、發(fā)包收入(不含返還農戶部分)、補助收入(不含財政補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的15%核定。開支限額不足5萬元的按5萬元核定,最高不超過8萬元(非生產性開支范圍包括:招待費、差旅費)。村社干部福利單獨列支,總額最多不超過2萬元。各村對外爭取資金、招商引資項目和重大工程等非正常范圍發(fā)生的招待費、用車費用,費用發(fā)生后必須在一個月內及時經分管領導審核后報鎮(zhèn)長審批,審批后一周內報農服中心、審計所備案,否則不做核減依據。對外爭取資金所發(fā)生的費用,一律按爭取資金總額(資金到賬數需有農服中心簽審確認)的15%結算。

  非生產性開支考核辦法:實際支出低于限額指標的,按規(guī)定獎勵;實際支出大于限額指標的.,經過核減后低于限額指標的不獎不罰;實際支出大于限額指標,經核減后仍然大于限額指標的按照超額的比例扣分。世界開支控制在限額指標范圍內,其節(jié)約部分按節(jié)約總額的10%獎勵村主要干部,村書記、主任、會計分辨按40%、30%、30%的比例計算獎勵工資;超過規(guī)定限額的,其超額部分由村書記、主任、會計按40%、30%、30%的比例計算扣減工資。

  第十三條 若采取其他渠道變通處理非生產性支出,一經查實,對主要責任人和相關當事人按照黨紀政紀嚴肅處理。

  第十四條 各類支出票據必須用正規(guī)的稅額票據,發(fā)現不符合的票據一律退回。各村當期發(fā)生的票據必須當期結清入賬,不得將當年的發(fā)票隔年入賬,在結算時發(fā)現隔年票據一律退回!罢l經手,誰承擔”。村級發(fā)生的支出票據必須記入村賬,不得將村級發(fā)生的票據轉入社賬,一經查出將追究責任。

  第十五條 各村在保證債務逐年化解,村社干部工資足額發(fā)放,村級各項事務正常開展的前提下,確需外出考察參觀學習的,必須事先就人員、路線、費用等向鎮(zhèn)黨委、政府書面申請,經批準,報鎮(zhèn)紀委備案后執(zhí)行。并報農服中心做入賬依據。

  第十六條 村集體如需借貸資金,必須經村兩委班子研究同意,報鎮(zhèn)定村領導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對不按規(guī)定程序擅自借貸資金形成的債務,按照“誰經手,誰負責”的原則處理。村借款利息費用,年利率原則上按銀行同檔利率核算,最高不得超過10%。借據上必須注明貸款時間、利率和本金,年度由村會計制單結算入賬。

  第十七條 1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建設,須經村兩委會討論通過,報鎮(zhèn)政府審核批準,5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建設,必須公開招投標。工程結束后,將預決算書、招標文件、正式稅票、施工合同等報鎮(zhèn)農服中心,經工程審計小組審核后方可入賬。對大的工程項目不按相關程序進行,搞暗箱操作,存在私下交易行為的,鎮(zhèn)紀委將嚴肅查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八條 村級資產是指村級所擁有的具有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各項資產。包括廠房、設備、集體房屋建筑物,以及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guī)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3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等各類固定資產和發(fā)包的土地、山林、水面等集體資源。

  第十九條 村集體資產在明確產權的基礎上,必須依法進行產權登記,建立健全資產臺賬。村主辦會計負責村社資產的登記與管理。建立村集體資產資源明細賬。每年各村要對本村社的資產、資源進行清查盤點,并填寫“資產資源盤盈盤虧毀損報告表”,說明資產資源盤存情況,并報鎮(zhèn)農服中心存檔備案。村集體資產報廢、毀損、盤虧、核銷需經村兩委會討論,并由農服中心、審計所審核,報經鎮(zhèn)資產處置小組審核同意后,方可處置。否則,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經濟責任。因保管不善、使用不當等人為原因致使固定資產損失、毀損的,保管人或使用人應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購置1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必須經村兩委會討論通過,報鎮(zhèn)政府審核批準批準方可購置。

  第二十一條 固定資產出售、轉讓等要按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相關程序和要求進行,采取公開競標,由農服中心、審計所提出復核意見,報經鎮(zhèn)資產處理小組批準。所得款項及時足額上繳到鎮(zhèn)農服中心村賬鎮(zhèn)代理專戶,否則追究相關責任人經濟責任。

  第二十二條 村級資產、資源發(fā)包、出租,必須訂立完善的書面合同,并認真履行。不得個人擅自作主、不得私下訂立合同;不得隨便變更、終止履行期內的合同。具體按《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村(組)級集體資產處置實行公開招標的實施意見》執(zhí)行。

  第二十三條 村級財務必須做到日清月結,收入過期不入賬的,按侵占論處;支出結賬不及時的,按“誰經手,誰簽字、誰負責”的辦法操作,村級經濟組織不予列支。

  第二十四條 實施備用金制度,原則上村備用資金數額控制在5000元以內。特殊情況,經審核同意,可適當提高備用金數額,但總額控制在10000元以內。各村從村級資金專戶中支付資金必須憑審核批準后的支出票據支付。

  第二十五條 各村要建立健全村務公開監(jiān)督小組和民主理財小組,民主理財組織由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民主理財小組主要對村級財務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進行定期審核。

  第二十六條 村委會應實行財務公開。財務收支每季度公開;年度賬務預算、資產資源發(fā)包項目,年初公開;民主理財結果待問題處理后公開;重大建設項目完工后公開;年度財務決算年終公開;對多數村民要求公開的內容,及時公開;重要事項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分段公開。

  第二十七條 各村的財務每季度審計一次,對無視規(guī)定,大肆揮霍浪費的責任人一經查實,按黨紀政紀嚴肅處理。

  第二十八條 村干部提拔、離崗、退職前必須履行離任審計,審計結果要形成書面報告,發(fā)現問題的,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第二十九條 “組級”財務管理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組級” 財務管理工作意見》執(zhí)行。

  第三十條 本制度自20xx年三月一日起執(zhí)行,此前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3

  1、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jiān)視管理工作。

  2、村級財務監(jiān)視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jiān)視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3、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并將村級財務收支執(zhí)行情況向群眾代表大會公布。

  4、民主理財小組在監(jiān)視中,發(fā)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guī)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展處理。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4

  為推進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化、規(guī)范化,促進農村經濟發(fā)展和社會穩(wěn)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中共XX委、XX人民政府批轉市紀委等單位關于全面推行村賬鄉(xiāng)(鎮(zhèn))代理,加強村級財務規(guī)范化管理的實施意見》和《XX村賬鄉(xiāng)(鎮(zhèn))代理財務管理暫行規(guī)定》,結合我村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機構及職責

  1、村集體財務收支會計核算委托鄉(xiāng)鎮(zhèn)村賬代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代理。村財務管理機構設立財務負責人1名,報賬員1名,如有特殊要求,報“中心”批準可增設助理會計1名。財務負責人一般由村民委員會主要負責人擔任,若村已建立村經濟合作社,財務負責人由社長擔任。

  2、村財務負責人全面主持本村財務工作,其崗位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村合作經濟社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主持制訂本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編制年度財務預算和年終財務決算報告,并提請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

  (2)代表本村簽訂各項承包合同和其他經濟合作協議,維護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認真做好經濟合同的兌現、結算工作。

 。3)維護財經紀律,按照制度規(guī)定和財務預算,開源節(jié)流,做好資金的籌集和使用,把好財務審批關。

 。4)支持并督促村報賬員認真履行職責,依法辦理并按時完成各項財務收支結報等工作,對本村財務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總責。

  (5)定期組織財務檢查,清理核對賬目,盤點財產物資,收回應收欠款。

  3、村報賬員具體負責本村財務工作,其崗位主要職責:

  (1)負責做好出納工作。保管現金、有價證券、銀行結算票據和收款收據;對內容不真實、用途不明確、開支不符合規(guī)定,憑證要素或審批手續(xù)不齊全的票據要拒絕付款;認真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遵守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條例,定期核對現金和銀行存款余額,做到賬款相符。

 。2)及時整理好有關收付款憑單、附件和證明,填好出納結報表,每月(每季)按時向“中心”報賬。

  (3)記好有關財務備查簿。做好應收、應付等往來款項的記錄和債權債務結算工作。季未把應收款明細清單報村兩委負責人和村務民主監(jiān)督委員會主任。

 。4)負責村集體資產管理和各種承包合同的管理、結算、兌現、歸檔工作。

 。5)負責各類統(tǒng)計報表上報工作。

 。6)負責做好文書及檔案工作。

 。7)定期向群眾公布財務收支賬目。

  二、財務預決算

  1、財務活動實行計劃管理,做到年初有預算,年終有決算。年初在編制財務預算時必須堅持統(tǒng)籌兼顧,增收節(jié)支、量入為出、留有余地的原則。

  2、財務預算和決算主要內容包括年度各項收入和各項支出的綜合預算和專項預算。重要項目和工程實施必須實行專項預算、專項決算。年終必須編制綜合決算。

  3、預算和決算年度與會計年度同步,即每年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

  4、年初預算方案由村兩委集體討論提出,上報“中心”審核,再經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后報“中心”備案,并在公開欄公布。在預算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生較大變化的,如追加預算外建設項目、大額設備購置或其他大額支出,必須提請村民(代表)會議對原預算進行修改,并按規(guī)定程序做好會議記錄和公布、報送、備案工作。

  5、財務負責人必須在財務預算指標內,依據財務制度和有關規(guī)定把好財務收支的審批關。

  三、貨幣資金管理

  1、本村貨幣資金一律由村報賬員負責管理,其他人員不得經管貨幣資金。

  2、現金收入,必須于收款當日送存銀行,不準以存折形式存入銀行。本村只能在當地銀行開立一個基本賬戶,不準多頭開戶。

  3、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堅持“七不準”原則。即:不準私設小金庫,不準擅自出借集體資金,不準挪用公款,不準以集體資產為個人和外單位貸款提供擔保,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抵庫,不準坐支現金。

  4、嚴格執(zhí)行庫存現金限額制度,村庫存現金限額規(guī)定為3000元,超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現金使用嚴格執(zhí)行國家《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guī)定,一切支出,除規(guī)定可以用現金支付外,應按銀行有關結算規(guī)定,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以確保貨幣資金的安全完整。

  5、嚴格按照賬、款、印鑒分開保管原則,空白支票憑證由村報賬員保管,預留銀行印鑒由“中心”代理會計、村財務負責人、村報賬員分別保管,其中村財務專用章由“中心”代理會計保管。

  6、本村使用資金,由村報賬員填寫資金使用申請單,報村財務負責人審批。屬日常資金使用的,開具現金支票;屬工程項目等較大資金使用的,憑原始憑證,開具轉賬支票,報“中心”審核后到銀行辦理有關手續(xù)。

  四、財務審批

  1、健全財務審批制度,規(guī)范審批手續(xù),一切財務支出都必須取得或填制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票據內容應完整、真實,經手人需注明用途并簽字或蓋章,由村財務負責人審批同意簽字。不得未批先付。村財務負責人長期(指連續(xù)3個月以上)外出,應書面委托村委會其他成員行使臨時財務審批權;若遇村財務負責人不履行審批職責,導致村財務無法及時報賬,村民(代表)會議可在村委會其他成員中重新確定財務負責人。

  2、審批權限。實行村財務負責人“一支筆”限額審批制度和村主任聯簽制度。村1000元以下日常經費支出由村主任審批;1000元至5000元的經費支出,由村兩委聯席會議討論決定后,授權村主任和村財務負責人審簽;1萬元以上的經費使用和支出必須在村兩委聯席會議討論研究基礎上,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后,授權村主任和村財務負責人審批;村財務負責人的費用支出由村主任審批。

  3、村干部報酬和通訊設備及費用。每年年初把村干部報酬或誤工補貼標準、通訊費用標準等由村兩委研究提出,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后,列入當年預算。黨組織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不得公費配置移動電話、住宅電話和小汽車。

  4、差旅費實行一程一報,按規(guī)定及時報銷。如無急事包乘出租車的費用不得報銷。

  5、堅持取消村級接待費支出,嚴禁用公款吃喝送禮。村干部到上級有關部門辦事不得動用村集體資金宴請;嚴禁動用村集體資金以拜年、慰問等方式向上級有關部門及領導干部送禮金、禮物等,否則所支的費用均由當事人自負,并追究當事人相應的責任。

  6、違反規(guī)定擅自審批或付款的,由審批人或付款人承擔責任,造成集體資金損失的,由審批人或付款人負責賠償。

  五、收支結報

  1、本村財務收支實行月(季)報制,于每月(季)后3日內由村報賬員到“中心”報賬。

  2、財務收支票據一律經村務民主監(jiān)督委會員審核,符合規(guī)定的加蓋村務民主監(jiān)督委會員審核專用章后,報“中心”審核入賬。

  3、非出納人員代收各種款項時,應在收款后3日內向村報賬員結清。

  六、票證管理

  1、村集體一切經濟收入一律使用“浙江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tǒng)一收據”。禁止使用外購、自制的收據發(fā)票收款。收款收據憑購領證向“中心”購領。

  2、收據要求整本連號不得拆開使用,開具完畢的票據要及時交“中心”登記核銷,多本票據按領用先后順序開具。

  3、領用的收款收據由報賬員妥善保管,不得出借,不得遺失,作廢收據不得缺聯、缺份。

  七、財產物資管理

  1、切實加強對村級集體財產管理,保證集體資產保值增值。

  2、財產物資要建立財產、物資專用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3、各類財產物資應有專人負責保管,并及時加強維修保養(yǎng)。

  4、健全入庫、保管、領用手續(xù),入庫時應清點驗收,出庫時應經批準由領用者簽名。

  5、固定資產的更換和購置,應根據財務計劃辦理。固定資產的報廢、變賣要經鄉(xiāng)鎮(zhèn)審查批準。屬于不正常報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作價轉讓,做到合理估價,及時收回價款。年終做好對固定資產的盤點清理工作。

  6、財產物資的承包、出租、出借,要經村兩委研究決定,并要簽訂協議,落實責任人,按規(guī)定收取承包金、租金或占用費,并上墻公布,接受監(jiān)督。

  7、嚴格執(zhí)行固定資產折舊制度,所提折舊費,應保證對固定資產損耗價值的補償,用于其重置更新。

  八、債權債務管理

  1、村集體發(fā)生應收應付經濟業(yè)務應全額列入賬內核算。村報賬員要建立應收應付分戶明細登記簿,詳細登記欠款單位、時間、金額、原因等應收應付經濟業(yè)務。

  2、村委會要加強債權債務的管理,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積極催收債權,并努力減少債務。

  3、村報賬員應加強與“中心”會計溝通與聯系,及時核對債權債務的變化情況,每年至少核對2次,使兩者賬賬相符。

  4、村集體的應收款項確實無法收回的',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辦理有關手續(xù),報鄉(xiāng)鎮(zhèn)“中心”核銷。任何人不得擅自決定應收款項的減免。

  九、民主理財

  1、村務民主監(jiān)督委員會負責本村民主理財工作,其具體理財職責是:監(jiān)督財務制度的實施情況,重點檢查財務預算、收益分配、公積金、公益金、福利費的提取和使用、管理人員工資的確定,承包合同及其他經濟合同的執(zhí)行和實施情況;檢查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及村財產物資管理情況;查閱審核財務賬目和群眾反映的有關財務問題;對財務公開情況進行檢查和監(jiān)督。

  2、定期開展民主理財。本村確定每月(每季第一個月)5日為理財日,定期召開理財會議,審核村準備結報的有關票據,對有異議的票據,應及時向村民委員會提出,由村委會主任或經手人作出解釋;若對村委會主任或經手人的解釋,不能通過的,村委會可以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對無異議發(fā)票應及時蓋上監(jiān)督章,并做好理財記錄。

  3、村務民主監(jiān)督委員會成員應當正確行使職權,不得借民主理財之機,妨礙影響財務管理工作和經濟活動的正常開展。如遇村務民主監(jiān)督委員會成員不履行職責或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村民主理財工作無法正常開展,村賬不能及時上報“中心”的,村黨組織應責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村兩委可提請村民代表會議按程序罷免其成員資格。若村民代表會議不能罷免其成員資格,村兩委可書面報告鄉(xiāng)鎮(zhèn)村賬代理工作聯席會議批準,村賬先報“中心”入賬,以后再進行集中理財或審計。

  十、財務公開

  1、內容:財務收支、債權債務、工程項目承包、村干部報酬、村集體土地補償款收支、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糧食生產直補等情況實行明細公開或專項公開。公開內容由“中心”提供并蓋章。

  2、時間:確定每月(每季第一個月)15日至20日為公開日。

  3、形式:在村務公開欄張貼公布。積極創(chuàng)新群眾喜聞樂見的其他公開形式,推行網上定向公開。

  4、程序:由村報賬員定期向“中心”領取財務公開表,經村務民主監(jiān)督委員會審核蓋章后,在村務公開欄公布,并做好財務公開資料整理歸檔。

  十一、財會人員管理

  1、村報賬員要實行持證上崗。未取得上崗證的,在受聘上任一年內必須接受上級業(yè)務主管部門業(yè)務培訓,經考試成績合格者頒發(fā)上崗證準許其上崗,成績不合格者不得留任。

  2、村黨組織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及其直系親屬不得任村(社)的報賬員。

  3、村報賬員要保持相對穩(wěn)定,不受村兩委換屆影響。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解聘或撤換。村報賬員在年度民主評議村干部活動中被評為稱職者可連聘連任,累計2次評為不稱職者予以解聘。

  4、村報賬員的任免和調換由村黨組織提出初步人選,村兩委聯席會議討論決定,若村兩委聯席會議存在較大爭議,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也可經公開考試選拔確定人選。確定的人選報鄉(xiāng)鎮(zhèn)“中心”審核后備案。

  5、村報賬員的報酬與福利待遇原則上享受村主要干部同等勞動報酬與福利待遇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5

  一、村級財務的收入管理

  1、村級組織應當依法合理組織收入,加強貨幣資金管理。村級組織收入主要包括:

 。1)村內興辦集體公益事業(yè)籌資籌勞資金、集體統(tǒng)一經營收入、資產(源)發(fā)包、出租及村(社區(qū))企業(yè)上繳收入、對外投資收益;

  (2)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轉移支付收入以及獎勵、補助、補償資金;

 。3)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收入等。

  2、村級組織取得的各項收入應當使用規(guī)定的收據,確保收入在3-5日內及時足額上繳鄉(xiāng)鎮(zhèn)“代理中心”在金融機構開設的村級資金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不得隱瞞、截留、坐支各項收入。否則,一經查實,資金全部沒收,并追究村負責人及當事人責任。

  二、村級財務的支出管理

  1、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主要用于必要的辦公用品、水電費、報刊征訂費(按宣傳部門的規(guī)定和標準執(zhí)行)等村級運轉支出;重點用于綜治信訪維穩(wěn)、計劃生育、衛(wèi)生防疫、環(huán)境整治、精準扶貧等支出。服務群眾事務支出不低于經費總額的50%,扶貧事務支出不低于經費總額的5%,為民服務網上辦理事務經費按4200元/年安排,綜治維穩(wěn)信訪費用按10000元/年安排的專項經費,在保障當年業(yè)務支出后,年度有結余的原則上結轉下年繼續(xù)使用,確有需要的報鄉(xiāng)鎮(zhèn)統(tǒng)籌審批后,在以上規(guī)定的支出范圍內辦理。同時,嚴格執(zhí)行村級公務“零招待”制度。

  2、上級安排到村級的各類財政性資金(包括工程項目資金)要嚴格按照支出范圍、程序和規(guī)定,做到?顚S茫坏门沧魉煤蛷浹a工作經費。年度項目經費有結余的,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三、村級財務支出審批程序

  1、支出單據整理。

  村集體支出原則上應使用稅務統(tǒng)一發(fā)票;確實不能取得的',限額在300元以內的可使用代理中心專用票據。購置辦公設備或辦公用品等必須要提供稅務統(tǒng)一發(fā)票,達到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的應先辦理政府采購手續(xù)。各項雜工支出原則上不超過50元每人每天,雜工發(fā)放花名冊上要求領款人本人簽字確認,姓名應與身份證保持一致,嚴禁使用小名及其他非正式名稱,嚴禁弄虛作假,一經查實,追究經辦人及村負責人相關責任。

  2、支出審批權限。

 。1)1000元以內的支出,由經辦人在原始支出單據上簽字,村主任、村書記會簽,村報賬員填寫《渦陽縣村級支取款項申請書》同時交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主任審核后簽字;(2)1000-3000元以內的,比照以上程序辦理,同時由鎮(zhèn)包村干部審核簽字;

 。3)3000元以上支出,按上述規(guī)定程序辦理后,報政府主要領導審批。

  3、支出單據上報。

  每月25日前,村報賬員整理經村級審批后的報賬票據,報送鄉(xiāng)鎮(zhèn)“代理中心”。中心主任審核報賬單據,并在《申請書》上簽字,村級代理會計根據村、鎮(zhèn)審批后的票據按規(guī)定進行支付及賬務處理,超過1000元以上(含1000元)支出,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轉賬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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