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行政復議申請 推薦度:
- 相關(guān)推薦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行政復議申請(精)
申請人:________,男,漢族,身份證號碼:________
現(xiàn)住____縣____鄉(xiāng)____杉村____組人,駕駛證號:________,準駕車型:________;駕駛____號小型普通客車,聯(lián)系方式:________
被申請人:
請求事項: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___公交重認字〔___〕第___號)《___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重新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依法認定申請人___在此次事故中無責。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于___年___月___日作出的(___公交重認字〔___〕第___號)《___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和理由如下:
一、應(yīng)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1、發(fā)生本次事故的路段是___線___縣___鄉(xiāng)___路段,是原___礦務(wù)局___礦鐵道叉路口,也是鄉(xiāng)村道路邊馬路市場,是農(nóng)村貨物集散地,道路現(xiàn)場十分擁擠。而___駕駛的農(nóng)用運輸車嚴重超載超速,從___往___方向行駛又是下坡路段,車的駕駛室內(nèi)還擠坐著五六個小孩,在通過該馬路市場路段時,不顧道路擁擠情況,采取措施不當,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和直接原因。
2、___駕駛的肇事農(nóng)用車并未跟申請人的車相接觸,尚有3米多的距離。
3、本次事故第一次的(___公交認字〔___〕第___號)《___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申請人___在本次事故中無責。
二、申請人在本次事故中無責。
1、申請人駕車正常行駛,沒有違反交通法規(guī),與本次事故的發(fā)生沒有因果關(guān)系,不應(yīng)承擔責任。
2、申請人在通過該路段時,由于該路段是馬路市場,道路中間及前面行人和車輛較多,為避讓行人和車輛而采取即停即走的駕駛措施是正當?shù),合法的,并不適用《事故認定書》所引用的申請人違反了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按順序方向?浚嚿碛覀(cè)距道路邊緣不得超過三十厘米”的規(guī)定,也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五款“路邊停車應(yīng)當緊靠道路右側(cè),機動車駕駛?cè)瞬坏秒x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后,立即駛離。”之規(guī)定。申請人沒有違反上述規(guī)定,只是采取即停即走的駕駛方式,不構(gòu)成違法,所以申請人不應(yīng)承擔本次事故責任。
3、申請人___當時是以即停即走的駕駛方式慢速通過馬路自由市場,車上也沒有包括駕駛員___在內(nèi)的任何人上下車或者裝卸貨物。這一點現(xiàn)有多名現(xiàn)場群眾的證人證言能夠充分證明。
三、被申請人兩次作出本次事故的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事實和劃分責任錯誤,隨意變更認定結(jié)果,極不嚴肅,屬于程序違法。
1、被申請人在第一次交通事故認定書中,確認申請人無責。
2、在重新認定書中僅憑“群眾舉報”的依據(jù)重新認定申請人承擔次要責任,隨意性強,程序不到位,違反了公安部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四十七條第二款:發(fā)生交通事故,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應(yīng)當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當事人到場,公開。而第二份認定書制作,公安交警部門并未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申請人認定被申請人所取證據(jù)不真實,不合法,應(yīng)與排除。
綜上,(___公交重認字〔___〕第___號)《___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事實不清,證據(jù)不真實不確鑿不充分,程序嚴重違法。為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quán)益,維護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特提出重新認定申請,依法查明事實,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______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行政復議申請】相關(guān)文章: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行政復議申請10-09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行政復議申請書10-05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申請書08-29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06-13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申請07-26
交通事故認定申請書09-23
交通事故行政復議申請書10-22
交通事故認定復核申請書06-26
(集合)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申請10-14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6篇(必備)07-14